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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25000026455663/2020-28209 文號 麗政發〔2020〕2號 ZJKC00—2020—000號
組配分類 市政府文件 發布機構 市府辦
成文日期 2020-02-06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疫情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的十八條意見
發布時間:2020-02-06 00:00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 市府辦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要求,全力支持企業健康發展,促進經濟社會平穩有序運行,在全面執行國家和省各項穩企扶企政策措施的同時,結合麗水實際,特制訂如下意見。

一、支持對象

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且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企業和參與防疫物資生產的相關企業。

二、強化穩企惠企力度

1.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加大企業信貸投放,對受疫情影響經營暫時出現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減輕企業還款和轉貸壓力,主動給予展期、續貸或適當延期還款,確保2020年普惠型小微貸款余額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增速。支持銀行機構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企業融資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強化政策性融資擔保增信作用,對缺少抵質押物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嚴重企業給予信用擔保。2020年底前,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費率在現行費率基礎上減半,優惠部分由當地財政補貼。加大財政貼息支持,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新增的貸款,按人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單戶累計不超過200萬元。對受疫情影響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一年,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拓展余值抵押貸款,推廣電子渠道預約開戶服務和網上征信查詢服務,對受疫情影響的信貸征信記錄,符合中國人民銀行有關信貸征信記錄條件的,經認定后可不作逾期記錄。開通疫情保險理賠綠色通道。(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行麗水市中心支行、麗水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以下均需縣<市、區>政府、麗水開發區管委會根據當地實際落實,不再重復列出)

2.加大稅費支持力度。

延期繳納稅款。因疫情原因,對辦理稅款申報困難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減免“房土”兩稅。受疫情影響,對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2020年12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期前,可依法申請困難減免。(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企業繳納部分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用人單位逾期辦理職工參保業務的,允許在疫情解除后辦理補辦手續,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稅務局、市醫保局)

優化用電服務。對因疫情原因不能正常生產的企業,供電公司可為其提供電力暫停、續停服務,并免收基本電費。(責任單位:麗水電業局)

3.加大穩崗支持力度。

支持企業穩定員工。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稅務局)

給予員工返程補助。制造業企業確因復工需要,可向當地政府申請,組織包車接回相對集中的外地員工,包車費用由政府與企業按2:1的比例分擔;各地對市外員工在2月底前自行返程的,可給予返程車票50%補助。(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委)

優化企業用工服務。鼓勵市場主體為受疫情影響企業復工提供服務,本年度復工期間為市本級企業引進并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且實際在企業履行合同3個月以上的,按每人300元的標準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貼,其中高校畢業生、高技能人才補貼標準提高至每人500元。支持企業開展崗位技能培訓,2020年12月31日前,受疫情影響企業職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補貼標準在同類職業(工種)補貼標準基礎上上浮30%;受疫情影響企業按要求自行舉辦職業技能培訓的,補貼標準由每人300元提高到每人500元。(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4.加大房租支持力度。

適當減免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園區用房及臨時租用國有儲備土地的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免收租金3個月。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適當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經信局)

扶持“雙創”載體。對政府舉辦的科技(電商)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創業園、小微企業園等各類“雙創”載體,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微企業及團隊減免3個月房租。對民辦市級以上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在疫情期間為承租企業及團隊減免租金的,給予一定財政補貼。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企業及團隊減免租金的各類“雙創”載體,優先給予相關政策扶持。(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

5.加大技改支持力度。

2019年12月1日至2020 年11月30日期間備案登記,且在2020年底前開始實施的制造業技改項目,給予技術、設備、軟件實際投資額補助的比例從6—8%提高到12%,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6.加大外貿支持力度。

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對列入商務、貿促會系統和市本級補助目錄范圍內的展會,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支付參展費用后不能參展的,按展位費全額補助;補助目錄范圍外的展會,經認可的組展機構提供證明,給予展位費50%補助。對2020年度企業參加的境外國際性展會,亞洲地區每個展位定額補助3萬元,其他地區(含西亞)每個展位定額補助4萬元,每家企業年補助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60萬元;企業參加國內國際性展覽會(不含廣交會),每個展位定額補助0.8萬元,每家企業年補助上限由8萬元提高至16萬元。加大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補貼,對2020年底前全市出口企業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的保費和重點醫藥企業從國外采購防疫物資購買的預付款保險給予全額補貼。(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麗水銀保監分局)

7.加大科創支持力度。

在疫情防控期間,企業使用的科技創新券不計入總額度,但不高于原本能享受額度,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其抵用比例可按70%使用。加大對參與疫情防控開展防護用品、消毒制品、檢驗檢測、藥物研制、應急裝備等新技術、新產品研發生產企業的研發補助,不受上限約定。(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8.加大運輸保障力度。

