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21-34640 | 文號 | 麗政辦發〔2021〕57號 |
組配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發布機構 | 市府辦 |
成文日期 | 2021-10-19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部署,有力推動照后減證和優化審批服務,不斷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發〔2021〕24號)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清單動態管理
將我市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逐項確定改革方式、具體改革舉措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統一編制形成《麗水市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清單實行動態調整更新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清單之外,非禁即入,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各地、各部門要對清單之外限制企業進入特定行業開展經營的管理事項進行全面自查清理,對實施變相審批造成市場分割或者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要督查整改并追究責任。
二、分類推進事項改革
各地各部門嚴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發〔2021〕24號)和《麗水市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要求,采取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實施改革,落實具體改革舉措以及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市級各有關單位要做好與省級對口部門的對接、溝通,及時反饋改革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深化細化工作措施,同時加強對縣(市、區)對口部門的指導,及時落實各項改革事項的后續具體舉措,確保改革措施落地。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完善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在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經營范圍規范目錄中企業自主選擇經營范圍,做好涉企經營許可“雙告知”。加強電子營業執照推廣,加快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多維度運用。推進對民宿、餐飲等27個行業,36個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全市推行準入準營“一件事”全流程辦理,打通審批層級壁壘,推行一網申報、并聯審批、限時辦結。
四、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嚴格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依法對市場主體進行事中事后監管,堅決防止和糾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問題。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的,由原審批部門依法承擔監管職責。各有關部門對照“證照分離”改革要求,梳理各自職責范圍內的監管事項、監管對象、監管內容,加快制定工作指引,并納入事中事后監管計劃。對直接取消審批和審批改備案的,相應的監管事項原則上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事項清單;對實行告知承諾或優化審批服務,且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納入重點監管事項清單,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重點監管,其他監管事項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事項清單。全面推廣掌上執法系統。充分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探索遠程監管、移動監管等措施,不斷提升監管科學性和有效性。
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大數據局、市行政服務中心等牽頭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改革具體協調推進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加大改革力度,加強業務指導,確保本部門、本系統各項改革措施落地,并每月報送“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數據。加強改革政策的工作培訓和宣傳解讀,及時優化業務流程,完善工作規則和服務指南,為企業提供更高效率的服務。
附件:1.麗水市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
2.市級有關單位名單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2
市級有關單位名單
市委網信辦、市委機要局、市保密局、市委宣傳部(市新聞出版局)、市委改革辦、市發改委(市糧食物資局)、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體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辦、市統計局、市人防辦、市大數據局、市行政服務中心、人行麗水市中心支行、麗水銀保監分局、麗水海關、市氣象局、市煙草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