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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25000026455663/2020-14926 文號 麗政辦發〔2020〕61號
組配分類 市政府文件 發布機構 市府辦
成文日期 2020-09-08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麗水市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9-08 00:00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 市府辦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麗水市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第6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麗水市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

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發〔2020〕18號)文件要求,確保我市“證照分離”改革落到實處,抓出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實扛起建設“重要窗口”的使命擔當,按照“全覆蓋、零許可、數字化、強監管”改革目標,實現告知承諾事項突破100項,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夯實事中事后監管,全力促進改革落地、改革提質、改革增效。 

二、具體任務和舉措

(一)實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動態管理。對本次深化改革新增的61個實行告知承諾事項以及49個采取更進一步優化服務的事項,統一編制形成《麗水市“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變動清單(2020年版)》,并與本方案同步發布。同時,根據國務院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調整情況,及時調整我市對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發布本地“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變動清單(2020年版)。 

(二)全面推進改革舉措落地。本次改革事項94項,其中審批權限在市、縣級的事項共計65個。對由優化審批服務調整為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各有關單位要做好與省級對口部門的對接、溝通,細化本部門實行告知承諾事項的制度,明確告知承諾事項、行政機關的告知要件、申請人的承諾要件、適用條件、辦理流程、監管舉措等,并同步更新政務服務網辦事指南,確保告知承諾事項按規定實施;對事項審批權限下放至市或縣級對應許可部門的事項,市級有關部門要在機構人員配備、業務辦理、政務服務網事項認領等方面加強培訓指導,確保有效承接;對涉及更進一步優化服務舉措的事項,同步做好配套制度更新,并向社會發布。 

(三)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進一步厘清監管事項、監管對象、監管內容,加快制定工作指引,并納入年度事中事后監管計劃任務。強化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監管,突出重點領域監管,加大“雙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對實行告知承諾的監管對象,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風險相對較高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通過數據共享、現場檢查或部門協查等方式,及時對申請人的承諾內容真實性組織核查,強化風險防范。依托省行政執法監管平臺,強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場景應用,努力實現“互聯網+監管”綜合監管閉環,推動事中事后監管數字化、規范化、精細化。 

三、工作要求

“證照分離”改革納入我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政策體系。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本方案狠抓工作落實,推動各事項按照新的改革方式和舉措落地、事中事后監管跟進到位。加強縱向對接,對上主動做好與省級有關廳局的匯報、爭取更多的改革舉措在我市先行先試,對下切實加強業務指導、確保改革承接到位。加強橫向協同,依據部門職責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形成改革攻堅合力。進一步加大改革督辦力度,適時開展改革實施情況評估,對推動工作有力、創新舉措扎實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褒揚激勵;對落實工作不力的,通過督辦單形式及時督辦,督促抓好整改;對給改革推進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依紀依規予以嚴肅處理。加強改革政策的工作培訓和宣傳解讀,擴大政策知曉度,形成全社會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

附件:麗水市“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變動清單(2020年版)  


附件

麗政辦發〔2020〕61號.cebx


附件

附件 麗水市“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變動清單(2020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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