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20-31866 | 文號 | 麗政辦發〔2020〕96號 |
組配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發布機構 | 市府辦 |
成文日期 | 2020-12-30 | 有效性 | 有效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01—2020—0023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決定繼續延長《關于印發麗水市區補繳土地出讓金暫行規定的通知》(麗政發〔2007〕7號)等3件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各起草(執行)單位在有效期內根據實際情況,適時提請市政府修改相關文件,并重新公布。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延長有效期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繼續延長有效期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 號 | 文件名稱 | 文 號 | 起草(執行)單位 |
1 | 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麗水市城市規劃區內村集體留地及其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麗政發〔2004〕48號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 |
2 | 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麗水市區補繳土地出讓金暫行規定的通知 | 麗政發〔2007〕7號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 |
3 | 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麗水市區農村村民建房審批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 | 麗政發〔2013〕9號 | 市農業農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