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224P/2022-40529 | 文號 | 麗人社〔2022〕116號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7 | 有效性 | 有效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13-2022-0002 |
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社保局、發改委(局)、經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商務局、衛生健康委(局)、國資委(辦、局)、市場監管局,團委、殘聯,人民銀行、郵政管理局:
為貫徹《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17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22〕48號)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支持山區26縣就業創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浙人社發〔2022〕46號)精神,落實《中共麗水市委關于建設青年發展型城市的決定》要求,推動青年高質量就業創業,打造“就業創業在浙麗”品牌,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
(一)擴大企業就業規模。積極發展面向青年、面向未來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高質量就業崗位。支持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達到一定數量且符合相關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在安排紓困資金、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時予以傾斜。對招用2022年 1-12 月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并為其繳納失業保險費1個月以上的企業,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中小微企業,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與一次性擴崗補助不重復享受,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健全職業技能等級(崗位)設置,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制。落實中小微企業人才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等申報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完善機制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帶動更多就業。發揮市屬國有企業“人才池”作用,開展緊缺急需優秀高校畢業生招聘,今明兩年要拿出不少于50%的新增崗位用于高校畢業生招聘。(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人行麗水市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拓寬基層就業空間。引導青年到基層就業,統籌用好各方資源,挖掘基層就業社保、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工作等就業機會。社區專職工作崗位出現空缺要優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數量專門招用高校畢業生。繼續實施“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合理確定招募規模。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街道)、村(社區)專職從事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的,確保其收入不低于當地上年度非私營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并為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迭代升級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補貼政策,畢業 2 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到我市中小微企業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年以上的,在參保期內按??票究?、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別給予個人每年 3000 元、5000 元和 10000元的就業崗位補貼,補貼期限最長3年,其中市區(含市直、蓮都區、麗水開發區)放寬至畢業 5 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各縣(市)可參照執行,政策執行期限截至 2025 年12月31日。(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團市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支持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優化青年就業創業生態,提升“麗創薈”創業服務品牌,迭代升級“人才碼”,為青年就業創業提供全周期服務。支持在校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在麗來麗創業,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初次創業的按規定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一次性創業社保補貼、創業場地租金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稅費減免等政策。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要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提供。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場監管局、人行麗水市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穩定公共部門崗位規模。今明兩年要繼續穩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高校畢業生的規模。支持承擔國家、省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高校和企業擴大科研助理崗位規模。充分考慮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和高校畢業生就業需要,合理安排公共部門招錄(聘)和相關職業資格考試時間。(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就業服務
(五)優化招聘服務。持續開展招聘進校園活動,推進公共就業招聘平臺建設。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歸集機制,廣泛收集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重大項目、城鄉基層等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需求計劃,集中向社會發布并動態更新。整合市縣資源,在“麗水公共招聘網”統一集中發布崗位信息。充分利用新媒體平臺,推行“云探校”、畢業生“云探企”、直播帶崗等線上招聘模式。加強零工市場建設,提升零工市場就業服務整體水平。(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國資委、團市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就業指導。完善高校學生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體系,引導樹立正確職業觀、就業觀和擇業觀。開展多種形式的模擬實訓、職業體驗等實踐教學,組織高校畢業生走進人力資源市場,參加職業能力測評,接受現場指導。高校要持續開展就業指導教師培訓,就業指導教師可參加相關職稱評審。舉辦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增強大學生生涯規劃意識,指導其及早做好就業準備。(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提升職業技能水平。實施青年工匠培育工程,開展十萬技能人才共富能力提升行動,“一縣一品”推進青年職業技能培訓。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拓展學徒培訓、技能研修、新職業培訓等多種模式,舉辦各類職業技能競賽活動。鼓勵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積極參加職業資格鑒定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對需要學歷學位證書作為報考條件的,允許共享學籍信息先報名參加鑒定或認定,通過鑒定認定考試,待取得相關證書后再發放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維護就業權益。持續強化青年就業權益保障,實施勞動關系“和諧同行”行動,有效保障網絡主播、快遞人員、網約車司機等新就業形態青年勞動權益。防止和糾正性別、年齡、學歷等就業歧視,依法打擊“黑職介”、虛假招聘、售賣簡歷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治理付費實習、濫用試用期、拖欠試用期工資等違規行為。督促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對存在就業歧視、欺詐等問題的用人單位,及時向高校畢業生發布警示提醒。(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簡化優化求職就業手續
(九)提供求職就業便利。從2023年起,實行取消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規定,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就業協議書上簽章環節,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后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報到手續。指導用人單位合理確定入職體檢項目,對高校畢業生近6個月內在合規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基本健康體檢項目結果應予以認可,原則上不得要求其重復體檢。推行“高校畢業生就業一件事”聯辦,鼓勵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網上簽約。積極穩妥轉遞檔案,根據畢業生就業去向有序轉遞,對延遲離校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相應延長報到入職、檔案轉遞、落戶辦理時限。(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完善畢業去向登記。從2023年起,教育部門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作為高校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的必要環節。高校畢業生到戶籍和檔案接收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時,教育部門應根據有關部門需要和畢業生本人授權,提供畢業生離校時相應去向登記信息查詢核驗服務。(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就業幫扶
(十一)擴大就業見習規模。實施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支持城鄉社區組織設立就業見習崗位,上崗見習人員見習期滿可按規定同等條件下優先被招錄為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力爭到2022年底,各地設立見習崗位的城鄉社區占當地城鄉社區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探索將見習人員納入工傷保險制度覆蓋范圍,提高見習保障水平。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視同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起算。實施大學生實習“揚帆計劃”,廣泛開展各級政務實習、企業實習和職業體驗活動。(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組織部、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團市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落實實名服務。強化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后信息銜接,運用線上失業登記、求職登記小程序等各類渠道,依托“重點群體就業幫扶在線”應用,與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普遍聯系,為每人免費提供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職業培訓或就業見習機會。(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精準開展困難幫扶。實施青年就業啟航計劃,對有就業意愿的失業青年提供針對性服務。把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以及殘疾高校畢業生和長期失業高校畢業生作為就業援助的重點對象,提供“一人一檔”“一人一策”精準服務。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就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可通過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落實“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計劃”,面向困難高校畢業生開展就業能力培訓。實施共青團促進大學生就業行動,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畢業生開展就業結對幫扶。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納入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延期還款、減免利息等支持舉措。(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團市委、市殘聯、人行麗水市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壓緊壓實工作責任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作為重中之重,完善青年就業創業的政策體系、平臺功能和激勵機制,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具體舉措,強化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要立足職責,密切配合,同向發力,積極拓寬就業渠道,加快政策落實。(市級有關單位,各縣(市、區)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強化工作保障。各地要根據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形勢和實際需要,統籌安排資金,加強人員保障,確保工作任務落實。實施提升就業服務質量工程,增強對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指導服務的針對性有效性。運用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支持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組織等市場力量參與就業服務、職業指導、職業培訓等工作。(市級有關單位,各縣(市、區)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做好宣傳引導。各地要開展就業政策服務專項宣傳,及時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讀,引導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積極投身于加快跨越式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做好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穩定就業預期。(市級有關單位,各縣(市、區)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已有規定與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施行。
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麗水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麗水市教育局 麗水市科學技術局
麗水市公安局 麗水市民政局
麗水市財政局 麗水市商務局
麗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麗水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共青團麗水市委員會
麗水市殘疾人聯合會 中國人民銀行麗水市中心支行
麗水市郵政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