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20-28272 | 文號 | 麗政辦發〔2020〕90號 |
組配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發布機構 | 市府辦 |
成文日期 | 2020-12-2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市級統籌協調,充分激發發展活力,加快構建麗水市區權責一致、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新格局。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調整完善麗水市與蓮都區、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在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有關事權劃分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
(一)權責統一、精簡效能原則。樹立“市區一盤棋”理念,麗水市本級突出宏觀管理職能,主要負責重大決策、重要資源、重大產業、重大項目的統籌協調和中心城區的部分事權,做到責權統一、無縫對接、精簡高效。蓮都區和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具體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具體負責實施轄區內事權劃分后的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
(二)事權法定、邊界明晰原則。法律法規或上級有明確規定由設區市行使的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的事權,對外仍按法律法規及“三定”方案規定的職權執行,對內由市、區兩級政府、麗水開發區管委會及其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部門在內部進行職責分工:
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南明山街道轄區范圍內(不包括南明山街道中岸圩、小白巖)的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工作,具體以繞城南路和金麗溫高速公路為界,繞城南路(塔下大橋至金麗溫高速段)以南、金麗溫高速公路(大溪大橋至繞城南路段)以西區域(以下簡稱開發區管理范圍)由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管理。具體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發區分局(以下簡稱開發區分局)在開發區管委會領導下履行相應職責。
蓮都區主要負責除中心城市開發邊界、白云森林公園和南明山街道轄區范圍外的蓮都區行政管轄范圍(以下簡稱蓮都區管理范圍)的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工作。具體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蓮都分局(以下簡稱蓮都分局)在蓮都區政府領導下履行相應職責。
市政府事權是指在白云森林公園和中心城市開發邊界(不包括南明山街道轄區范圍大部分,包括南明山街道中岸圩、小白巖)范圍內(以下簡稱市政府管理范圍)(除農轉用、農民建房、房屋平改坡、危房修繕以及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外)的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工作,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以下簡稱市自然資源局)在市政府領導下直接行使。
(三)重心下移、強化基礎原則。大力推進簡政放權,切實減少辦事層級。本著“能放則放、應放盡放”的原則,除小部分需要強化市級統一管理的事項外,其他事項依法依規委托區級和開發區管委會行使。
二、在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調整完善市與區事權劃分的具體意見
(一)市政府與蓮都區政府的事權劃分。
所有者權益和開發利用方面:根據《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區土地出讓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麗政辦發〔2019〕34號,下同)要求,蓮都區政府負責蓮都區管理范圍內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資產配置和收益管理工作,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實施和具體建設項目用地供應管理等工作。蓮都分局承擔蓮都區管理范圍內的國有土地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批后監管、國有土地資產處置及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承擔土地臨時用地審批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管理。負責蓮都區行政區域內(含中心城區,不含南明山街道)土地臨時用地審批和無房戶、困難戶用地等工作。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實施市區(含中心城區、蓮都區和開發區)商住用地總量調控,負責蓮都區商住用地出讓計劃的審核。
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方面:蓮都區政府負責蓮都區行政區域內(南明山街道除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工作。負責蓮都區管理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和市政府管理范圍內的農民建房、房屋平改坡、危房修繕以及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類規劃管理。蓮都分局負責受理蓮都區行政區域范圍內(南明山街道除外)的項目用地申請,核實用地規劃和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履行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報批程序,組織擬訂“一書三方案”或“一書四方案”,對報批材料進行審核,其中涉及市直部門協調工作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承擔蓮都區管理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出具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含建設用地批準書)、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履行建設工程規劃驗線、履行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含用地復核驗收)以及規劃執法配合等規劃管理職責。按照審批權限下沉原則,負責蓮都區行政區域內(南明山街道除外)的房屋平改坡規劃實施管理工作;負責蓮都區行政區域內(南明山街道除外)的農民建房、危房修繕以及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等規劃管理工作。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蓮都區行政區域內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土地征收審核轉報,負責市政府管理范圍內的規劃管理工作(不含農民建房、房屋平改坡、危房修繕以及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類)。
國土空間規劃方面:蓮都區政府負責蓮都區管理范圍內相關總體規劃內容的監督實施工作;負責蓮都區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鄉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以及管轄范圍內詳細規劃、詳細城市設計、村莊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的編制、審查和實施工作。蓮都分局會同屬地鄉鎮政府按職能分工具體承擔蓮都區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鄉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以及蓮都區管理范圍內詳細規劃、詳細城市設計、村莊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審查工作,并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并監督實施工作,負責會同蓮都區政府對行政區范圍內鄉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審查工作,并按程序上報市政府審批;負責指導蓮都區管理范圍內詳細規劃、詳細城市設計、村莊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
集體土地征收方面:蓮都區政府負責蓮都區管理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征收管理和集體土地征收涉及蓮都區相關街道(包括中心城區)和其他鄉(鎮)的地類認定工作。蓮都分局負責蓮都區管理范圍內的土地征收報批程序,配合蓮都區土地和房屋征工作指導中心組織相關部門、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展具體項目的地類認定工作。市自然資源局會同市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導中心負責制訂集體土地征收涉及地類認定的相關工作規則。
