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20-14919 | 文號 | 麗政辦發〔2020〕53號 |
組配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發布機構 | 市府辦 |
成文日期 | 2020-08-18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麗水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8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麗水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麗水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機制,實現科學、及時、有效應對全市范圍內大面積停電事件,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全市安全和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浙江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麗水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等,修訂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麗水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指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電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麗水地區電網大量減供負荷,對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以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影響和威脅的停電事件。
當麗水市發生其他類型突發事件而導致大面積停電時,根據需要參照本預案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工負責、重在預防、保障民生、維護穩定、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市級相關部門、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
1.5 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停電事件四個級別。分級標準見10.1。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市級層面組織指揮機構
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是本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工作領導機構(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成員單位、事發地區政府和電力企業協同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預防、準備和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組職責見附件2。
當發生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市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在麗水市應急管理指揮部機制下,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當發生特別重大(Ⅰ級)和重大(Ⅱ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市應急指揮部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啟動市應急決策機制,成立市大面積停電事件總指揮部??傊笓]由市長擔任,負責市大面積停電事件總指揮部的領導工作,對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執行總指揮由分管市領導擔任,負責協同指揮部相關部門對大面積停電事件進行應急處置。
2.2 縣(市、區)層面組織指揮機構
各縣(市、區)根據市級專項預案要求,編寫相關預案,負責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要結合本地實際,明確響應的組織指揮機構,建立健全應急聯動機制。
建立跨區域大面積停電應急合作機制,對需要市級層面協調處置的跨行政區域突發大面積停電事件,由有關縣(市、區)政府向市政府提出請求。
2.3 電力企業
全市各電力企業(包括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售電企業等,下同)要成立本企業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在各級政府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電網調度工作按照《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及相關規程執行。
2.4 重要電力用戶
重要電力用戶應制定本單位的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并按照有關規定備案。結合自身重要等級,根據《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技術規范》(GB/Z29328-2012)自備應急電源。落實停電事件的預防和準備措施,制定本單位的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置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災害。嚴格執行需求側負荷控制措施。
2.5 專家組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根據需要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專家組,成員由相關領域相關專家組成,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技術咨詢和建議,并及時組織對大面積停電事件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停電時間、發展趨勢及恢復進度進行論證評估,為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參考。
3 風險分析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風險分析
3.1.1風險源分析。
(1)全市供電面積約1.73萬平方公里,受地形地質構造復雜和亞熱帶季風性濕潤氣候的影響,供電區域內暴雨、雷暴、臺風、大雪、大霧、冰雹、凍雨、山火等自然災害頻繁發生,可能造成電網輸變電設備大范圍損毀,從而導致大面積停電。
(2)全市電網單線、單母、單變、同桿多回線等供電情況仍然存在,安全控制難度較大。重要發、輸、變電設備、自動化系統故障,或區外送浙江電網的大功率直流發生單極或雙極閉鎖,可能引起電網大面積停電。
(3)高空飄物、野蠻施工、吊車碰線、偷盜電力設施設備、非法侵入、火災爆炸、恐怖襲擊等外力破壞引發的電網設施設備損毀,有可能導致大面積停電。
(4)重要發、輸、變電設施設備故障可能引發造成重大及以上事故,導致大面積停電。
(5)因燃料等各種原因造成的市外省內發電企業發電能力大規模減小可能導致大面積停電。
3.1.2社會風險分析。
大面積停電事件可能導致交通、通信癱瘓,道路照明設施大面積失明,水、氣、煤、油等供應中斷,嚴重影響經濟建設、人民生活,甚至對社會安定、國家安全造成極大威脅,極易引發次生災害。
3.2 危害程度分析
大面積停電事件在嚴重破壞麗水市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和社會形象的同時,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基礎設施造成巨大影響,可能導致交通、通信癱瘓,水、氣、煤、油等供應中斷,嚴重影響經濟建設、人民生活,甚至對社會安定、國家安全造成極大威脅。
(1)導致政府部門、軍隊、公安、消防等重要機構電力供應中斷,影響其正常運轉,不利于社會安定和國家安全。
(2)導致大型商場、廣場、影劇院、住宅小區、醫院、學校、大型寫字樓、大型游樂場等高密度人口聚集點基礎設施電力供應中斷,引發群眾恐慌,嚴重影響社會秩序。
(3)導致鐵路(高鐵)、高速公路等公共交通供電中斷,引發城市交通擁塞甚至癱瘓,大批旅客滯留。
(4)導致化工、非煤礦山等高危用戶的電力供應中斷,引發生產運營事故及次生衍生災害。
