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2082/2020-27733 | 文號 | 麗民〔2020〕65號 |
組配分類 | 部門規范性文件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13 | 有效性 | 有效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10-2020-0004 |
各縣(市、區)民政局、財政局:
為切實保障機構內孤殘兒童的養治教康需要,根據《麗水市財政局 麗水市民政局關于建立送養孤殘兒童費用市縣分擔機制的通知》(麗財社〔2014〕206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現將2021-2025年孤殘兒童代養費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孤殘兒童代養費標準。2021年為3150元/月、2022年為3300元/月、2023年為3480元/月、2024年為3650元/月、2025年為3830元/月。
二、孤殘兒童代養費執行。從2021年起,孤殘兒童代養費標準按照當年標準執行,執行時間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縣(市、區)分擔的孤殘兒童費用由代養孤殘兒童人數和代養孤殘兒童費標準確定。
三、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尔愃忻裾?麗水市財政局關于調整孤殘兒童代養費用的通知》(麗民〔2019〕60號)同時廢止。
麗水市民政局 麗水市財政局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