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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25000026455663/2021-06683 文號 麗政辦發〔2020〕101號
組配分類 市政府文件 發布機構 市府辦
成文日期 2021-01-08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麗水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意見
發布時間:2021-01-08 15:09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 市府辦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63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19〕63號)等文件精神,建立嚴格規范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堅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放管服”改革、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決策部署,加快轉變我市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理念、體制和方式,從重點監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轉向全行業監管,從注重事前審批轉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監管,從單項監管轉向綜合協同監管,全面提升醫療衛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二)工作目標。到2021年底,完善職責明確、部門協作、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制度,健全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形成專業高效、統一規范、文明公正的衛生健康執法監督隊伍。到2022年,推進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形成與醫療衛生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的治理效能,為高質量高水平建設健康麗水提供堅實保障。

二、健全監管體系,落實監管責任

(三)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引導黨員干部自覺同黨中央決策部署對標對表,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大力弘揚偉大抗疫精神和“忠誠使命、求是挺進、植根人民”的浙西南革命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全面落實公立醫院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將黨的建設融入醫院治理和現代醫院管理各環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內監督機制,充分發揮黨委全面監督、基層黨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和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作用,做好黨內監督全覆蓋。加強社會辦醫黨建工作,推進民營醫院黨建質量全面提升。

(四)明確政府主導責任。充分發揮政府在法治建設、行業規劃、標準制定、行業準入、行政執法等方面的主導作用。建立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綜合監管協調機制,負責統籌協調和指導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查處醫療衛生服務重大案件等工作。制定完善部門監管權責清單,明確監管職責。

(五)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自我管理。醫療衛生機構要落實依法執業、規范服務、醫療質量和安全、行風建設等主體責任,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服務質量和安全、人力資源、財務資產、績效考核等內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規范化、精細化、科學化水平。推行依法執業自查制度,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依法執業意識,提高社會辦醫療機構誠信經營水平。

(六)發揮行業自律和社會共治作用。通過購買服務、委托授權等方式,積極引導和扶持專業化水平和公信力較高的醫療衛生行業組織,健全醫療衛生質量、技術、安全、服務評估機制和專家支持體系。落實普法責任制,增強公眾健康權益和自我保護意識。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參與監督,加強醫療衛生服務投訴舉報系統建設,加大對舉報違法行為的獎勵力度。完善全市衛生健康輿情監測聯動機制,及時研判、應對和處置衛生健康輿情信息。強化對家庭醫生、護士相應資質和執業行為的社會監督。

三、明確監管任務,實施全行業全流程監管

(七)提高行政審批效能。加快推進醫療衛生領域行政審批事項“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部門按職責制定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并向社會公示。進一步優化醫療衛生機構、從業人員以及醫療技術、藥品、醫療器械等準入和行政許可流程,推進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電子化注冊,精簡審批材料。對社會辦醫療機構實施跨部門、全流程、場景式綜合審批,提高審批效率。發揮衛生技術評估在醫療技術、藥品、醫療器械等臨床準入、規范應用、停用、淘汰等方面的決策支持作用。

(八)強化醫療質量安全監管。開展醫療質量提升行動,依托各級質控組織的專業優勢和市醫療衛生綜合監管平臺的大數據分析,綜合推進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健全醫療機構評審評價體系。實施醫療技術臨床應用分類管理,推進禁止類臨床應用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和限制類醫療技術備案管理制度的落實。完善臨床用藥超常預警機制,加強對重點監控藥品、高值醫用耗材合理使用的監管,開展大型醫用設備配置、使用的監督和評估工作, 依法糾正和處理違法違規使用行為。

(九)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效率監管。強化對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社會效益、服務提供、綜合管理、成本控制、資產管理、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監管。開展醫共體建設績效評估,推動“1+X” 重點政策落地見效。規范開展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 落實考核結果與醫院發展規劃、評審評價等相掛鉤的機制。加強醫療、醫保、醫藥聯動,健全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公立醫院全面預算管理、成本管理、財務報告、信息公開以及內部和第三方審計機制,加大對公立醫院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力度。加強對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收益分配的監管。審計機關依法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審計監督。積極發揮各類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的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加強對醫療費用的調控。全面推開醫療保險智能監控,積極探索將醫保監管延伸到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有效方式。依法依規加大懲處欺詐騙保行為,保障醫?;鸢踩?。

(十)推進醫療衛生行業作風建設。完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醫德醫風考評制度,實行醫德醫風“一票否決”制,加強行風教育,嚴格執行“九不準”等相關制度。深化對公立醫院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工作人員網格化監督管理工作,逐漸形成行風建設網格監督體系。持續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發生在身邊的腐敗典型案例開展說紀說法,警鐘長鳴。常態化開展正風肅紀行動,嚴厲查處頂風違紀的“四風”問題。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第一、第二種形態,抓早抓小、關口前移、防微杜漸。