(5)大面積停電事件在當前新媒體時代極易成為社會輿論的熱點;在公眾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若有錯誤輿論,可能造成公眾恐慌情緒,影響社會穩定。
4監測預警
4.1監測
全市電力企業要結合實際,加強對重要電力設施設備運行、發電燃料供應等情況的監測,建立與能源、氣象、水利、林業、公安、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經信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分析各類情況對電力運行可能造成的影響,預估可能影響的范圍和程度,提出相應預警建議并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4.2預警
4.2.1預警信息發布。
電網企業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時,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和各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并視情通知重要電力用戶,內容包括事件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范圍、預防措施和發布范圍等。各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電網企業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后,經分析研判批準后,通過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4.2.2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電網企業嚴密監視電網運行情況,要優化調整電網運行方式,做好隔離故障區域準備,必要時可按規定提前采取措施,同時向上級調度機構報送相關信息,爭取上級調度機構支持。電力企業要加強設施設備運行巡查和運行監測,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24小時值班;組織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并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所需物資、裝備和設備等應急保障準備工作。重要電力用戶做好自備應急電源啟用準備。受影響縣(市、區)政府啟動應急聯動機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維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氣供熱、商品供應、交通物流等方面的應急準備;加強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4.2.3 預警解除。
根據事態發展,經判斷不可能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或者大面積停電風險已經消除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按程序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5應急響應
5.1信息報告
5.1.1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相關電力企業應會同所屬區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核實、研判、會商是否構成大面積停電事件。
如達到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相關電力公司應立即向省能源監管辦公室、省發改委(省能源局)、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事發地區政府、市應急辦及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報告。
如未達到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但對社會構成較大影響,相關電力公司應立即向事發地區政府報告,并同時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報告內容包括:事發時間、停電范圍、減供負荷、事件級別、先期處置情況、事態發展趨勢等。
5.1.2市應急指揮辦公室接到大面積停電事件報告后,應立即進行核實,組織專家會同電力企業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性質、類別、事件等級進行研判。
當初判為較大(Ⅲ級)或一般(Ⅳ級)大面積停電事件后,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有關情況向市發改委和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并通知各成員單位,詳細信息最遲不得晚于事件發生后2小時報送。
當初判為重大(Ⅱ級)或特別重大(Ⅰ級)大面積停電事件后,在前述報告基礎上,由市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按相關程序分別上報市政府、省發改委(省能源局)和省電力公司。
5.1.3當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各現場指揮部、電力企業應每30分鐘向市急指揮部辦公室續報本地區和本行業的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5.1.4針對其他電力突發事件,由事發地政府或電力企業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密切關注電力形勢,必要時應協助事發地政府和電力企業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5.2 響應分級
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分別啟動Ⅰ級、Ⅱ、Ⅲ級應急響應,由市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發生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縣(市、區)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對于尚未達到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標準,但對社會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停電事件,各地政府可結合實際情況啟動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5.3響應措施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相關供電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要立即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件發展態勢,減少損失。有關縣(市、區)政府、部門和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5.3.1組織事態評估。
市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及時組織專家對大面積停電事件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發展趨勢及恢復進度進行評估,為進一步做好應對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5.3.2搶修電網并恢復運行。
市各級電力調度機構合理安排電網運行方式,控制停電范圍;盡快恢復重要輸變配電設備、電力主干網架運行;在條件具備時,優先恢復重要電力用戶和重點地區的電力供應。
供電企業迅速組織力量搶修受損電網設備設施,根據應急指揮機構要求,向重要電力用戶及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應急電力支援。
5.3.3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運輸局和市公安局保障發電燃料、搶險救援物資、必要生活物資的運輸和應急通行。市交通運輸局加強路網監測,市公安局加強停電地區道路交通指揮和疏導,緩解交通擁堵。
5.3.4通信保障。
市電信運營企業為應急指揮與處置提供應急通信保障。必要時,向市應急指揮部申請提供應急供電。
5.3.5社會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加強對重要電力設施的治安巡邏。加強對事關民生、安全的重點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停電區域內繁華街區、大型居民區、大型商場、學校、醫院、金融機構、機場、軌道交通、車站及其他重要生產經營場所等重點地區、重點部位、人員密集場所的治安巡邏,及時疏散人員,解救被困人員,防范治安事件。
