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21-35184 | 文號 | 麗政發〔2021〕26號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11-18 | 有效性 | 有效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00-2021-0011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進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根據《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和《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機制的通知》(麗政發〔2020〕13號)精神,決定從2021年7月1日開始,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850元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910元。
麗水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