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6894/2019-00676 | 文號 | 麗經信投資〔2019〕54號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市經信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12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麗水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麗水市財政局關于進步明確企業購置工業機器人獎勵執行標準的通知》(麗經信投資〔2019〕54號,以下簡稱《通知》)已于2019年8月19日印發?,F解讀如下:
一、《通知》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市區生態工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麗政發〔2016〕79號)第(五)點明確“對企業技術改造中購置工業機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統的(工業機器人按 GB/T12643—2013標準定義執行),按省與市(區)1:2的比例,給予設備購置款10%-20%獎勵”。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標準不清、有違公平競爭等問題,需要進一步明確執行標準。
二、《通知》的制定依據有哪些?
《通知》制定的依據主要是《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麗政發〔2017〕55號),規范政府有關行為,防止出臺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
三、企業購置工業機器人獎勵標準怎么規定?
《通知》明確,對麗政發〔2016〕79號確定的“對企業技術改造中購置工業機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統的(工業機器人按 GB/T12643—2013標準定義執行),按省與市(區)1:2的比例,給予設備購置款10%-20%獎勵”政策,統一按設備購置款20%獎勵執行。
四、《通知》規定從何時開展執行?
《通知》規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執行。
五、《通知》的適用范圍?咨詢應該找哪個部門?
答:該政策的享受對象是在市區登記注冊(含市直、蓮都區、麗水開發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業企業。企業遇到具體問題可以通過來人來電咨詢,聯系人:麗水市經信局投規處巫靈芳,電話:209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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