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7679903292/2020-27081 | 文號 | 麗綜執〔2020〕90號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02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關于印發<麗水市城市養犬管理規定>配套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配套制度》)已發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F解讀如下:
一、《配套制度》制定背景
根據《麗水市城市養犬管理規定》(2020年5月29日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2020年7月31日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準)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種目錄和標準,由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會同市公安、市農業農村等部門確定,并向社會公布”、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犬只收容留檢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另行制定”、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犬只收容留檢場所應當建立犬只領養制度”規定,制定了《麗水市犬類收容留檢管理暫行辦法》、《麗水市犬類管理大型犬、烈性犬目錄》、《麗水市收容犬只領養制度》三項配套制度。
二、《配套制度》制定目的
進一步明確大型犬、烈性犬的標準和種類,細化犬只收容留檢的管理規定,明確收容犬只的領養機制,推進城市養犬管理規范,市民文明養犬,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
三、《配套制度》制定依據
《目錄清單》依據《麗水市城市養犬管理規定》制定。
四、《配套制度》內容解讀
1.《麗水市犬類收容留檢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收容留檢場所應具有的資格、資質、履行的職責和義務,制定了犬只收容留檢的種類、流程和認領、領養的流程。
2.《麗水市犬類管理大型犬、烈性犬目錄》明確了大型犬、烈性犬的種類、標準。
3.《麗水市收容犬只領養制度》確定了可以領養的收容犬只范圍,以及領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