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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25000026455663/2022-36917 文號 麗政發〔2022〕19號
組配分類 市政府文件 發布機構 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6-09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6-14 15:21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 市府辦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已經市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市直有關單位名單

麗水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

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

2022年6月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6

1.1. 編制依據 6

1.1.1. 法律、法規和政策 6

1.1.2. 標準規范 7

1.2. 試驗區范圍和時限 8

第二章 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概況 9

2.1. 麗水市基本情況 9

2.1.1. 社會經濟發展概況 9

2.1.2. 自然環境狀況 9

2.1.3. 地質條件 14

2.1.4. 水文地質條件 15

2.1.5. 地下水環境質量及污染狀況 18

2.1.6. 地下水污染源情況 19

2.2. 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現狀 21

2.2.1.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機制 21

2.2.2. 地下水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建設 21

2.2.3. 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 22

2.2.4. 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點項目情況 23

2.2.5. “生態產品價值轉化機制”示范區情況 26

2.3. 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存在的主要問題 26

2.3.1. 地下水環境狀況有待進一步明確 26

2.3.2. 地下水污染分區管控制度未有效建立 27

2.3.3. 工礦企業地下水污染問題逐步凸顯 28

2.3.4. 地下水生態價值評價體系有待建立 28

2.3.5. 地下水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有待完善 29

第三章 總體要求 30

3.1. 指導思想 30

3.2. 基本原則 30

3.3. 總體思路 31

3.4. 技術路線 32

3.5. 目標與指標 33

3.5.1. 總體目標 33

3.5.2. 建設指標 33

3.6. 創新點 36

第四章 建設任務 37

4.1. 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 37

4.1.1. 推進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 37

4.1.2. 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 38

4.1.3. 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管理制度建立 38

4.2. 開展在產企業地下水污染防治 39

4.2.1. 公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名錄 39

4.2.2. 建立地下水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 39

4.2.3. 開展地下水重點污染源源頭預防 40

4.2.4. 實施在產企業(工業園區)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 41

4.3. 保障優質地下水生態產品供給 42

4.3.1. 劃分礦泉水水源補給區 42

4.3.2. 開展礦泉水水源補給區風險排查 42

4.4. 探索地下水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和經濟政策創新 43

4.4.1. 強化麗水市地下水環境管理體系建設 43

4.4.2. 開展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建設 43

4.4.3. 建設麗水市地下水環境監管信息平臺 44

4.4.4. 探索創新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 44

第五章 保障措施 45

5.1. 強化規劃引領 45

5.2. 加強組織領導 45

5.3. 落實資金保障 45

5.4. 注重技術支撐 45

5.5. 強化宣傳推廣 46

附表 試驗區建設重大項目清單 47

第一章 總則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的通知》(環辦便函〔2021〕433號),切實推動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區建設試點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1.1. 編制依據

 1.1.1. 法律、法規和政策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4)《地下水管理條例》(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5)《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2021年11月2日)

(6)《關于印發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環土壤〔2019〕25號)

(7)《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浙發改規劃〔2021〕250號)

(8)《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編制指南》(環辦便函〔2022〕12號)

(9)《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指標體系》(環辦便函〔2022〕12號)

(10)《麗水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麗政發〔2021〕9號)

(11)《新時代高水平建設美麗麗水規劃綱要(2020-2035年)》

(12)《麗水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2021年8月)

(13)《麗水市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麗環發〔2021〕38號)

(14)《麗水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2020年10月10日起實施)

(15)《麗水市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發展規劃(2020-2035年)》(2020年12月)

1.1.2. 標準規范

(1)《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

(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

(3)《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

(4)《污染地塊地下水修復和風險管控技術導則》(HJ 25.6-2019)

(5)《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 1209-2021)

(6)《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價工作指南》(環辦土壤函〔2019〕770號)

(7)《地下水污染模擬預測評估工作指南》(環辦土壤函〔2019〕770號)

(8)《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環辦土壤函〔2019〕770號)

(9)《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劃分工作指南》(環辦土壤函〔2019〕770號)

(10)《地下水污染源防滲技術指南(試行)》(環辦土壤函〔2020〕72號)

1.2. 試驗區范圍和時限

本次試驗區建設范圍為麗水市全域,建設時限為2022年~2024年。


第二章 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概況

2.1. 麗水市基本情況

2.1.1. 社會經濟發展概況

麗水位于長江三角洲地區,地處浙江省西南部,是浙江省轄陸地面積最大的地級市,與溫州、臺州、金華、衢州、寧德、南平相連。市域面積1.73萬平方公里,轄青田、縉云、云和、慶元、遂昌、松陽、景寧7縣和蓮都區、龍泉市(代管)。

麗水市具有顯著區位優勢,是長三角和海西區兩大國家戰略經濟區的交匯點,山是“江浙之巔”,水是“六江之源”,是華東地區重要的生態屏障,更是浙江省大花園建設的核心區。2020年,麗水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1540.02億元,比上年增長3.4%。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104.61億元,第二產業增加值555.19億元,第三產業增加值880.22億元,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分別為5.2%、12.6%、82.2%。

2.1.2. 自然環境狀況

2.1.2.1. 地理位置

麗水市地處浙江省西南浙閩兩省結合部,東經118°41′~120°26′,北緯27°25′~28°57′。東南與溫州市接壤,西南與福建省寧德市、南平市毗鄰,西北與衢州市相接,北部與金華市交界,東北與臺州市相連,如圖2.1-1所示。

轄區總面積1.73萬平方公里。全市共有53個鎮,90個鄉,30個街道,97個社區和2725個行政村。


2.1.2.2. 地形地貌

麗水市位于浙閩隆起區組成部分。地貌以中山廣布,峽谷眾多,間以狹長的山間盆地為基本特征。山地占88.42%,耕地占5.52%,溪流、道路、村莊等占6.06%,譽為“九山半水半分田”。地勢從西南向東北傾斜,西南部以中山為主,東北部以低山、丘陵為主。

2.1.2.3. 氣候條件

麗水市屬中亞熱帶季風氣候,溫暖濕潤,四季分明,雨量充沛,無霜期長。全市年平均氣溫16.9~18.5攝氏度,無霜期246~274天,多年平均年降雨量1733毫米,年日照時數1775~1988小時,年總輻射量102.1~110.0千卡/平方厘米。受不同地理位置、山脈走向、山體大小、離海遠近,尤其是不同地形、高程、植被條件的影響,造成了光、熱、水等氣候資源地域氣候差異明顯,既具有水平的地域性差別,又有顯著地垂直差異,是明顯的山地立體氣候。

