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6894/2022-39104 | 文號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1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機制砂行業管理,整治規范砂石資源開發利用行為,嚴格保護砂石資源與生態環境,防范各類涉及砂石資源違法行為的滋生,促進機制砂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二、制定依據
根據《關于推進機制砂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工信部聯原[2019]239號)、《關于促進我省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浙發改價格[2020]376號)及“麗水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14個單位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保護生態 規范機制砂行業發展的意見》(麗自然資發[2021]22號)”制定本辦法。
三、制定階段
1.文稿征求意見情況 。麗水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于2022年3月初完成初稿,3月7號發函征求市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建設局、發改委、交通運輸局意見,并同時在市經信局網站發布征求社會意見。3月中旬陸續收到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建設局、發改委、交通運輸局反饋意見,3月底未收到社會面反饋意見,至此,意見征求階段完成。
2.文稿行政規范性審查情況。作為牽頭起草單位,市經信局于4月8號發函件要求各聯合發文單位進行針對文稿進行合法性審查,于5月底各單位完成合法性審查。
3.文件簽發情況。市經信局于6月7日起草正式聯合發文稿請聯合發文單位會簽,7月中旬完成簽發,7月19日正式發文。
四、主要內容
1.獨立類機制砂企業定義:是指對工程自用多余“工程采礦”的砂石資源或其它合法來源的獨立加工企業。
2.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會同市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部門開展獨立類砂石加工企業評價認定管理工作。
3.條件要求:(一)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獨立類砂石加工企業應符合《麗水市機制砂行業發展規劃(2021-2025)》,符合產業布局等相關規劃要求。(二)集約集聚,循環高效。按照產業鏈布局或專業特色,堅持上下游關聯配套,循環發展、創新發展,實現資源高效利用。(三)安全環保,綠色發展。企業安全環保管理完善,本質安全和環境保護水平較高,實施責任關懷,實現安全、綠色發展。(四)配套完善,設施共享。企業基礎設施和公用工程配套完善,具有較高信息化水平和較強公共服務能力。
五、管理
1.實行屬地管理。各縣(市、區),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主管部門承擔企業管理的屬地責任,負責轄區內企業的規范提升工作。市級有關部門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負責對企業的監管和整治提升工作。
2.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每兩年評價認定一次。在認定期內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突發環境事件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間,從嚴控制除安全隱患整治和環境污染治理項目以外的新建、擴建項目相關手續;整改完成后,按照本辦法予以重新評價認定。
本辦法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聯系人:藍偉雄;聯系電話:0578-2095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