礦產資源管理方面:依據《浙江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下同),蓮都區政府負責擬定蓮都區(含中心城區范圍、白云山森林公園)管理范圍內的蓮都區礦業權管理政策和礦產資源規劃并組織實施。蓮都分局負責提出蓮都區(含中心城區范圍、白云山森林公園)管理范圍內的礦產資源年度利用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承擔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劃編制和組織實施。調處礦業權權屬糾紛。承擔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采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承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動態監管和信息發布。負責礦業權出讓和各類收益的征收管理工作。負責礦業權督察、礦山粉塵防治和綠色礦山建設工作。負責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利用,管理古生物化石。承擔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管理工作。負責地下水過量開采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承擔地質勘查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蓮都區礦產資源規劃的審核,監督指導蓮都區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
(二)市政府與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的事權劃分。
所有者權益和開發利用方面: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開發區管理范圍內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資產配置和收益管理工作,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實施和具體建設項目用地供應管理、國有土地儲備等工作。市土地儲備中心南城分中心承擔市開發區管理范圍內的土地儲備工作。開發區出讓項目使用市自然資源局土地使用權交易平臺賬號進行發布和交易。開發區分局承擔開發區管理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批后監管、國有土地資產處置及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承擔土地臨時用地審批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管理等工作。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實施市區(含中心城區、蓮都區和開發區)商住用地總量調控,負責開發區商住用地出讓計劃的審核。
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方面: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南明山街道范圍內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工作。負責開發區管理范圍內的建設項目的農民建房、房屋平改坡、危房修繕以及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類規劃管理。開發區分局負責受理開發區管理范圍內的項目用地申請,核實用地規劃和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履行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報批程序,組織擬訂“一書三方案”或“一書四方案”,對報批材料進行審核。承擔開發區管理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出具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含建設用地批準書)、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履行建設工程規劃驗線、履行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含用地復核驗收)以及規劃執法配合等規劃管理職責。按照審批權限下沉原則,負責開發區管理范圍內的房屋平改坡規劃實施管理工作;負責開發區管理范圍內的農民建房、危房修繕以及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等規劃管理工作。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土地征收審核轉報,負責市政府管理范圍內的規劃管理工作(不含農民建房、房屋平改坡、危房修繕以及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類)。
國土空間規劃方面: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開發區管理范圍內相關總體規劃內容的監督實施;負責開發區管理范圍內詳細規劃、詳細城市設計、相關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南明山街道行政范圍內的村莊規劃編制工作。開發區分局具體承擔該范圍內的詳細規劃、詳細城市設計、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和審查工作,以及南明山街道范圍內的村莊規劃審查工作,并按程序上報審批;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并監督實施工作;負責指導開發區管理范圍內詳細規劃、詳細城市設計、村莊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
集體土地征收方面: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開發區管理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征收管理和集體土地征收涉及南明山街道的地類認定工作。開發區分局負責開發區管理范圍內的土地征收報批程序,配合開發區房屋征收安置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南明山街道辦事處開展具體項目的地類認定工作。市自然資源局會同市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導中心負責制訂集體土地征收涉及地類認定的相關工作規則。
礦產資源管理方面: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擬訂開發區管理范圍內的開發區礦業權管理政策(發文程序與市自然資源局雙方共同協商),組織實施開發區礦產資源規劃。開發區分局負責提出開發區管理范圍內的礦產資源年度利用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承擔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劃編制和組織實施。調處礦業權權屬糾紛。承擔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采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承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動態監管和信息發布。負責礦業權出讓和各類收益的征收管理工作。負責礦業權督察、礦山粉塵防治和綠色礦山建設工作。負責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利用,管理古生物化石。承擔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管理工作。負責地下水過量開采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承擔地質勘查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協調蓮都區統一對開發區礦產資源規劃的編制,監督指導開發區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
其他:麗景民族工業園自然資源和規劃的管理審批職能由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三)以上事項涉及財政收支的,暫時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執行,下步由市政府另行研究明確。
(四)如今后涉及中心城區、蓮都區和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管理區域調整的,事權管理按照調整后的范圍實行管理。
三、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委編辦、蓮都區政府、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在承接相應任務的機構和人員編制力量方面給予保障。市自然資源局、蓮都區政府、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加強事權劃分工作的統籌協調,對未明確的事權,依職責協商確定。涉及重大事項調整的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二)明確責任清單。蓮都區政府、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對承接的劃分事權負總責。市自然資源局加強對重大事項的指導和監督,并細化明確市自然資源局與蓮都分局、開發區分局之間具體事項的職責邊界,形成事權責任清單。
(三)加強溝通協調。市與區事權明確以后,原則上保持相對穩定,不得自行協商隨意調整,確需進行調整的,報市政府審定。在開發區“二次創業”平臺建設的體制機制改革過渡期,市委編辦、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等部門要加強會商,平穩過渡,實現平穩有序交接。
附件:市本級、蓮都區、麗水開發區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邊界示意圖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