2.1.2.4. 自然資源

麗水自然資源豐富,全市森林、水能、礦產、野生動植物等自然資源總量均居全省首位,擁有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6個,森林覆蓋率達80.79%,有“動植物搖籃”之美譽。旅游資源非常豐富,習近平總書記曾用“秀山麗水、天生麗質”贊美麗水。

2.1.2.5. 地表水系概況

麗水市有甌江、錢塘江、閩江、賽江、飛云江、椒江等六大水系(如圖2.1-2)。甌江水系為本區域主要水系,流域面積占全市的75.86%,其下為錢塘江、閩江、賽江、飛云江、椒江。


1.甌江水系

甌江水系為麗水市的主干水系,也是浙江省的第二大河。甌江發源于龍泉與慶元交界的鍋帽尖西麓,出流向南至干上村轉西經小梅至黃南村以下向東北流,至麗水折向東南流,經青田、溫州注入東海。甌江干流全長384千米,流域面積為18100平方千米,其中麗水市境內干流長309.4千米,占全長的80.05%,流域面積13105平方千米,占全總面積的75.86%。

松陰溪是甌江上游主要支流。在浙江省境西南部,源出遂昌縣垵口鄉北園附近,流經松陽縣,在麗水縣大港頭入甌江中游大溪。全長114公里,河寬約100米,流域面積2055平方公里,屬山溪性河流,春夏流量較大。

2.錢塘江水系

麗水市境內有烏溪江上游、靈山港上游和金華江支流白沙溪、武義江上游南溪河段。烏溪江為錢塘江南源蘭江的一級支流,在麗水市西北部,干流自福建浦城由南向北流貫龍泉、遂昌兩縣后北流衢州的湖南鎮等地,烏溪江境內流域面積1786.7平方千米,干流河長86.9千米。靈山港也為錢塘江南源蘭江的一級支流,主流桃溪源于遂昌縣北面高坪鄉境內,向西經應村至北界鎮會合右岸支流官溪后稱靈山港。靈山港境內流域面積345.4平方千米,干流長38.2千米。武義江為錢塘江南源蘭江的一級支流金華江支流,源出縉云與武義縣交界的峰頭尖西面的千丈巖,向北注入金華江,武義江在麗水境內為稱南溪,流域面積295.9平方千米,干流河長33.9千米。白沙溪源自遂昌縣牛頭山林場,出源后北流,在將軍坑口出遂昌入婺城區。白沙溪在遂昌縣境有集水面積28.25平方千米,干流長度9.5千米。

3.椒江水系

椒江水系位于浙江省東部,上游永安溪在麗水市東北部,發源于縉云、仙居、永嘉三縣邊界的括蒼山水湖崗西北麓的底寮,上游段迂回向北,再向東流徑仙居后注入椒江,永安溪在麗水境內流域面積155.6平方千米,干河長19.1千米。

4.飛云江水系

飛云江位于浙江省東南部,源頭三插溪位于麗水市東南部,主流大白坑發源于景寧縣景南鄉湖巖炎北麓的忠溪嶺頭,境內上游段稱樟坑,自北向南流經北溪、白鶴、東坑等鄉后折向東流出境經泰順入飛云江,飛云江在麗水境內流域面積214.8平方千米,干河長37.2千米。

5.閩江水系

閩江水系位于麗水市南部,境內有松溪和富嶺溪兩條二級支流。松溪上游松源溪(槎溪),發源于浙閩邊界洞宮山慶元縣境的鳳崗尖西麓,由南向北至蒙游后折向西流經慶元縣城及菊水、馬蹄岙出境。境內流域面積972.2平方千米,干流河長62.6千米。富嶺溪上游寶溪在龍泉市內,由北向南流徑龍泉市寶溪鄉,境內流域面積142.8平方千米,干流河長27.7千米。

6.賽江水系

賽江又稱交溪,位于麗水市南部,境內有一級支流西溪及西溪支流八爐溪兩條河流。西溪流域在慶元縣南部,流域發源于慶元與福建省交界的大尖巖主峰西麓大井坳,向北經莊徐折東,在交溪匯合舉水溪后東流,在后洋坑口出境,境內流域面積229.6平方千米,干流長26.9千米。

2.1.2.6. 水資源概況

2021年,麗水市水資源總量為222.8394億立方米,產水系數全市平均0.65,產水模數為128.6萬立方米每平方千米。其中,全市地下水資源量為48.8016億立方米,與地表水資源間重復計算量為48.8016億立方米。人均年擁有水資源量為8864.29立方米(常住人口)。

全市總供水量6.8986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為6.7824億立方米,占98.32%;地下水源供水量0.0037億立方米,占0.05%。全市總用水量6.8986億立方米(不包括水電站發電等河道內用水),其中地下水為0.0037億立方米,占0.05%。全市水資源利用率平均為3.1%。

2.1.3. 地質條件

麗水地區地處江—紹深大斷裂中段,晚元古代經歷了火山—沉積作用;古生代為海相碎屑沉積巖、碳酸鹽巖的沉積體系,中生代以陸相火山噴發堆積和盆地河湖相沉積為主體。從元古代至第四紀,除部分缺失外均有地層出露。

麗水市主要為兩大地層單元,其一是元古代的基底地層,分布于龍泉、遂昌、松陽等地,主體為中-深變質相的片巖、片麻巖、混合巖系,易風化,表現為中低山緩坡地貌。其二為中生代蓋層巖系,時代分屬中、晚侏羅世,白堊紀,出露面積占全市總面積的85%以上,為一套火山碎屑—沉積巖組合;火山碎屑巖巖性多為中酸性晶玻屑凝灰巖,表現為中山陡峻地貌;沉積巖多為火山碎屑巖的夾層,層間結合力一般較差,大多反映為丘陵地貌。新生代松散沉積物厚度不大,散布在河谷和山間盆地中。

麗水市大地構造位置處在華南褶皺系浙東南褶皺帶。地質構造以斷裂為主,主要有兩組,一組是北東向的余姚—麗水深斷裂帶,經壺鎮、麗水、云和、慶元,斜貫全市,長度超過180公里,寬10—30公里,帶內巖石片理化發育。另一組為北西向山門—遂昌大斷裂,沿景寧、云和、松陽、遂昌一線分布,出露長度100公里。其余斷裂多是由上述大斷裂次生或派生而形成。第三系以來的新構造運動以間歇性抬升為主,與氣候等因素聯合作用于地貌的改造,形成1000—1200米、650—750米和400米三級剝蝕夷平面,河谷下切強烈,地形坡度陡,同時基巖次生的風化、卸荷裂隙發育,風化層或坡積層厚度加大。

