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508328/2022-36694 | 文號 | 麗建發〔2022〕37號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3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建設局、開發區建設分局,蓮都區環衛中心:
現將《麗水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運服務單位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麗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麗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2022年5月31日印發
麗水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運服務單位管理辦法
為全面落實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會和市政府第87次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工作,規范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服務,美化城市環境,根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總體要求
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為指導,堅持全程分類,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網絡,強化生活垃圾分類收運服務單位管理,全面提升和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體系。
二、實施范圍
實施范圍為全市各縣(市、區)、開發區的建成區,鄉鎮由各縣(市、區)根據實際參照執行。
三、主要內容
(一)建立生活垃圾中轉站垃圾收集車輛信息管理制度
為推進生活垃圾信息化監管平臺建設,全市所有進入生活垃圾中轉站作業的垃圾收集車輛均需實行登記管理。由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單位或自行收集、運輸城鎮生活垃圾的物業企業向屬地市容環衛主管部門提出垃圾收集車輛登記申請(示例詳見附件1)和承諾書(詳見附件2),屬地市容環衛主管部門要對相關企業和車輛垃圾分類收集運輸條件進行檢查確認后,進行統一登記(示例詳見附件3),建立企業和車輛管理信息庫,對其加強動態管理,企業和車輛信息逐步錄入麗水市生活垃圾信息化監管平臺。
生活垃圾分類收運服務單位應符合以下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的條件:
1.一般要求
①業務所在地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②具備完善的行政技術、安全生產、質量管理、車輛設備及教育培訓等管理制度及相應崗位人員。
③制定有科學合理的應對特殊天氣、重大事故或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2.車輛及設備基本要求
①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車輛須滿足服務需求,符合專業車輛要求。
②所屬車輛、設備為本單位所有。
③車輛屬于生活垃圾分類密閉運輸的專用車輛,具有防臭味擴散、防遺撒、防滲濾液滴漏功能。
④車輛外觀應按照《麗水市垃圾分類作業車輛視覺形象設計》(詳見附件4)的要求,與垃圾類別、分類容器顏色及標志對應,統一噴印單位名稱、車輛編號、分類標志、監督電話和麗水城市標志,分類標志的樣式和顏色符合現行《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標志》(GB/T19095-2019)和《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標準》(DB33/T1166-2019)的規定。分類運輸車輛箱體上標志框外箱體顏色:其他垃圾采用灰色,易腐垃圾采用綠色,有害垃圾采用紅色,可回收物采用藍色。車輛尺寸有與《麗水市垃圾分類作業車輛視覺形象設計》不一致的,可根據實際適當進行調整。
各縣(市、區)也可統一制定并執行本轄區的《垃圾分類作業車輛視覺形象設計標準》。
⑤車輛粘貼反光標貼。機動車還需安裝具有反光功能的放大號牌,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衛星定位系統、行車及裝卸記錄儀,相應數據信息接入麗水市垃圾分類信息化監管平臺。
(二)加強進站作業日常管理
屬地市容環衛主管部門應加強進站作業日常管理,生活垃圾中轉站管理人員需做好車輛入場檢查,符合條件的才可進入中轉站。推進垃圾中轉站設立門禁系統建設,通過智慧化方式識別入場車輛,逐步將相關信息數據納入麗水市垃圾分類信息化監管平臺。
各收集運輸車輛,應做好進站作業和日常管理工作:
1.做好粘貼反光標識、加蓋、密閉運輸,嚴禁“滴灑漏”、拖掛等二次污染現象,保持車身干凈整潔。噴涂標志標識應符合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的規定。
2.進站的垃圾收集車輛需嚴格遵守站內秩序,服從調度,嚴禁搶、超車。按照收集的生活垃圾種類到達中轉站對應的分類卸料通道,在操作人員的調度下將垃圾卸入指定區域(箱體)。
3.在確認垃圾完全傾倒干凈后車輛需及時離場,嚴禁在場內外出入通道逗留。
中轉站管理人員發現車輛標準或者操作行為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及時報告屬地市容環衛主管部門,市容環衛主管部門應及時聯系綜合執法部門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
(三)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服務單位考核機制
1.按照《麗水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服務單位考核細則》(詳見附件5),屬地市容環衛主管部門對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服務單位開展考核管理。
