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22-39966 | 文號 | 麗政發〔2022〕25號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1-04 | 有效性 | 有效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00-2022-0006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進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根據《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省政府令第358號)、《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實施方案(2021—2025年)》《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機制的通知》(麗政發〔2020〕13號)精神,決定從2022年7月1日開始,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910元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1035元。
麗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