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160R/2022-37138 | 文號 | 麗科〔2022〕11號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科學技術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科技局、教育局:
現將《麗水市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麗水市科學技術局 麗水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麗水市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引(試行)
為促進麗水市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健康有序發展,規范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的準入審批管理工作,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浙江省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引(試行)》《麗水市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麗水市實際,制定本指引。
一、適用范圍
本指引所稱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或機構),是指經由屬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在市場監管部門或民政部門注冊登記,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從事中小學生編程、機器人、創客、科普知識等旨在培養科學興趣、提升科學素養、拓展創新思維能力的各類科學技術培訓服務的非學歷培訓機構。
二、機構設置
(一)舉辦者
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的組織形式應為公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舉辦者應是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企業或者自然人,堅持社會主義教培方向和教育公益屬性,并具備相應條件。
舉辦者為社會組織或企業的,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資格,信用狀況良好,未被列入社會組織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單位名單,無不良記錄。舉辦者為自然人的,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
聯合舉辦的培訓機構應簽訂聯合開辦協議,明確合作方式,明確各自計入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的出資金額、方式和比例以及各方權利義務和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外方為實際控制人的社會組織舉辦校外培訓機構的,應符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二)法定代表人、行政負責人和管理人員
培訓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中國境內定居,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法定代表人應由培訓機構董事長、理事長或行政負責人擔任。
培訓機構的行政負責人應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3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經驗,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70周歲,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和違法違規開辦記錄。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行政負責人不得兼任其他培訓機構的行政負責人。
培訓機構應根據開辦規模配備不少于3人的專職管理人員。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學??萍耙陨衔幕潭群?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財務管理人員應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會計出納不得兼任。
管理條件方面,培訓機構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做到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同步設置、黨的工作同步開展,確保正確的辦學方向。
(三)機構名稱
培訓機構名稱應符合國家法律和《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管理暫行規定》等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體現科技類校外課程培訓服務的行業或者經營特點。字號應與培訓內容、品牌、培訓對象等具有關聯性,不得冠以“國際”“世界”“全球”“中國”“中華”“全國”等字樣。注冊名稱和字號不得含有歧義或誤導性詞匯。
本標準實施前已登記設立的機構,其注冊名稱和字號應在重新審批登記時按上述要求進行規范。
(四)章程
培訓機構應依法制定章程且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中關于章程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省級、市級政策文件的其他相關規定。
(五)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
申請設立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應具有與開辦規模相適應的資金投入,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應不少于30萬元人民幣,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定,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使用。
三、場地設施
(一)場地性質
舉辦者應提供與培訓類別和規模相適應的穩定、獨立使用的固定場所(含辦公用房、教學培訓用房和其他必備場地)和設施,采光和照明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落實好青少年近視防控要求,不得選用工業廠房、居民住宅、違章建筑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培訓對象含有12周歲以下學生的培訓場所,不得設置在4層及以上樓層、地下室、半地下室。舉辦者以自有場所開辦的,應提供開辦場所的產權證明材料;以租用場所開辦的,應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合同(協議)。租賃期限一般應不少于2年。
(二)場地面積
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開辦場地面積應與開辦內容和規模相適應,能滿足教學需要,應預留安全距離,確保不擁擠、易疏散。教學用房建筑面積應不少于開辦場所建筑面積的2/3,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需要較多設備、器材的課程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于5平方米(生均面積=培訓場地總面積/同一時間場內學生人數,其中培訓場地總面積指用于培訓的場地面積,不包括配套服務場所面積)。
