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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2500002645451w/2021-29584 文號 麗教職〔2021〕20號
組配分類 規范性文件庫 發布機構 麗水市教育局辦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4-25 有效性 失效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ZJKC04-2021-0003
麗水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1年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4-25 18:10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 麗水市教育局辦公室

解讀地址

ZJKC04-2021-0003




各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單位(學校):

為做好2021年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工作,現將《麗水市2021年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印發給大家,請認真貫徹執行。




                                          麗水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麗水市教育局關于2021年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為認真做好2021年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工作,提高學前教育專業培養質量,按照《麗水市教育局關于2021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實施意見》(麗教基〔2021〕15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麗水市2021年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具體如下:

一、招生對象

符合《麗水市教育局關于2021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實施意見》的報考條件,且已經完成麗水市2021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報名和考試的初中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參加麗水市2021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

2.熱愛學前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備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以及音樂、舞蹈、美術等藝術基礎。

3.考生的身心條件符合各招生學校的專業報考要求,具體要求見相關學校的招生簡章。

三、考試辦法

2021年麗水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及分值等均按《麗水市教育局關于2021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執行。

取消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面試(藝術類特長生除外),改為相關學校擬錄取考生報到注冊前對照報考條件進行復查;增設2021年麗水市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藝術類特長生測試,具體要求見藝術類特長生招生方案(見附件3)。

四、志愿填報

考生在6月16日上午8時至17日下午5時通過麗水教育網(http://jyj.lishui.gov.cn/)進行網上填報志愿,同時在網上填寫考生報考承諾書(見附件1)。

五、錄取工作

1.錄取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組織,實行網上統一錄取。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按照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的非藝術類特長生學業考試五科文化考試之和原則上不低于文化總分的70%(即總分1不低于434分),綜合素質評價測評等第為4P以上(含4P),綜合表現評定為合格以上;藝術類特長生學業考試五科文化考試之和原則上不低于390分(即總分1不低于390分),綜合素質評價測評等第為4P以上(含4P),綜合表現評定為合格以上。

2.學業考試后,非藝術類特長生按考生總分3實行分縣(市、區)單獨劃線(優惠加分按《麗水市教育局關于2021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實施意見》執行,各縣(市、區)出臺的優惠加分不計入)??偡?相同的考生,按照下列成績的高低順序排列,排列的順序依次為中考數學、語文、英語、科學、社會?法治成績。

3.招生計劃(見附件2)實行全市統招與定向到縣相結合,實施單獨提前招生,錄取新生名單由市招考中心向社會公布。

4.學前教育藝術類特長生實行全市統招,具體事項見學前教育藝術類特長生招生方案、特長測試要求及評分標準(見附件3~附件5)。

5.各縣(市、區)未完成的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計劃,對計劃縣域內的考生學業考試分數可適當降低錄取,降分幅度控制在25分以內。降分之后仍未完成的計劃在全市范圍內調劑錄取。

6.已被錄取的考生,須按錄取學校規定的時間辦理注冊手續,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注冊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六、組織領導

1.為切實加強對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工作的領導,強化招生考試工作管理,保證招生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有序實施,成立麗水市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偉平

副組長:胡鋒吉  朱銀法  陳海香 葉劍祥

成  員:雷根生楊  英  李立金  項建微  杜衛建  

下設辦公室,陳海香兼任辦公室主任。

本次學前教育專業招生工作由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2.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初中學校要積極配合招生學校做好招生宣傳、報名、錄取等工作,增加學前教育專業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維護招生制度的嚴肅性。

3.各縣(市、區)教育局和招生學校要加強招生工作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和紀律教育,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的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本《辦法》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2021年麗水市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考生報考承諾書

           2.2021年麗水市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計劃表

           3.2021年麗水市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藝術類特長生招生方案

           4.2021年麗水市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藝術特長測試考生報名表

           5.2021年麗水市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藝術特長測試要求與評分標準





附件1-5.doc

麗水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1年五年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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