5.3.6公眾生活保障。
政府相關部門和水、氣、油、熱供應等企業啟用應急供應措施,組織生活必需品的應急生產、調配和運輸,保障停電期間居民基本生活。
5.3.7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電力用戶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執行有限動力條件下的核心業務運轉方案,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停電事件可能造成的重大社會影響、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事故。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指導相關單位開展事故預防與救援,解救遇困人員。
5.3.8信息發布。
(1)停電情況及事故處置等信息,由各級停電應急指揮部審核和發布。
有關新聞稿須經縣級以上應急指揮部核實后,按《麗水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規定進行報道;對全市有重大影響的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發展趨勢、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消息,由市停電應急指揮部或市政府審核后,按《麗水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規定進行報道。
(2)由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牽頭,市委網信辦和事件處置主責部門、屬地區應急機構負責收集、整理網絡等輿情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停電相關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提示相關注意事項和安保措施。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消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對于可能產生國際影響的電力突發事件,對外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應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市政府外辦等部門共同組織,各新聞媒體要嚴格遵守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有關規定。
重大、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應最遲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并持續發布權威信息。
對于其他電力突發事件,由事發地區政府報請市委宣傳部并組織發布相關信息。
5.4響應終止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由啟動響應的政府終止應急響應:
(1)電網主干網架基本恢復正常,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2)減供負荷恢復80%以上,受停電影響的重點地區、重要城市負荷恢復90%以上;
(3)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隱患基本消除;
(4)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件基本處置完成。
6 后期處置
6.1總結評估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根據事件分級,各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要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
6.2事件調查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縣級以上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成立調查組,查明事件原因、性質、影響范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處理處置建議,形成調查報告,報上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和本級政府。
6.3善后處置
大面積停電事件所在地政府要及時組織制訂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對在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中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人力、物資、財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盡快消除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影響。
6.4恢復重建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需對電網網架結構和設施設備進行修復或重建的,由各級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制恢復重建規劃。市相關電力企業和受影響縣(市、區)政府應當根據規劃做好受損電力系統恢復重建工作。
6.5改進措施
6.5.1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供電企業要及時組織生產、運行、科研等部門聯合攻關,研究事件發生機理,分析事件發展過程,吸取事件教訓,提出具體措施,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6.5.2 事發地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社會應急救援經驗和教訓,完善和改進社會停電應急救援、事件搶險與緊急處置體系。
7保障措施
7.1隊伍保障
電力企業應建立健全電力搶修應急專業隊伍,加強設施設備維護和應急搶修技能方面的人員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加強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組織動員全市其他專業應急隊伍和志愿者等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處置工作。動員軍隊、武警、公安和消防救援力量等做好應急支援保障。
7.2裝備物資保障
本市電力企業應儲備必要的專業應急裝備及物資,建立和完善相應保障體系。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級政府要加強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需要。鼓勵社會化儲備。
7.3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各級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根據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有關規定,有關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車輛,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7.4技術保障
各電力企業要加強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制定電力應急技術標準,加強電網、電廠安全應急信息化平臺建設。有關部門要為電力日常監測預警及電力應急搶險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水文等服務。有關單位要分析和研究大面積停電事件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增加技術投入,建立和完善應急技術保障體系。
7.5應急電源保障
提高電力系統快速恢復能力,加強電網“黑啟動”能力建設。市級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應充分考慮電源規劃布局,保障各區域“黑啟動”電源。電力企業應配備適量的應急發電裝備,必要時提供應急電源支援。重要電力用戶應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要求配置應急電源,并加強維護和管理,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夠投入運行。