2.1.4. 水文地質條件

區域內地下水根據其賦存條件、水理性質、水力特征劃分,麗水市地下水可分為松散巖類孔隙水(孔隙水)、紅色碎屑巖類孔隙裂隙水(紅層水)、基巖裂隙水(基巖水)三大類,六個含水巖組如表2.1-1所示。其水文地質條件如圖2.1-3所示,紅層水分布于丘陵山地中,含水巖組大部分與斷陷盆地、火山構造盆地碎屑巖夾火山巖等有關?;鶐r水分布在各盆地外圍的中、高山區,水量小,富水性極不均一。麗水地區的孔隙水,沿盆地區的山間河谷及河流兩岸分布,巖性以沖積、沖洪積砂礫石,含粘性土砂礫、沖洪積礫砂、含礫粉質粘土為主,含水層厚度平均十多米。麗水市產業布局主要分布于山間河谷,開展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關注對象也以淺層孔隙水為主。

表2.1-1 區域不同地下水類型特征表

地下水類型

含水巖組

時代

代號

富水

程度

松散巖類孔隙水

全新統沖積卵石含水層

al Q4

極豐富

上更新統沖積砂卵石含水層

al Q3

豐富

上更新統沖洪積砂卵石含水層

pl-al Q3

中等

中更新統亞砂土、亞粘土夾砂卵石含水層

pl Q2

貧乏

紅層孔隙裂隙水

白堊系泥質、鈣泥質、凝灰質砂巖、粉砂巖、砂礫巖、安山巖、玄武巖含水巖組

K1、K2

貧乏

基巖裂隙水

上侏羅統火山巖、燕山晚期侵入巖

J3、γ、γπ

貧乏

極貧乏


麗水市地下水的補、徑、排條件受地形、含水巖組(層)的結構、氣象水文等因素制約,沒有明顯分帶現象?;鶐r裂隙水、紅層孔隙裂隙水主要受大氣降雨的補給。每年4-9月份降雨量最大,是地下水主要的補給時間。地表分水嶺與地下分水嶺基本一致。由于境內地勢高,上盤陡,溪流切割深,地下徑流途徑短,循環交替快,以水流及泉的形式排泄補給地表水。受大氣降水控制,地下水的動態變化大,雨季、旱季排水量相差甚巨。

山間盆地平原區松散巖類孔隙潛水除受大氣降水補給外,還受灌溉和渠道水滲漏補給;河谷兩側沖洪積扇,受沖溝水的入滲補給。從麗水盆地的地形地貌情況來看,盆地形似布袋,出口狹窄,雨季時水流不能很快排出,暴雨、洪水時水位抬升很快,短時間內地表水補給地下水。洪積扇、一級階地、高漫灘前緣地下水以泉的形式排泄補給地表水。

2.1.5. 地下水環境質量及污染狀況

麗水市地表水資源豐富,分布廣泛,因此對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較少,不成規模,水質質量基本保持良好。局部地區存在地下水污染,部分成因與原生地球化學條件相關,部分為人類生產生活影響所致。此前開展的區域水文地質調查和城市地質調查對地下水污染情況進行了研究,調查結果可作為今后工作的參考。

2004-2006年由浙江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實施麗水市城市環境地質調查評價,以麗水市城市規劃的中心區為主要工作區范圍,另外為了滿足水文地質單元完整性的要求,工作面積擴大為689.7平方千米。工作區北至巖泉北部山區搗臼窟一帶,東到紫金大坑馬林區,南達大港頭大山峰林場,西至高溪—大港頭西部山區。該項工作的地下水質量評價結果顯示,研究區地下水質量優良級占53%,較差及以下級占48%,較差級水中超標組分主要為錳、鐵、氨氮、亞硝酸鹽等,超標原因主要為天然背景含量偏高,部分井點存在污染跡象。紅層孔隙裂隙水、基巖裂隙水以一級水為主,水質優良,除局部pH值偏低呈弱酸性外,各項指標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自2020年建立地下水國考點工作部署以來,麗水市一共設立6個地下水國考點,以《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水作為水質標準,2020年的地下水水質監測數據顯示,6個國考點中僅在景寧縣塔堪村地下水存在硫化物超標的現象。根據2021年的地下水水質結果可知,麗水市內國考點地下水水質均未超過IV類水質標準,反映了麗水市地下水整體水質基準面良好。

表 2.1-2 麗水市國考點2020-2021年水質類別

序號

所屬

區縣

考核點位

2020年

2021年

水質

類別

超標

指標

水質

類別

超標

指標

1

慶元縣

后廣村

IV

/

/

2

龍泉市

青坑底村

IV

/

/

3

云和縣

崇頭村

II

/

/

4

景寧縣

塔堪村

V

硫化物(3.4)

/

5

開發區

麗水經開區

III

/

/

6

遂昌縣

遂昌金礦

III

/

/

2.1.6. 地下水污染源情況

麗水市地下水污染源類型多樣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化學品生產企業

目前麗水市主要化工企業一共有56家。主要集中在水閣工業區和遂昌-諸暨山海協作產業園中的部分化工企業。

(2)尾礦庫

目前,麗水市有15座尾礦庫,主要為鉛鋅礦、螢石礦、鉬礦、銅礦和金礦等,其中龍泉市6座,青田縣4座,遂昌縣3座,松陽縣2座。15座尾礦庫中,10座尾礦庫正在使用,1座尾礦庫已經閉庫,4座尾礦庫已經停用。

(3)危險廢物處置場

2017年建成了全市集中的工業固體廢物綜合處置場,位于麗水市蓮都區碧湖鎮黃泥嶺村北側。危險廢物年處置規模為7000噸/年;工程服務年限15年。處置場已按照規范設置了地下水監測井,后期將納入全市地下水監測體系,開展集中管理。

(4)垃圾填埋場

麗水市目前有13座生活垃圾填埋場,由于麗水垃圾填埋場多為山谷型垃圾填埋場,受斷裂構造及次生節理控制,在填埋庫區內存在地下水導水通道,在雨季易匯集大量地下水,可能對防滲膜造成破壞導致滲濾液污染地下水。

(5)工業集聚區

目前麗水市共有11個工業集聚區。正在規劃和開展產業升級改造的現有工業園區多建設在以往老舊工業場址,由于歷史時期工藝落后,環保措施不足,存在不同程度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并且工業園區多分布在距離地表水體非常近的河岸位置,成為長期影響地表水生態環境的隱患。

