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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25000026455663/2020-14931 文號 麗政辦發〔2020〕68號
組配分類 市政府文件 發布機構 市府辦
成文日期 2020-10-20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麗水市中心城區教育資源統籌配置和品牌化運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10-20 00:00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 市府辦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麗水市中心城區教育資源統籌配置和品牌化運作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麗水市中心城區教育資源統籌配置

和品牌化運作實施意見

優質教育是城市的核心競爭力,是城市發展活力的重要體現。為深入實施教育提質行動,推進麗水市中心城區教育資源統籌配置,努力讓麗水孩子享有高質量均衡的教育,特制訂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思路

按照“優質均衡、適度超前、統籌集聚”的要求,進一步優化中心城區教育資源布局,統籌教育資源配置,增加教育資源供給,實施教育資源品牌化運作,有效解決中心城區學校超標準班額、超規模辦學、校際不均衡等問題,推進教育硬件現代化和教育治理現代化雙輪驅動,把麗水打造成為優質教育之城,以優質教育引領城市發展。按照“試點先行、逐步推廣”的思路,在麗水市中心城區率先實行,并逐步向全市拓展。

(一)教育項目優先謀。建立中心城區教育資源布局的統籌協調機制,在城市開發中優先謀劃教育項目,通過新增優質教育資源,提升存量教育資源,變“人等學位”為“學位等人”,變“以城市發展謀劃教育項目”為“以優質教育資源拉動城市發展”。

(二)市區兩級統籌謀。優化中心城區教育資源配置,打破市本級、蓮都區、開發區教育項目謀劃和建設“各自為政”的局面,教育項目規劃建設以市統籌為主,管理使用按市、區分級管理,實現城區教育“一盤棋”。

(三)建設運行同步謀。實現項目建設和品牌運作同步謀劃、同步實施,按照“示范型”“優質型”“保障型”等類別,在項目謀劃時明確學校的辦學規模、辦學性質、辦學定位、運行模式等,在項目建設中同步實施優質資源品牌化運作,全面提升城區教育品質。

(四)現代化高標準謀。堅持高標準、高起點配置城區教育資源,以《麗水市城市總體規劃(2013-2030年)》和《麗水市區基礎教育布局專項規劃(2013-2030)》為依據,綜合考慮全面二孩、戶籍制度改革、城鎮化進程等人口集聚情況,按照教育現代化的標準謀劃教育項目。

二、資源配置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教育現代化標準統籌配置中心城區教育資源,加大優質教育資源供給,推進資源配置優質均衡,滿足老百姓日益增長的學位需求,全面提升教育現代化水平,實現麗水城區教育資源配置水平從全省后列向全省前列的轉變,促進中心城區人口集聚和能級提升。

(二)主要依據。

1.人口基數。根據公安部門數據,目前北城(含聯城)常住人口為29.33萬,根據人口增長情況,到2025年北城以35萬人口測算;目前南城人口為12.09萬,到2025年開發區管委會確定的明確目標為20萬,因此以20萬人口基數測算。

2.萬人在校生數。在編制《麗水市區基礎教育布局專項規劃(2013-2030)》時,根據當時人口變動、學生變化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測算,萬人在校生分別為幼兒園388人、小學725人、初中425人、高中416人。根據現在人口、在校生情況以及公民同招等政策,并考慮南北城差異,對萬人在校生進行調整,北城分別為幼兒園450人、小學900人、初中450人、高中450人,南城分別為幼兒園350人、小學700人、初中350人、高中350人。

3.辦學條件標準。根據《浙江省教育現代化縣(市、區)評估操作標準》《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辦法》《浙江省現代化學校評估細則》等指標體系,小學、初中規模不超過2000人,九年一貫制學校、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義務教育階段規模不超過2500人,班額分別不超過幼兒園30人、小學35人、初中40人、高中40人,學校生均占地面積、生均建筑面積等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三)配置方案。

到2025年,測算中心城區共需學位113750個,擬謀劃學校項目76個,投資132.33億元,新增學位57040個,加上規劃保留學位56730個,共可提供學位113770個,能夠滿足學位需求。經測算,需新增教師3564人,其中學前教育798人、小學1036人、初中680人、高中1050人。按照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有關精神,按規定保障教職工編制。

1.北城學前、義務教育資源配置方案。

(1)學前教育。 

到2025年,測算共需學位15750個,擬謀劃幼兒園項目24個(均為新建項目),投資6.56億元,新增學位7290個,加上規劃保留學位8190個,共可提供學位15480個,基本能夠滿足學位需求。

(2)小學。 

到2025年,測算共需學位31500個,擬謀劃小學項目10+7個(10個小學+7個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部),投資33.82億元,新增學位12810個(其中改擴建學校5+2個,投資26.26億元,新增學位840個;新建學校 5+5個,投資7.56億元,新增學位11970個),加上規劃保留學位19320個,共可提供學位32130個,能夠滿足學位需求。

(3)初中。 

到2025年,測算共需學位15750個,擬謀劃初中項目8+1個(8個初中+麗水中學蓮城書院初中部),投資24.93億元,新增學位6240個(其中改擴建學校3個,投資3.78 億元,新增學位960個;新建學校5+1個,投資21.15億元,新增學位5280個),加上規劃保留學位9600個,共可提供學位15840個,能夠滿足學位需求。