(三)設施設備
1.培訓機構應具有與培訓類別、培訓層次、培訓項目和培訓規模相適應的設施設備和器材資料等。
2.培訓教室設施設備要按照培訓內容設計要求和相關規范進行建設??茖W實驗應安排在專用教室進行,其場地、設備、安全等要求需與中小學校實驗室要求一致。
3.培訓使用的教輔教具需符合培訓科目的要求和青少年學習培訓特點,與培訓對象的年齡相適應,應具有防腐、防火、防爆、防意外傷害的性能,不能對青少年視力、身心健康等方面有負面影響。
(四)安全要求
1.培訓機構要切實履行安全主體責任,將各類安全制度、安全注意事項和特殊要求、平面示意圖及疏散通道指示圖等懸掛在明顯位置,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體的安全防范體系,實現視頻監控全覆蓋,制定應急情況處置預案并經常組織演練;
2.辦學場所應符合國家關于消防、環保、衛生等管理規定要求并取得相關資質鑒定;
3.對存在安全風險的設施設備,培訓機構必須組織做好安全防護,設立警示標識,配備防護用品,開展針對性安全知識宣教;對存在聲光污染危害的設施設備,應采取有效的隔離及防護措施;
4.不得自制和使用未經安全檢驗的教具、設備等開展培訓活動;
5.培訓機構應對從業人員進行設施操作、消防安全、應急救護等方面培訓,并通過購買保險等必要方式,為處置安全事故提供必要支撐。
(五)信息公開
培訓機構應當將《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等證照,以及從業人員的姓名、照片、從業資格證書、從教經歷、任教課程、健康證明等基本信息,在機構辦學場所及平臺、網站顯著位置公示,并及時在統一監管平臺備案,配合相關部門監督檢查,接受社會監督。
四、從業人員
(一)基本條件
培訓機構從業人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應的專業技能和培訓能力,關心愛護學生,積極奉獻社會,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含教研人員)。聘用師資應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并持有政府部門頒發或認可的與培訓內容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或相應的職業(專業)能力證明。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外籍人員應持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工作類居留證件。
(二)人員配備
培訓機構須根據所開設培訓項目及規模配齊具有相應任職資格和任職條件的專兼職師資,其中簽訂一年以上聘任合同的專職教學、教研人員原則上不低于從業人員總數的50%;面向中小學生的線下培訓,每班次專職教學人員原則上不低于學生人數的5%。
(三)人員管理
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的資質審查和聘用工作由培訓機構負責實施。培訓機構應與聘用的從業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保障其工資、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權益。對初次招用人員,應當開展崗位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明。
五、培訓內容
培訓機構開展的培訓課程及所使用的培訓教材,需符合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根本要求,遵循教育教學和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規律,以促進中小學生綜合素質全面發展為根本目的。
(一)課程設置要求
1.培訓課程應經科學性、有效性論證,形成教學大綱,明確課程標準,制定培訓計劃,科學合理安排教學進度;
2.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
3.不得以科技類校外培訓之名進行任何形式的學科類及非科技類課程培訓;
4.不得開設易燃易爆、低俗有害、盜版侵權等危害人身安全、社會公共安全以及違背公序良俗的課程內容。
(二)培訓教材要求
1.培訓機構須制訂與課程相配套的課程標準和教學計劃,培訓教材可選用正式出版物或自主編寫教材。采用正式出版物作為培訓教材的,在培訓機構招生簡介、網站平臺上予以公示。采用自編材料作為培訓教材的,須建立教材編寫、審核、選用、備案以及編寫人員資質或專業能力審查等培訓機構內部管理制度,加強教材的內部審核;
2.培訓機構應當對培訓內容的合法性、合規性、安全性作出書面承諾并自覺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監管和社會監督;
3.所有培訓材料應存檔保管、備查,保管期限不少于使用完畢后3年。
六、資金監管
培訓機構應規范收費,收費項目及標準應當向社會公示,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浙江省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麗水市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暫行)》等相關法律、文件執行。
七、審批登記
1.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的申請、注冊工作實行縣(市、區)屬地管理,由科技、教育部門聯合出具審核意見書,由市場監管或民政部門履行注冊登記職能。
2.申請設立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舉辦者,按公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分別先向市場監管或民政部門申請辦理機構名稱預登記,再向科技、教育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由科技、教育部門對提交的材料完成聯合審核,并給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意見。材料不齊全、內容不規范的,應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材料;不屬于受理職權范圍的,應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培訓機構憑科技、教育部門審核意見書到市場監管或民政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成功后,由市場監管或民政部門將登記情況通報科技部門。
3.培訓機構涉及多個點位的,要做到“一點一證”,在核準的培訓地點辦學,不得擅自設立培訓點。
4.縣(市、區)科技部門應將轄區內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審批和注冊登記情況報市科技局備案。
八、其他事項
本指引自2022年7月25日起施行。在指引施行前已設立的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須在2024年2月14日前,按本指引要求進行重新審核登記。如國家或浙江省法律法規和規章關于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各縣(市、區)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工作可參照本指引執行。
附件:1.麗水市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負面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