(6)礦山開采區

麗水市地下水礦山污染源主要為分布在各區縣的礦區,分別為遂昌黃鐵礦、龍泉佳和礦業的鉛鋅礦、青田鉬礦區集聚區、松陽金山礦業銅礦區。廢棄礦洞/礦井產生的酸性重金屬廢水由地下徑流排泄入地表水體,對流域生態環境構成風險。

2.2. 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現狀

2.2.1.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機制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在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的監督指導下,由麗水市委市政府領導,市生態環境局總體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等主管部門參與配合,共同開展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麗水市生態文明建設各項工作起步較早,在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亦根據地方特點推出了相應的特色工作機制。一是在產園區和企業實施源頭管控機制,通過在工業集聚區推行“污水零直排”,將污水管線全部地上架空,避免埋地污水管線滲漏導致的地下水污染;二是針對地下水污染企業實施的風險管控機制,通過開展“紅黃綠”掛牌管理制度,對轄區內化工、印染、制革、電鍍、危固廢處置、表面處理等重點行業的重點監管企業進行動態監測;三是對工業園區地下水開展污染排查機制,通過開展沿江沿河園區地下水污染排查,降低地下水污染進一步擴大的隱患。

2.2.2. 地下水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建設

麗水市在地下水生態環境治理方面初步建立了源頭管控、監測評估和治理修復的環境治理體系。在污染源頭管控方面,根據《麗水市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動2019年實施方案》開展加油站的防滲改造工作,麗水地區共有加油站175個,地下油罐數量達574個,截至2020年,已完成更換雙層罐或者設置防滲池的工作量均為100%。在地下水監測評估方面,根據《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麗水市共布設地下水監測井153口,構建了覆蓋全市各類重點污染源的監測網絡。在地下水污染的治理修復方面,麗水市開展了國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點項目4項,涉及地下水的修復和風險管控。

2.2.3. 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

自2016年—2021年期間,在麗水地區開展了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項目,涉及工業園區、企業地塊和垃圾填埋場等各項污染源,通過相關工作,了解麗水地區污染源及其周邊地下水環境質量,在此基礎上分析其污染成因及來源。

2.2.3.1.  工業園區地下水污染

麗水市產業集聚區局部存在地下水污染問題,2020年—2021年,在麗水地區五個典型的在產工業園區(分布在遂昌、松陽、開發區、縉云、龍泉)實施了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結果顯示,淺層地下水普遍受到污染,對比《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V類水質標準,遂昌、松陽、開發區、縉云和龍泉這五個工業園區的超標地下水點分別占樣品總數的100%、81.8%、54.2%、91.7%和41.2%,并且地下水超標因子與企業類型表現出較強的關聯性,例如,麗水經濟開發區水閣園區的特色產業為化工和制革,其淺層地下水污染指標主要為氨氮、COD以及部分特征有機物等;松陽生態產業聚集區的特色產業為金屬加工,其不銹鋼產業園區淺層地下水污染指標中主要為鎳、鉻、氟化物、硝酸鹽等超標。另外,由于麗水各工業園區多位于山間河谷地帶,甚至傍河區域,淺層含水層脆弱性高、易污性強,大部分調查區存在生產環境防滲改造措施不足的原因。但是,經過對多環境介質的系統評估,在產園區整體污染程度較輕,僅在局部存在污染嚴重區,需要開展污染風險管控措施。隨著園區產業升級及污染管控措施的加強,地下水環境狀況將逐漸好轉。

2.2.3.2.  企業地下水污染

2018年—2020年開展的土壤詳查工作中,對43個企業地塊地下水也進行了水質調查,結果顯示,其中有16個企業地塊地下水水質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V類水質標準,地下水超標因子與企業類型的關聯性較強,說明了麗水市企業地塊地下水局部受到了污染。

2.2.3.3.  垃圾填埋場地下水污染

2021年,浙江省針對垃圾填埋場實施了地下水污染管控“一場一策”行動,針對垃圾填埋場地下水污染問題開展了全面調查,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目前已經完成的地下水調查結果顯示,麗水市部分生活垃圾填埋場存在不同程度污染,但由于擴散條件的差異,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有顯著不同。其中,環境風險相對較高的松陽垃圾填埋場已經實施了地下水污染阻控試點工程,目前污染風險可控。

2.2.4. 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點項目情況

麗水是全省唯一入選國家首批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點的設區市。涉及《地下水污染實施方案》所明確的全部三類試點,包括廢棄井封井回填類的遂昌黃鐵礦地下水污染治理工程、防滲改造類的松陽垃圾填埋場地下水污染阻控工程、地下水污染修復試點類的不銹鋼及合成革工業集聚區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目前進展情況如下:

(1)遂昌黃鐵礦地下水污染治理項目方案包含尾砂及廢渣充填工程、礦坑涌水點堵塞、礦坑水導排和廢水處理等工程內容,另外還有工程實施前后的環境監測及風險評估。目前已完成充填站和脫水站的土建施工和設備安裝驗收工作,研究試驗內容(污染機理及治理技術、充填材料及固廢資源化、系統建模)也已通過階段評估。預計通過工程的實施,可實現礦區酸性廢水排放減量80%以上,水質顯著提升;終端排水經污染末端處理工程收集及處理后,排放水質滿足流域地下水及地表水污染風險管控要求。

(2)松陽垃圾填埋場地下水污染阻控工程包括“應急處理+原位封場+末端治理+綜合監管”工作,通過防滲膜破損的檢修和采用綜合處理設備進行滲濾液應急處理,并進行垃圾堆體整形,頂部覆蓋層、滲濾液導排井和截洪溝的建設以及導氣石籠的檢修完成原位封場工作,目前工程項目智能監管與調控系統正逐步完善,預計處理后地下水水質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要求。

(3)工業園(聚集)區的地下水污染治理工程目前完成了地下水初步調查工作,其中水閣工業園區已完成詳細調查工作,各園區結合實際情況,采用不同的管控方式進行地下水污染治理和環境監測工作,達到長期監管目的。其中水閣工業園區采用“地下水導排系統+導排水輸運管道+自動化抽提+在線監測+防滲組隔墻”完成污染擴散水力阻斷工作,預計通過排水、截水暗溝用以排除地下水,并結合導排水運輸管道和雙泵抽提井對污染的地下水抽出處理工作;松陽工業園區項目采用“抽出處理/多相抽提+原位氧化+可滲透反應格柵”等修復技術的聯合應用,控制污染羽的進一步擴散,在園區邊界出地下水污染向松陰溪和茅溪坑排泄的主要地下水污染遷移通道修建防滲反應格柵,確保地下水污染不影響松陰溪水生態環境功能。

