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21-34430 | 文號 | 麗政發〔2021〕22號 |
組配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10-12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麗水市人民政府2021-2025年規章立法規劃》已經市政府第8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貫徹政府立法工作指導思想
政府立法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堅定不移走創新實踐“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發展道路,圍繞打造“高水平建設和高質量發展重要窗口”中心工作,恪守立法依靠人民、立法為了人民理念,認真落實政府立法規劃,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為全面推進麗水市域治理現代化和促進全市人民走向共同富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二、完善政府立法工作協調機制
堅持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公眾參與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遵循科學立法、民主立法、開門立法原則,科學編制年度立法計劃,加強立法計劃和立法項目實施的組織領導,落實立法工作責任,完善立法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立法項目立項和起草過程的組織保障,正式立法項目成立起草工作領導小組,重要立法項目由起草部門和司法行政部門聯合調研論證。落實立法過程爭議協商解決機制,有關部門對爭議事項經協商后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報請市政府組織各方協商,克服行政立法的部門利益化傾向。拓寬公眾有序參與政府立法渠道,涉及企業和特定群體、行業利益的立法項目,注重聽取企業、人民團體、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健全意見采納情況反饋制度,提高立法過程中的公眾參與度。
三、落實政府立法工作具體要求
(一)堅持計劃需求導向。每年年初由部門申報、市司法局審核并經市政府同意后,編制年度政府規章制定計劃,確保有序開展政府規章制定工作。
(二)堅持程序規范導向。確定正式立法項目并報經批準后,牽頭起草單位按規定開展調研、論證、起草等工作,組織立法調研論證,細化工作流程,優化立法技術規范,提高立法質量;市司法局及時跟蹤了解起草工作進度,加強對立法工作的協調指導,確保高質高效完成立法計劃任務。起草規章文本遵循“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的原則,體現“小而精”的地方立法特色,堅持問題導向,力求務實管用,切實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堅持效果評估導向。在政府規章頒布實施后及時進行效果評估,針對政府規章存在的問題進行修訂,對成效明顯、條件成熟的政府規章適時啟動地方性法規立法程序,充分發揮政府規章作為地方性法規儲備的作用。
附件:麗水市人民政府2021-2025年規章立法規劃
麗水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麗水市人民政府2021-2025年規章立法規劃
1.麗水市綠道管理辦法
2.麗水市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
3.麗水市城市照明管理辦法
4.麗水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
5.麗水市公共文化服務保障管理辦法
6.麗水市土地出讓前文物評估管理規定
7.麗水市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規定
8.麗水市農村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管理辦法
9.麗水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規定
10.麗水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
11.麗水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
12.麗水市土地儲備管理實施辦法
13.麗水市補繳土地出讓金暫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