7.6資金保障
各級政府以及相關電力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共同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及演練的資金保障工作。
8 預案管理
8.1預案宣傳教育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級政府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害、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各級新聞媒體大力支持。
8.2預案培訓
市大面積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隊伍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學習;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加強培訓指導和檢查。
8.3預案演練
市各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適時組織突發事故應急演練工作;應急隊伍要結合自身特點和任務,組織應急演練。在組織應急時,必須做到領導重視、科學計劃、結合實際、突出重點、周密組織、統一指揮、分步實施、講究實效的要求,應急演練要明確應急演練方案、演練任務、參與演練隊伍、確定演習場地和范圍、演練后要認真總結和評價等相關工作。原則上,每3年至少演練1次。
8.4預案備案
各縣(市、區)政府及相關成員單位、各電力企業應依據本預案,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報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本預案按有關規定向浙江省應急管理廳備案。
8.5預案修訂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關情況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和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8.6解釋與制定
本預案由市發改委負責制定與解釋。
8.7預案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麗水市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9獎勵與責任追究
9.1獎勵
在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對在應急處置中,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處置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9.2責任追究
在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規定制訂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
(2)拒絕履行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責任的;
(3)瞞報、漏報、遲報事故災難信息的;
(4)拒不執行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5)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物資的;
(6)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的;
(7)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8)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10 附則
10.1 預案管理
本預案實施后,市發改委會同市級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部門職責、應急資源變化情況,以及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結合實際制定和修訂本行政區域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10.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發改委負責解釋。
10.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 1.麗水市大面停電事件分級標準
2.麗水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職責
3.市級有關單位名單
4.有關應急機構及人員聯系方式
附件1
麗水市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
一、特別重大(Ⅰ級)大面積停電事件
浙江電網減供負荷30%以上,且對麗水電網有特別重大影響。
二、重大(Ⅱ級)大面積停電事件
(一)浙江電網減供負荷13%以上30%以下,且對麗水電網有重大影響。
(二)造成麗水電網減供負荷60%以上,或供電用戶停電用戶數達到城市供電總用戶數70%以上。
三、較大(Ⅲ級)大面積停電事件
(一)浙江電網減供負荷10%以上13%以下,且對麗水電網有較大影響。
(二)麗水電網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供電用戶停電用戶數達到城市供電總用戶數50%以上70%以下。
(三)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上的縣(市、區)電網減供負荷60%以上,或停電用戶數達到供電總用戶數70%以上。
四、一般(Ⅳ級)大面積停電事件
(一)浙江電網減供負荷5%以上10%以下,且對麗水電網有影響。
(二)麗水電網減供負荷20%以上40%以下,或供電用戶停電用戶數達到城市供電總用戶數30%以上50%以下。
(三)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上的縣級市電網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下的縣(市、區)使電網減供負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附件2
麗水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
組成及工作職責
1 指揮部及職責
1.1指揮部
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具體組成如下: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及市發改委、麗水供電公司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體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綜合執法局、市大數據局、麗水開發區管委會、市氣象局、麗水軍分區、市武警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麗水供電公司、金溫鐵道開發公司等部門和單位組成??筛鶕獙ぷ餍枰?,增加有關縣(市、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和相關電力企業為成員單位。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辦公室主任由發改委主任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發改委副主任和麗水供電公司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應急指揮部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1.2 主要職責
市委宣傳部:牽頭新聞宣傳組工作;及時組織協調市屬媒體,協助電力部門積極主動向社會發布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提示相關注意事項和安保措施;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市委網信辦:指導協調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網絡輿情收集、分析、研判,協調組織大面積停電事件網上輿論引導和處置。