目前持續開展的項目基本初具成效,通過以上試點項目的實施,基本形成了在產園區地下水風險管控模式以及與地下水關聯的多環境要素協同治理模式。在產園區地下水風險管控模式是基于麗水市開展的在產園區地下水調查和兩個在產工業園(松陽工業園、水閣工業園)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項目的實施,提出當地下水不作為飲用水的時候,識別敏感對象、定義生態風險、定量化評估風險水平、風險管控目標確定、風險管控技術比選、監管方法和預警點位布局等系統解決方案,所提煉的模式適用于地表水系發達的南方區域;與地下水關聯的多環境要素協同治理模式是基于麗水市兩個流域尺度地下水污染治理項目(松陽垃圾填埋場、遂昌黃鐵礦)的實施情況,提煉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多環境要素協同治理的思路和應用效果,提出了復合型工藝路線和綜合性治理模式。

2.2.5. “生態產品價值轉化機制”示范區情況

麗水是國務院首批“生態產品價值轉化機制”示范區,麗水充分利用豐富的“綠水青山”等生態資源和全省大花園定位,積極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探索,出臺了全國首個山區市生態產品價值核算技術辦法,構建了市縣鄉村四級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ross Ecosystem Product,GEP)核算體系。通過GEP體系,麗水大力發展生態資源資產保護與修復、生態資源資產整合與轉化,以及生態產業化培育與品牌經營等。據統計,2017年麗水市GEP達4672.89億元。麗水市在國內率先開展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等調節服務類生態產品交易,推動華東林交所落地麗水,著力打造全國領先的生態環境權益交易中心。

2.3. 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存在的主要問題

2.3.1. 地下水環境狀況有待進一步明確

麗水市地下水與地表水之間交互頻繁,受污染的地下水可通過滲漏進入地表水,影響地表水的環境質量。因此調查地下水環境狀況、查明地下水對地表水的環境影響對于我市地表水的保護有著重要的研究意義。從上世紀五十年代到本世紀初,麗水地區積累了一定量的水文地質調查基礎。但其調查范圍未覆蓋全市,對全市地下水徑流情況掌握程度還不夠高。并且調查時間間隔過長,受人為活動影響,淺層地下水水質及資源量等已經發生改變。省自然資源廳2015年組織完成“浙江沿海地區地下水污染調查評價”項目,對浙江省東南地區淺層地下水背景值進行了初步計算工作,但其調查樣本數量較小、檢測指標覆蓋面較窄,因此其結果不能很好作為當下地下水背景值工作基礎。另外該項目僅對麗水部分河谷地區的孔隙潛水開展了初步污染調查,并且2016~2020年開展的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項目僅針對局部污染源,以上工作都未能覆蓋全市污染源(一企一庫,兩區兩場)及周邊的地下水。另外,我市在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開展過程中,生態環境部門、自然資源部門、水利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未能很好建立,致使各部門調查成果不能得到充分利用。

2.3.2.  地下水污染分區管控制度未有效建立

2021年6月,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自然資源廳、省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制定了《浙江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方案(2021年版)》,初步對麗水市劃定了一般防控區、優先防控區和治理區,并且制定了麗水市境內地下水污染防治各分區的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但分區方案中采用的地下水數據是基于2015年完成的浙江沿海地區地下水污染調查評價工作成果,土壤介質則基于2009年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數據,整體來看,所采用的污染調查數據相對較為老舊,模型的計算也缺少針對性的調整,因此分區精度相對不高。另外在分區管理落實過程中,地下水環境的監管重點區域不突出,也缺少對不同區域的差異化管理要求。另外,我市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結果還未與國土空間規劃建立有效銜接。因此,基于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結果,更新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建立更精細化、準確化的分區管控制度,積極推動分區成果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是亟需開展的工作。

2.3.3. 工礦企業地下水污染問題逐步凸顯

麗水被譽為“九山半水半分田”,可利于城市發展的空間相對較少,從麗水目前城市發展規劃來看,除新建拓展區涉及對山區的開墾,大多數工業園區分布在山間河流系統近旁,地表水和地下水交互頻繁,工業企業生產導致污染通過地下水滲漏進入地表水,直接影響地表水的環境質量。麗水市各縣的垃圾填埋場建設時間久遠,部分可能存在防滲膜破損導致滲濾液污染地下水向下游滲漏的情況。麗水范圍內涉及多種金屬、非金屬和建筑石料礦等礦產資源,從礦區空間分布來看,大多位于區域水系上游,同時開發歷史悠久,有較多采空區、廢棄礦洞,硫化物礦物在氧化環境下,與硐內積水形成酸性廢水(AMD),通過礦山地下水徑流進入區域流域,對地表水、土壤均形成面狀重金屬污染。

2.3.4. 地下水生態價值評價體系有待建立

麗水市是全國首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市,以GEP核算為切入點,通過將GEP核算“進規劃、進考核、進項目、進交易、進監測”,探索基于GEP核算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促進麗水的高質量綠色發展。然而,由于地下水的“隱蔽性”特征,在地表水豐富的地區,人們對地下水的關注度往往不高,麗水市目前執行的GEP核算體系涉及的指標包括大氣、地表徑流、聲音、固體廢物和土壤等,并未單獨識別地下水可提供的生態量和價值量,將地下水納入GEP核算體系。因此,分析地下水在整個生態系統中和生態水循環中發揮的作用,厘定麗水市地下水的資源屬性和環境屬性,識別地下水對調節水生態系統發揮的功能,可供給的水資源產品,探索將地下水納入麗水市生態產品總價值(GEP)核算體系的方法十分必要。

2.3.5. 地下水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有待完善

目前地下水生態環境治理在制度體系、監管體系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亟待重視并予以解決?!兜叵滤芾項l例》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規定了生態環境部門承擔的多項管理職責,包括開展地下水污染調查評價、編制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實施地下水監測設施設備的管理等,但以上的管理職責均缺乏相應細化的規章制度。目前對于地下水環境質量的監管仍然處于起步階段,監管體系存在不足,各部門地下水監測井信息分散,未形成集中式的管理網絡,同時缺少地下水信息化管理平臺,各部門之間地下水監測點位信息、監測數據不能及時互通共享,無法通過對地下水水質的考核倒逼地方政府對所轄區地下水環境質量的整體改善。另外,質量管理和風險管理的目標和適用界限仍然比較模糊,導致企業的地下水污染主體責任無法有效落實。