(4)特殊教育。 

由于蓮都區沒有特殊教育學校,根據管理體制要求,需謀劃蓮都區培智學校項目1個,投資1.8億元。

2.南城學前、義務教育資源配置方案。

(1)學前教育。 

到2025年,測算共需學位7000 個,擬謀劃幼兒園項目14個(均為新建項目),投資4.06億元,新增學位4680個,加上規劃保留學位1440個,共可提供學位6120個,學位缺口880個,不足的學位由規劃外的民辦幼兒園補充。

(2)小學。 

到2025年,測算共需學位14000個,擬謀劃小學項目5+2個(5個小學+南城中學、四都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投資9.06億元,新增學位8820個,加上規劃保留學位5460個,共可提供學位14280個,能夠滿足學位需求。

(3)初中。 

到2025年,測算共需學位7000個,擬謀劃初中項目3+1個(3個初中+四都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初中部),投資7.79億元,新增學位4560個(其中改擴建學校1個,投資2億元,新增學位960個;新建學校2+1個,投資5.79億元,新增學位3600個),加上規劃保留學位2160個,共可提供學位6720個,基本能夠滿足學位需求。

3.中心城區高中教育資源配置方案。

到2025年,測算共需學位22750 個,擬謀劃高中項目9 個,投資32.31億元,新增學位12640個(其中改擴建學校2個,投資1.7億元;新建學校7個,投資30.61億元,新增學位12640個),加上規劃保留學位10560個,共可提供學位 23200個,能夠滿足學位需求。

4.面向全市統籌的項目。

謀劃面向全市統籌的教育項目2個,投資12億元。其中,綠谷知行綜合教育實踐基地項目1個,投資6億元;國際學校項目1個,投資6億元。

三、品牌運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化辦學體制和教育管理改革的指示,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充分激發教育事業發展生機活力。借鑒北京、上海、杭州等發達地區的成功經驗,整合市內外優質教育資源,探索多種類型品牌化運作機制,全面提高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到2025年,中心城區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均達到85%以上,努力滿足老百姓對優質教育資源不斷增長的需求。

(二)運作方式。

1.外部引入品牌。積極引進市外高校的基礎教育品牌(如華東師范大學)、市外優質教育集團(如上海世外教育集團、北京青鳥教育集團、寧波吉云教育集團)以及其他第三方教育品牌機構等優質教育資源,開展品牌化運作。一是實行委托管理模式。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將新建學校、存量學校委托給市外優質教育資源管理,明確學校的辦學定位、發展目標等,給予托管機構更大的辦學自主權,如管理團隊組建、教師招聘、學校治理、課程建設等,進行過程監管和結果評價,根據考核評價支付托管服務費。二是開展“名校+”項目合作。通過項目的方式與市外優質教育品牌進行合作,如信息化教學、教師隊伍提升、優生培養、學科競賽等項目,根據具體項目支付費用。 

2.內部培育集團。利用在麗高校、市內優質中小學(幼兒園)等教育資源,深入開展集團化辦學,培育優質集團學校,提高優質資源覆蓋面。政策支持上參照市外品牌引進的政策,給予集團學校更大的辦學自主權,根據集團學校品牌影響力,按照一校一議的方式,給予集團運營經費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資金分擔機制。

統籌中心城區教育建設項目規劃建設和品牌運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蓮都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委編辦、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建設局等部門組成的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建立市、區(含開發區)資金分擔機制。學前教育階段:以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為主,與小區建設做到四同步。義務教育階段:實行“統籌建設、市區(蓮都區、開發區)分擔”的財政機制,北城新建項目按市、蓮都區8:2的比例分擔資金,由市教育局負責實施;北城改擴建項目按市、蓮都區2:8的比例分擔資金,由蓮都區負責實施;南城項目由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建設。運行經費按原財政體制分擔,品質提升經費(托管費或集團運營費用)北城由市財政負責、南城由開發區負責。高中教育階段:項目建設實行“統籌建設、部門協同”工作機制,運行經費和品牌提升經費由市財政負責。

(二)落實品牌運行經費。

設立品牌化運作專項經費,優質教育品牌機構對學校進行委托管理或集團運作,教育部門建立評價機制,通過教育督導評估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和合同約定向優質教育品牌機構支付托管服務費或集團運營經費。托管服務費或集團運營經費不計入教師績效工資和學校公用經費總額,市外優質教育品牌機構的托管服務費可在合作協議約定范圍內自由分配,市內優質教育品牌機構的集團運營經費主要用于學校管理培訓、借智引才等工作經費和人員薪酬激勵,薪酬激勵部分按一定比例提取。

(三)創新編制管理機制。

創新教師編制管理,編制部門保障一定比例編制,用于招聘教師、引進高層次人才,對優質教育品牌,可放權由其自主按規定組織公開招聘,并按要求備案。編制不足部分教師崗位,由編制部門核定使用數,教育部門會同人力社保部門統一招錄或由學校招錄,實行第三方派遣制管理,按公辦中小學(幼兒園)相應職稱同類人員核定相關待遇標準,派遣制教師管理辦法由人力社保部門牽頭制定,相關待遇由財政部門予以保障。


附件

麗政辦發〔2020〕68號.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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