市發改委:牽頭綜合協調組工作和綜合保障組工作。做好非故障區域電力保障和緊急狀態下的有序用電工作;協調有關電力企業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電網恢復正常運行所需的建設項目的計劃安排和銜接工作,負責天然氣供應應急保障管理。負責對大面積停電區域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開展監測預警,及時提請市政府或會同有關部門處置價格異常波動,維護市場價格正常秩序。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物資應急保障有關方案,協調相關應急物資保障工作。負責聯系省能源局和省能源監管辦。
市經信局:參與綜合保障組工作,配合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生產組織工作;協調有關通信企業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必要時,指導事故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做好中小學校、幼兒園停止上課、集會等群體性活動。
市公安局:牽頭社會穩定組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單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組織維護事故所在地社會治安、交通秩序等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指導事故所在地民政部門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生活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
市財政局:負責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經費保障。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電網恢復正常運行所需的建設項目用地安排,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風險等級預報工作。負責發布森林災害信息,協調解決電力線路搶險中的林木砍伐事宜。
市建設局:負責協調啟動相應等級應急預案,迅速恢復城市供水、燃氣和道路設施照明等重要基礎設施的正常運行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交通工具,疏導滯留旅客,保障發電燃料、搶險救援物資、必要生活資料等物資運輸;協調城市公共客運交通安全。
市水利局:負責提供水利工程災情、險情等有關信息,必要時,組織小型水電站提供應急電源。
市商務局:按照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物資應急保障方案,負責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保障工作;協調海關、質監等有關單位做好重要商品的進口及口岸檢驗、檢疫工作。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協調停電地區醫院自保電應急啟動并采取臨時應急措施;組織傷員救治。
市文廣旅體局:負責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公益宣傳及應急廣播。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并協助提出控制、消除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建議。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協助市委、市政府組織開展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需要,提供相關氣象信息。
金溫鐵道開發公司:負責組織疏導、運輸涉及火車站的滯留旅客,保障發電燃料、搶險救援物資、必要生活資料等的鐵路運輸。
麗水軍分區:負責組織所屬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并協調駐麗部隊參加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
市武警支隊:負責組織所屬武警部隊參加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社會秩序。
麗水供電公司:牽頭電力恢復組工作;負責搶修受損電網設施設備,盡快恢復受影響區域供電;向重要用戶和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電力支援;負責組織跨區域的電網應急搶修恢復協調工作;組織事故所在地供電企業為居民基本的通信、應急照明、急救醫療等提供應急充電設施;第一時間就大面積停電事件情況告知受影響地區和單位。
發電企業:負責本企業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協助其他電力企業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2 現場指揮機構及職責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由市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F場指揮機構負責應急處置的決策、協調、指揮和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設立綜合協調組、電力恢復組、新聞發布組、綜合保障組、社會穩定組等,各工作組組成及分工如下:
2.2.1 綜合協調組:由市發改委牽頭,市委宣傳部、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麗水供電公司、事故所在地政府等參加。主要職責:協調組織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向各個工作組傳達事故處置進展情況;根據事故情況及時調撥應急發電車及調運應急物資;負責電力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信息收集、匯總、上報、續報工作;組織開展事件處置評估。
2.2.2 電力恢復組:由麗水供電公司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建設局、市氣象局、麗水軍分區、市武警支隊、緊水灘電站等有關電力企業等參加,視情增加其他電力企業。主要職責: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組織電力搶修恢復工作,盡快恢復受影響區域供電;負責重要電力用戶、重點區域的臨時供電保障;負責組織跨區域的電力應急搶修恢復協調工作。
2.2.3 新聞發布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文廣旅體局、市應急管理局、麗水供電公司等參加。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國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信息,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2.2.4 綜合保障組:由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體局、金溫鐵道開發公司、麗水供電公司等參加,視情增加有關電力企業。主要職責:對大面積停電事件受災情況進行核實,落實電力搶修人員、資金和物資;組織做好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及時恢復供水、供氣、供熱等設施正常運行;維護通信、廣播電視等設施正常運行;維護鐵路、道路、水路等基本交通運行。
2.2.5 社會穩定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麗水軍分區、市武警支隊等參加。主要職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以及趁機盜竊、搶劫、哄搶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市場正常秩序和價格基本穩定;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的警戒;加強因停電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穩控工作;加強道路交通的指揮、疏導;做好有關社會治安矛盾糾紛化解等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附件3
市級有關單位名單
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體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綜合執法局、市大數據局、麗水開發區管委會、市氣象局、麗水軍分區、市武警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麗水供電公司、金溫鐵道開發公司等。
附件
麗政辦發〔2020〕53號.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