第三章 總體要求

3.1.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定“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深入踐行“兩山”理論,繼續擔綱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麗水之贊”。把握減污降碳協同效應總要求,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風險管控,以保護和改善地下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建立地下水環境分區管控制度,落實地下水污染管控措施,鞏固提升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保障地下水生態環境的安全。

3.2. 基本原則

堅持防治結合,注重突破創新。兼顧污染預防和風險管控,強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工作。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技術力量,通過模式創新、技術創新,把解決麗水實際問題與攻克南方共性難題相結合,實現重點突破與整體創新,推動形成促進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的長效機制。

堅持問題導向,注重精準施策。立足麗水市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現狀,聚焦突出問題、工作短板或關鍵環節,把解決問題作為工作目標。堅持從實際出發,分區分級明確目標、細化任務、完善措施,推動實現地下水精準治污。

堅持系統集成,注重協同聯動。結合麗水市已開展的第一批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點項目成果及經驗,統籌推進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協同防治,探索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創新管理模式,持續提升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監管能力,切實提升地下水污染防治水平。

3.3. 總體思路

一是分區防控。通過劃定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明確地下水環境重點監管區域,實現地下水分級分區防治和保護。

二是管控風險。通過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建立地下水污染排污重點單位名錄,遏制麗水市重點園區和重點企業地下水污染擴散趨勢,地下水污染風險源得到有效管控。

三是創新突破。開展高精度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研判地下水-地表水污染物遷移轉化規律,探索建立地下水環境功能區,推動南方地表水地下水交互密切典型地區地下水預防、風險管控、修復、預警等關鍵技術突破,以點帶面、輻射帶動南方地區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四是提升能力。形成有效的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政策和制度,推進地下水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能力的顯著提升。建成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污染防治分區和防控修復等有效銜接的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機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可參觀的地表水-地下水協同治理的“麗水模式”,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共同提高。

3.4.  技術路線

3.5. 目標與指標

3.5.1.  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地下水管理條例》,通過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的建設,使得全市地下水質量穩中向好,全市重點污染源得到有效監管,建立地下水信息化監管平臺,構建常態化風險管控措施,地下水生態產品有效供給。重中之重是推進地下水環境管理制度建設和經濟政策的探索創新,在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在產企業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政策等方面,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可復制、可推廣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創新模式。

2022年啟動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和重點監管單位名錄;2023年完成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開展重點監管單位自行檢測和防滲改造和風險管控;到2024年,完成試驗區建設各項任務,基本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創新模式。

3.5.2.  建設指標

麗水市地下水試驗區的具體建設指標如下表所示。

表3.5-1  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指標體系

序號

一級指標

二級指標

三級指標

預期目標

數據來源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

1.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分工作

1.麗水市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報告編制

基本掌握麗水市地下水的環境質量和污染現狀

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等

2.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分技術報告編制★

完成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分,形成相應的技術報告

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等

3.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分方法優化

優化形成南方丘陵區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分方法

市生態環境局等

2.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成果應用

4.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方案印發及配套政策制定

印發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方案和相關配套政策制定

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等

在產企業地下水污染防治

3.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地下水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確定

5.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地下水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公布★

公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和地下水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

市生態環境局等

4.自行監測

6.地下水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地下水自行監測完成率★

地下水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地下水自行監測完成率達90%以上

市生態環境局等

5. 滲漏排查和防滲改造

7.地下水污染源滲漏排查工作方案印發★

印發地下水污染滲漏排查工作方案

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等

8.地下水污染源滲漏排查企業清單建立

建立地下水污染源滲漏排查企業清單

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等

9.地下水污染源滲漏排查率★

完成50%以上清單企業的地下水污染滲漏排查

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等

10.重點工業園區或集聚區公共污水管網和附屬設施的滲漏排查

完成2個園區或集聚區的公共污水管網滲漏排查

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等

6.在產企業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或修復

11.在產企業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或修復方案編制完成率★

完成30%以上風險不可接受在產企業的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或修復方案編制

市生態環境局等

12.在產企業地表水-地下水協同風險管控技術研究

出臺工業園區地表水-地下水協同風險管控技術指南

市生態環境局等

13.園區地表水-地下水協同監管技術研究

出臺在產園區地表水-地下水信息化協同監管技術指南

市生態環境局等

7.排污許可要求載明

14.排污許可證上載明地下水污染防治內容工作的探索

探索在申領排污許可證時載明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市生態環境局等

保障優質地下水生態產品供給

8.劃分礦泉水水源補給區

15.礦泉水補給區的劃分

推進龍泉等地礦泉水源補給區的科學劃分,提出補給區環境保護措施

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等

地下水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和經濟政策的探索創新

10.地下水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和機制建立

16.地下水生態環境監測、調查評估、修復管控、環境執法、信息公開等規章制度出臺

制定出臺麗水市地下水環境管理辦法

市生態環境局等

17.地下水環境監測網建設和運行

建立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健全分級分類的地下水環境監測評價體系

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等

18.地下水環境信息平臺構建及應用

建立麗水市地下水環境信息化監管平臺

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等

11.地下水環境經濟政策建立

19.地下水生態產品價值、地下水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地下水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環境經濟政策的探索創新

形成麗水市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體系中的地下水子目

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等

3.6.  創新點

一是地表水-地下水協同監管。針對南方丘陵區地表水系發達,地表水-地下水交互頻繁的特點,以麗水市為試點,率先提出地表水-地下水協同監管的各項建設任務。在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方面,開展沿江沿河工業集聚區的地下水污染擴散調查;在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上,統籌考慮地下水-地表水的交互影響;在企業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建立地下水特征污染物的地表水-地下水污染風險評估技術體系,研究地表水-地下水協同的風險管控技術。

二是地下水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針對麗水市生態資源豐富、急需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的需求,率先提出開展優質地下水生態產品供給保障任務。重點針對麗水地區的礦泉水資源,開展補給區劃分和風險排查,在保護地下水優質資源的同時探索地下水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三是地下水環境管理體系構建。針對目前地下水環境管理體系不完善,缺少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用于指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問題,提出強化地下水環境管理體系建設的任務。在規范性文件層面,率先提出出臺麗水市地下水環境管理辦法;在技術標準層面,提出出臺隱患排查、防滲改造、風險管控、信息化監管等多項技術指南。