協助企業解決防控物資保障、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問題,加強防控監督指導,確保企業在疫情防控達標前提下正常生產。開通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綠色通道”,高速公路憑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予以免費通行。(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三、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

9.提高審批服務效率。

對新落地生產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的項目加快審批,圍繞防控物資和配套部件、材料項目生產建設、認證等方面,開辟一站式、全鏈條并行、48小時內辦結的審批綠色通道,優先配置用地用水用電、排污權等資源型指標。對已有生產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的企業提供精準服務,加快復工復產。繼續推動企業開辦減時間、減環節、減成本,加快向新開辦企業免費贈送印章和稅控設備的政策落地,實現全市企業開辦“零成本”。(責任單位:市委改革辦、市行政服務中心、市發改委、市建設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級各相關單位)

10.加快項目前期。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抓緊完成年度計劃重點項目、重點工作、重點工程及相關招商項目前期有關工作,通過部門內部對接或通過網絡手段解決相關程序問題,加快推進項目落地、建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委改革辦、市行政服務中心,市級各相關單位)

11.建立政府采購綠色通道。

采購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可不執行政府采購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采購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緊急采購內控機制,加強疫情防控采購項目采購文件和憑據的管理,留存備查。(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12.加快扶持資金兌現。

對符合兌付條件的企業即時兌付,要進一步簡化資金兌付流程,精簡兌付申報材料,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流程再造,提高兌付效率。要開展涉企財政資金兌付情況督促檢查,切實清理應撥未撥扶企資金,要求在一季度前必須全部兌付到位。對受疫情影響企業,除發生重特大環境事件和重特大安全生產事件外,其他事項原則上不作為政策兌現的否決條件。(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級各相關單位)

13.強化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領域金融服務。

引導轄區內各金融機構針對疫情防控涉及的衛生防疫、醫藥產品制造及采購、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科研攻關等企業提供專項信貸服務,對涉及疫情防控的企業信貸申請“特事特辦”,簡化流程,盡快發放。鼓勵轄區內各金融機構向疫情防控一線的相關單位和工作者、接受治療或隔離的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提供更優惠的金融服務,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責任單位:人行麗水市中心支行、麗水銀保監分局、市金融辦)

14.優化項目建設服務。

對受疫情影響,土地使用權人面臨暫時性項目建設困難的,項目開工時間或竣工時間可在土地出讓合同原有約定基礎上,經申請審批同意后可適當予以延后。對疫情期間新開工建設的項目以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等方式優先選擇以本地施工隊伍施工的本地建筑企業承建;對在建的政府投資項目視疫情發展順延工期,減免相關違約金,適當調整人工費和材料費,倡議建筑施工設施租賃企業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行政服務中心,市級各相關單位)

15.強化相關項目對接。

鼓勵各地各部門與疫情防控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生產企業的對接,鼓勵在麗水開發區生物技術產業園區或相關園區落地。充分發揮第三方技術服務平臺作用,加速相關藥品、醫療器械等技術產品的研發生產。支持企業進入防控產品應急審評審批綠色通道。(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麗水開發區管委會)

16.促進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應用。

鼓勵和支持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融合共享、互動互用,聯合開展篩選排查、物資調配等智能應用研發。(責任單位:市大數據局、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衛生健康委)

17.加大政務服務利企便民力度。

充分發揮12345市民服務熱線作用,及時回應企業和群眾訴求,提供更多“雪中送炭”服務。全面加強智慧政務建設,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預約辦”,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健康安全。(責任單位:市委改革辦、市行政服務中心、市大數據局,市級各相關單位)

18.加大精準服務企業力度。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三服務”活動要求,持續深化“精準服務企業、振興實體經濟”專項行動。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各類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健全各級領導聯系服務企業(項目)制度,疫情防控期間,可采取電話、郵件、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全面排摸企業(項目)受疫情影響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有針對性適時動態調整出臺扶持政策措施,多開展組團式精準服務。各涉企(項目)執法部門要寓管理于服務中,為企業(項目)解憂、為企業(項目)助力、為企業(項目)賦能。精準服務企業(項目)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2020年度綜合考核內容。(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級各有關部門)

本政策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所需資金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別承擔,各縣(市、區)參照執行,條款中未明確執行期限的,暫執行至2020年5月31日止。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各項政策措施,如上級新出臺相關政策,以上級規定為準。


麗水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5日


附件

麗政發〔2020〕2號.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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