2.服務單位考核實行評分制,分值為100分,周期為一個日歷年。屬地市容環衛主管部門應對轄區內的服務單位加強管理,發現存在《麗水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服務單位考核細則》中的問題時,下發書面的《整改通知單》要求其進行整改并實行動態扣分。當一個周期內服務單位考核分扣減至一定分值時,由屬地市容環衛主管部門給予相應處理。
①服務單位考核評分在70-79分時,由屬地市容環衛主管部門約談服務單位負責人;
②服務單位考核評分在60-69分時,對服務單位進行重點監管;責令服務單位組織內部學習,組織學習情況須報備;
③服務單位考核評分低于60分時,對服務單位進行重點監管,聯合綜合執法部門開展執法檢查;由屬地市容環衛主管部門責令服務單位整改,整改完成后須形成整改報告并報市容環衛主管部門查驗。
四、其他
本辦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生活垃圾收集車輛進入垃圾中轉站申請表(示例)
2.承諾書
3.生活垃圾收集車輛進入垃圾中轉站備案登記表(示例)
4.麗水市垃圾分類作業車輛視覺形象設計標準
5.麗水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服務單位考核細則
附件1
生活垃圾收集車輛進入垃圾中轉站申請(變更)表
(示例)
申請單位:(蓋章)
收集區域 | 依據(另附) | 垃圾類型 | 申請車輛數和編號 | 備注 |
xxx街道/道路 | 如:中標通知書 | 其他垃圾 | 5輛(蓮運-0001、蓮運-0002、蓮運-0003、蓮運-0004、蓮運-0005) | |
xxx社區(村) | 如:委托合同書 | |||
xxx小區 | 如:委托合同書 | |||
xxx單位 | 如:委托合同書 |
負責人: 聯系方式: 申請時間:
備注:1.本表由垃圾收集車輛權屬單位填寫,并按照要求填寫《承諾書》。2、車輛編號由申請單位提前與當地環衛主管部門聯系,當地環衛主管部門先將編號預派發給申請單位。3.相關依據和車輛外觀按照《麗水市垃圾分類作業車輛視覺形象設計》改造后的照片,需隨本申請表同時附送,否則申請無效。4.本表提供主要申請內容參考,各地可結合實際做適當調整。5.信息有誤或企業車輛信息發生變化,需要變更的,使用本表,變更的內容在備注中注明。
附件2
承諾書
xxx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環衛中心):
我公司已閱知并充分了解《麗水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運服務單位管理辦法》的相關內容,承諾按上述文件要求如實上報《生活垃圾收集車輛進入垃圾中轉站申請(變更)表》的相關信息和依據,申請的車輛為本單位所有,并對所上報信息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如我公司在后續監管過程中,被相關主管部門發現存在上報信息作假或瞞報等違規行為,我公司將自愿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
承諾人(企業蓋章):
企業法人簽字:
承諾時間:
附件3
生活垃圾收集車輛進入垃圾中轉站備案登記表(示例)
申領單位 | 車牌編號 | 準入中轉站 | 收集區域 | 垃圾種類 | 聯系人 |
xxx保潔公司/物業公司 | 例:蓮運-0001 | xx街道/小區/商場/單位.... | 其他垃圾/易腐垃圾 | ||
蓮運-0002 | |||||
. . .... |
備注:1.本表由屬地環衛主管部門根據申請單位填寫的申請表內容(附錄1),對檢驗合格,達到密閉、分類等相關要求的車輛進行備案登記。
2.標志標識需以“各縣(市、區)簡稱+運+序號”格式統一編號,各地的車輛均以“0001”號起編。如:蓮運-0001,蓮運-0002,蓮運-0003......
3.本表提供主要備案內容參考,各區可結合實際做適當增減。
附件5
麗水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服務單位考核細則
序號 | 檢查項目 | 標準 | 評價標準 |
一 | 制度臺賬 | 行政、安全生產、車輛設備及保潔、教育培訓等內部管理制度;日常作業臺賬。 | 未制定或完善企業內部相應管理制度的,每項扣2分;未做好日常作業臺賬的,扣2分。 |
二 | 車輛設備 | 車輛嚴禁掛靠,必須在服務區域內作業。 | 掛靠車輛和跨區域作業,每發現一輛扣2分。 |
車輛變化情況及時報各區環衛主管部門登記。 | 未及時登記的,每發現一輛扣2分。 | ||
生活垃圾分類密閉運輸專用車輛,嚴禁私自改裝。 | 非專用車輛或私自改裝,每發現一輛扣2分。 | ||
運輸車輛按照垃圾分類要求,統一噴印單位名稱、車輛編號、分類標志,粘貼反光標貼,機動車要安裝具有反光功能的放大號牌。 | 未統一噴印單位名稱、車輛編號、分類標志,粘貼反光標貼,未安裝具有反光功能的放大號牌的,每發現一輛扣2分。 | ||
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衛星定位系統、行車及裝卸記錄儀等設備,相應數據信息接入麗水市垃圾分類智慧監管平臺。 | 未安裝衛星定位系統、行車及裝卸記錄儀的,每發現一輛扣1分;未接入麗水市垃圾分類智慧監管平臺,每發現一輛扣2分。 | ||
三 | 運行作業 | 做好收集運輸所屬責任范圍內的垃圾,做到不漏點、不漏倒、不混裝,做到垃圾日產日清,不堆積。 | 收運車輛作業未做到不漏點、不漏倒、不混裝的,每項扣5分;垃圾集收點未做到垃圾日產日清,有堆積,每發現次扣1分。 |
做好車輛外觀整潔,密閉化運輸,做到無垃圾拋灑、無污水滴漏,車箱外無吊掛。 | 未密閉化運輸,每發現一次扣2分;車輛外觀不整潔,車上外掛或跑冒滴漏,每發現一次扣2分。 | ||
服從中轉站、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廠的管理。 | 未按現場管理人員要求裝載、傾倒垃圾的,每次扣2分。 | ||
四 | 應急搶險 | 事故應急預案和事故搶險搶修預案。 | 未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和事故搶險搶修預案的,每項扣2分。 |
五 | 其他 | 按照市容環衛主管部門要求做好問題整改工作。按照法律法規做好分類收集有關工作。 | 對于屬地市容環衛主管部門下發的《整改通知單》,未按照要求進行整改的,每次扣5分;被相關主管部門發現在生活垃圾收集車輛進入垃圾中轉站申請時存在信息做假或瞞報等違規行為,每起扣10分;因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服務工作被行政處罰的,每起扣10分。因違規作業,發生安全生產亡人責任事故的,每起扣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