第四章 建設任務

4.1. 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

4.1.1. 推進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

在“十三五”開展的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和重點工業園區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試點項目的基礎上,參照《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價工作指南》和《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等相關技術導則的要求,持續推進麗水市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針對工業聚集區、化學品生產企業、尾礦庫、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和礦山開采區等重點污染源開展地下水污染調查,明確污染特征和風險程度。在初步調查的基礎上,選擇可能存在地下水污染擴散至地表水的沿江沿河工業集聚區開展地下水污染擴散調查,通過地表水-地下水的協同分析,耦合區域三維地質模型和溶質運移模型,預測地下水污染羽的遷移擴散趨勢,明確地下水污染擴散對地表水的影響。針對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水源地-地下水交互區、礦泉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區域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明確水功能敏感區周邊的地下水環境質量,明確主要污染因子和環境風險。同時參照《地表水和地下水環境本底判定技術規定(暫行)》(環辦監測函〔2019〕895號)的技術要求,開展麗水市區域性地下水環境背景值調查,查明地下水主要污染因子的區域背景值,識別區域性地下水污染的地質成因。到2023年,基本掌握麗水市地下水的環境質量和污染現狀。

4.1.2. 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

針對麗水市地表水資源豐富、地表水和地下水交互頻繁的特點,統籌考慮地下水資源及其開發利用狀況、地下水和地表水水力聯系、區域生態與環境保護要求,探索淺層地下水環境功能分區,優化形成南方丘陵區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方法。參考《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劃分工作指南》的相關工作流程,在細化分析麗水市地下水污染源分布、地下水水文地質單元分區和相關參數信息的基礎上,開展污染荷載分析和地下水脆弱性評估,優化脆弱性評估方法,綜合計算確定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控值分布。在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的基礎上,開展地下水健康及環境風險評估,確定麗水市地下水環境高風險區域。同時結合《浙江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方案(2021年版)》、麗水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麗水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麗水市各區(縣)行政范圍邊界等,針對地下水水源保護、地下水污染防控和地下水污染治理,劃定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

4.1.3. 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管理制度建立

在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的基礎上,以改善地下水環境質量、防范地下水環境風險為目標,對照麗水市“大花園建設核心區”“重要水源保護區”的定位要求,明確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的環境準入、污染預防、在線監控、監督監測、風險管控、治理修復等差別化環境管理要求,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管理制度。強化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內高風險行業的環境準入和環境監管,落實分區動態調整機制,積極推進區劃成果納入到國土空間規劃。至2022年底前,印發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管控方案。

4.2. 開展在產企業地下水污染防治

4.2.1. 公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名錄

按照《地下水管理條例》《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等文件要求,考慮行業類型、企業規模、污染物類型、污染物排放量、地表和地下水力聯系等,結合麗水市實際,明確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篩選原則、確定主體和程序,以及名錄社會公開要求,按照相關法律規范,結合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結果,明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的監管要求。2022年,印發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建立動態更新機制。同步依法落實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主體責任,督促企業按照《地下水管理條例》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并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確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在申請排污許可證時,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中應注明的信息。

4.2.2.  建立地下水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

在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基礎上,根據地下水污染源周邊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業企業地下水自行監測等結果,探索建立地下水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篩選原則、確定主體和程序,明確地下水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在地下水污染防滲排查、地下水環境自行監測、地下水污染源防滲改造、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等的監管要求。2022年,確定地下水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和動態更新機制。督促地下水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落實相關環境要求。探索在申領排污許可證時載明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推動重點監管單位將防治地下水污染貫穿到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

4.2.3. 開展地下水重點污染源源頭預防

針對地下水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結合《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研究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監管單位的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制定方法、監測數據報送制度,根據相關規范和要求,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定期開展地下水監測,監測數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并向社會公開,至2024年,地下水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地下水自行監測完成率達90%以上。研究制定并印發地下水污染滲漏排查工作方案。篩選生產年限較長、未實施物料和污水輸送管線架空、車間和固廢貯存場所防滲改造的地下水重點監管單位,建立地下水污染源滲漏排查企業清單。出臺地下水重點監管單位隱患排查和防滲改造技術指南,指導企業開展地下水污染源滲漏排查工作,至2024年完成50%以上清單企業的地下水污染滲漏排查。針對排查結果表明存在地下水污染滲漏或有滲漏風險裝置(單元、設施)的企業,督促其根據相關規范和要求開展防滲改造。

針對重點工業園區或集聚區,開展公共污水管網和附屬設施的滲漏排查,明確排查技術要點。對排查結果表明管網老舊破損嚴重的區域,應實施管網更新或改造,減少因管網滲漏導致地下水污染。針對化工、電鍍、造紙、印染、制革等重污染企業集聚區開展污水管網明管化改造,采用管廊架空的方式,徹底避免污水管道滲漏污染地下水的可能。

4.2.4. 實施在產企業(工業園區)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

根據地下水污染源周邊地下水環境污染調查和擴散排查結果、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成果、工業企業地下水自行監測結果等,選擇存在地下水特征污染物指標超過IV類的在產企業和園區公共區域開展詳細調查,查明地下水污染擴散范圍和程度。推進在產企業和工業園區的地下水環境狀況詳細調查評估。對評估結果表明風險不可接受或存在地下水污染擴散導致地表水污染的,按照“一園一策略、一廠一策”的思路,督促有關企業和園區制訂管控(治理)方案,督促落實管控和治理措施。

選擇典型超標工業園區,開展地表水-地下水水質水量界面過程、耦合機制及其生態環境效應研究,建立地下水特征污染物的地表水-地下水污染風險評估技術體系,提出以保護地表水生態系統為目標的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目標確定方法。按照《污染地塊地下水修復和風險管控技術導則》(HJ 25.6-2019),研究提出地表水-地下水協同的風險管控技術方案,風險管控工程實施要求和效果評估技術方法,出臺工業園區地表水-地下水協同風險管控技術指南。選擇地下水污染且與地表水交互頻繁的典型園區,開展地表水-地下水協同環境智能監管平臺建設研究,通過地下水和地下水環境監測數據的實時傳輸、分析和預測,為地表水-地下水環境的協同監管提供技術方案,出臺在產園區地表水-地下水環境信息化協同監管技術指南。

4.3. 保障優質地下水生態產品供給

4.3.1. 劃分礦泉水水源補給區

礦泉水作為地下資源屬性最集中體現的對象,具備開發成為生態物質產品的潛力,并可根據開發、利用、保護的措施與規模,進行生態量和價值量核算,籍此進行優質地下水作為生態物質產品的價值探索。調研麗水市已探明可開發的現有礦泉水資源,根據礦泉水賦存條件、含水層結構、泉域范圍、地下水補徑排特征等,通過水文地質勘探手段、衛星遙感、地球化學溯源等多種方法的聯合應用,推進龍泉等地礦泉水源補給區的科學劃分,探索麗水市礦泉水資源屬性及東南沿?;鹕綆У刭|特征的礦泉水源補給特征,為進一步開發優質地下水生態物質產品開發提供定量評估依據。