(十一)強化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秩序監管。健全部門聯席會議、聯合執法、情況通報等工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嚴厲打擊“黑診所”、游醫及草藥店、生活美容機構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等非法行醫行為。嚴厲打擊出賣、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出租承包科室、虛假宣傳、非法采供血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醫療機構亂收費和“搭售”醫療輔助用品、保健品等行為。嚴厲打擊騙取、套取公共衛生資金行為。加強平安醫院建設,完善醫療糾紛預防和調處機制。

(十二)深化公共衛生服務監管。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 依法加強對環境保護、食品安全、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精神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及托幼機構衛生等公共衛生服務的監管。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改革完善我市公共衛生安全防控體制機制,提高應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水平。加強醫療機構預檢分診、發熱門診、隔離病房等重點場所的規范化建設和管理,逐步提升重大傳染病醫療救治能力。加強對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完成公共衛生服務、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緊急醫學救援等的指導和考核。完善對應急物資儲備、審批、調撥、配送流程的監管。加強對疫苗采購、儲存、運輸、使用的全流程監管。完善職業衛生監管體系,發揮醫療衛生機構對健康危害因素的監測、評估、預警作用,為綜合監管提供依據。

(十三)強化社會辦醫療機構和健康產業監管。運用信息化手段,對社會辦醫療機構全面實施以信譽管理、分類監管、風險監管、聯合獎懲、社會監督“五位一體”為基礎的事中事后監管。推進社會辦醫療機構納入醫療衛生綜合監管平臺管理體系。制定完善新型健康服務監管政策,加強對醫療衛生與養老、旅游、互聯網、人工智能、健身休閑、食品等領域融合產生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管。健全覆蓋健康產業全鏈條、全流程的包容、審慎、有效監管機制,營造公平公正的發展環境。

四、創新監管機制,強化監管手段

(十四)規范化行政執法。全面實施醫療衛生行業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三項制度, 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使規則,落實執法辦案評議制度,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嚴格內部稽查,落實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容錯糾錯和免責機制,依法保障醫療衛生行業監督執法人員權益。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程序。

(十五)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與信用監管機制。建立健全以信用監管為基礎、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的執法監管機制,科學制定隨機抽查比例和覆蓋周期。推行跨部門綜合執法與聯合監管,加大查處力度,依法向社會公開監管信息。將醫療衛生行業信用信息統一納入市公共信用平臺管理,完善以基礎信息、不良信息、守信信息、信用記錄(資質資格信息)為基礎的醫療衛生行業信用記錄數據庫。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照嚴重失信名單認定制度、規范和標準對衛生健康領域嚴重失信名單(黑名單)進行認定,并通過信用信息平臺報送嚴重失信名單信息。推動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納入“基層治理四個平臺”和城鄉社區網絡化管理。

(十六)構建信息化智能化監管機制。實施“浙政釘”掌上執法,推廣“互聯網+綜合監管”。依托市醫療衛生綜合監管服務平臺,運用在線監測、視頻監控、人工智能等手段開展非現場執法, 提高執法效能。利用智能監管信息開展醫療衛生風險監測與干預, 建立事前預警、過程監控、結果評價的風險管控治理體系。落實醫療衛生機構和監管部門的網絡安全責任,建設網絡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體系,保障衛生健康系統網絡信息安全。

(十七)強化綜合監管結果統籌運用。建立健全綜合監管結果與醫療衛生機構校驗、等級評審、醫保定點協議管理、重點??圃O置、財政投入、評先評優等相掛鉤的機制,并將醫療衛生機構從業人員醫療衛生服務監管結果與職稱聘任、職務晉升、評先評優、績效分配等相掛鉤,建立健全部門信息共享的依法聯合懲戒體系,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推進綜合監管結果統籌運用。

五、加強監管保障,確保責任落實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將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作為推進醫療衛生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相關措施機制,做到統一部署、協調推進。衛生健康部門是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主要負責部門,其它部門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職責,形成責任厘清、分工明確、措施到位、推進有力的監管工作格局。

(十九)推進隊伍和能力建設。充實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力量,加強業務培訓,建設專業化、規范化、職業化監管隊伍。推動衛生健康監督執法機構規范化建設,保障依法履職所需的業務用房、執法執勤用車、設備購置和執法經費。建立健全監管廉政風險防控機制,有效防范監管廉政風險。

(二十)推進信息化融合發展。健全醫療機構綜合監管服務系統,推動全市社會辦醫療機構信息接入各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加快實現各相關部門和醫療衛生行業內部各領域監管信息的互聯互通和統一應用,實現動態監管。加快健康醫療數據安全體系建設, 制定科學分類、風險分級的信息安全審查制度和個人隱私保護制度。

(二十一)做好宣傳引導。加強綜合監管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微博、微信等多種媒體和宣傳渠道,廣泛宣傳先進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動員社會各方共同推進綜合監管制度建設。

(二十二)建立督察和責任追究機制。建立由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察機制。定期對各地貫徹落實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相關政策情況、突出問題解決情況、綜合監管責任落實情況、領導責任落實情況等開展督察,并可延伸至部分鄉(鎮)及有關部門。督察結果與健康麗水考核相結合,并作為對相關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麗政辦發〔2020〕101號.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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