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MB1674939Y/2022-35060 | 文號 | 麗醫保發〔2022〕16號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25 | 有效性 | 有效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73-2022-0002 |
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智慧醫保”系統接入的需要,為進一步做好參保人員待遇保障工作,按照《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麗水市全民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麗政發〔2017〕70號)《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麗水市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的通知》(麗政辦發〔2017〕121號)的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統一設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額度和公務員補充個人賬戶額度通知如下:
一、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在職職工的個人賬戶額度(即門診統籌起付標準,下同)統一設置為1188元,退休職工個人賬戶額度統一設置為420元。
二、納入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參保人員,在職公務員的補充個人賬戶額度統一設置為2850元,退休公務員的補充個人賬戶額度統一設置為1380元。
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建賬標準、公務員補充個人賬戶的建賬標準等按原有政策執行。
四、本通知自2022年2月28日起實施。
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麗水市財政局
2022年2月25日
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麗水市財政局關于統一設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額度和公務員補充個人賬戶額度的通知.pdf
《麗水醫療保障局 麗水市財政局關于統一設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額度和公務員補充個人賬戶額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讀http://www.luntanhao.com/art/2022/3/8/art_1229430586_2396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