4.3.2.  開展礦泉水水源補給區風險排查

參考《礦泉水補給區范圍內工業、農業和生活污染源的風險排查》(HJ 338-2018)中地下水型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劃分方法,結合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開展礦泉水補給區范圍內工業、農業和生活污染源的風險排查,建立風險源清單,針對需要進行風險管控的污染風險源,提出治理措施或風險管控措施,開發風險管理系統,制定優質地下水生態物質產品開發的保障制度。

4.4. 探索地下水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和經濟政策創新

4.4.1. 強化麗水市地下水環境管理體系建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條例》《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總結地下水污染調查評價、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地下水污染重點排污單位和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制定和管理、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監管單位自行監測和滲漏排查、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地下水資源保護等相關制度的研究成果,從地下水污染預防、地下水調查評估與監測、地下水污染分區管控和地下水環境監管等方面開展政策梳理,制定出臺麗水市地下水環境管理辦法。

4.4.2. 開展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建設

整合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監測井、建設項目環評要求設置的地下水污染跟蹤監測井、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開采和監測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監測井、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監測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要求的污染源地下水水質監測井等各類現有監測井信息,建立地下水環境監測井清單。按照《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要求,篩選符合要求的環境監測井。建立以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水源地-地下水交互區、地下水集中開采區、重點污染源及周邊為重點,綜合考慮國家、省、市考核區域的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健全分級分類的地下水環境監測評價體系。

4.4.3. 建設麗水市地下水環境監管信息平臺

加強數字賦能,推進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水利等部門建立地下水環境信息共享機制,共享地下水環境狀況、水文地質條件、地下水功能及污染防治分區等信息,構建涵蓋多部門信息的地下水“數字化”底圖,建立麗水市地下水環境信息化監管平臺。研發典型工業園區地下水污染預警、區域地下水水質趨勢分析、地表-地下協同監管等數字化應用場景。通過分級分類監測網絡的布設和監測平臺和管理能力的建設,大力提升對地下水環境和與之相關的土壤、地表水環境的監測和認知理解,有效推進調查工作和污染防治工程的實施。

4.4.4.  探索創新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

根據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分析與評價方法,開展地下水生態物質產品價值、生態調節服務價值和人居文化服務價值核算方法的研究。探索評估礦泉水資源進行開發利用可產生的產品價值,定量評估地下水對地表水生態系統的調節機制和潛在價值;挖掘地下水主題的文化內涵和價值,最終形成麗水市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體系中的地下水子目,提出各項定量評估方法,研究地下水生態價值轉化路徑,形成麗水市地下水GEP研究報告,提升各級政府對地下水資源和環境的關注度,推動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開展。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1. 強化規劃引領

落實《地下水管理條例要求》,將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作為麗水市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抓手,制定地下水專項規劃,并將相關任務、目標納入麗水市土壤、農業農村、工業、礦山等相關領域專項規劃。落實部門協調機制,統籌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與各項規劃銜接。

5.2. 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由分管市長任組長的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和整體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

5.3. 落實資金保障

建立多元化、多層次的資金投入保障體系。財政部門落實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工作經費保障,將相關經費列入預算。會同相關部門積極爭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鼓勵符合條件的試驗區建設項目按規定申請中央水污染防治項目儲備庫。

5.4. 注重技術支撐

組建包括來自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在內的技術團隊參與方案編制,并持續指導試驗區建設,確保一張藍圖繪到底。支持組建技術創新和應用推廣平臺,促進新技術應用,推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技術和管理模式。統籌銜接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工作與正在開展的遂昌黃鐵礦地下水污染治理工程等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點項目,加強系統集成,在試驗區建設中發揮綜合效益。

5.5. 強化宣傳推廣

加強新聞媒體的宣傳引導作用,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在市生態環境局開設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宣傳專欄,錄制宣傳視頻,開展專題宣傳和集中報道,及時公布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推動情況。定期總結評估試驗區建設經驗,在全國或?。▍^、市)會議、培訓班上交流,加強宣傳報道和成果應用推廣,向全社會普及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科學知識,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和公眾監督作用。

表 

試驗區建設重大項目清單

序號

項目名稱與內容

責任主體

投資額

實施周期

備注

1

麗水市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及污染防治分區:

針對工業聚集區、重點行業企業、尾礦庫、危險廢物處置場和礦山開采區等重點污染源開展污染調查和擴散排查,明確污染特征和風險程度,劃定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管理制度。

市生態環境局

4354萬元

2022-2023

籌備項目

2

龍泉市青坑底礦泉水補給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

通過多種勘探調查手段的綜合應用,查明龍泉青坑底礦泉水補給區范圍,明確補給區內環境風險情況,進而通過構建地下水系統,開展礦泉水水源地環境風險評估以及水資源可持續開采模式預測,對礦泉水資源保護與生態產品價值轉化模式進行探索。

市生態環境局龍泉分局

833萬元

2022-2024

籌備項目

3

遂昌黃鐵礦地下水污染治理工程:

采用礦山充填技術對坑道酸性重金屬廢水,在阻斷礦山涌水通道,防止礦山坑道酸性重金屬廢水的產生,又能合理運用尾砂和中和渣。

市生態環境局遂昌分局

28724萬元

2022-2024

在實施項目

4

松陽垃圾填埋場地下水污染阻控工程:

采用“應急處理+原位封場+環境監測”對填埋場進行風險阻控。

松陽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4945萬元

2022

在實施項目

5

松陽縣西屏工業園及江南工業園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采用PRB可滲透性反應墻和地下水抽出處理,減少園區地下水對周邊地表水的污染擴散。

松陽縣經濟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7597萬元

2022-2024

在實施項目

6

麗水開發區水閣工業園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通過“源頭阻控+過程監管與預警+末端風險防控”方式,切斷遷移下·途徑,減少對地表水的污染。

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局

9637萬元

2022-2023

在實施項目

7

麗水市地下水環境監管能力建設:

建立地下水環境監測井清單,篩選符合要求的環境監測井。建立以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水源地-地下水交互區、地下水集中開采區、重點污染源及周邊為重點的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健全分級分類的地下水環境監測評價體系。

市生態環境局

4445萬元

2023-2024

儲備項目

8

地下水GEP核算體系研究項目

以現有的GEP核算體系為基礎,制定地下水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技術指南

市生態環境局

80萬元

2022-2023

儲備項目

附件

                                                                                     市直有關單位名單

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市水利局、市應急管理局、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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