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7679903292/2019-08521 | 文號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9-01-08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麗水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麗水市財政局、麗水市環境保護局 關于印發麗水市區餐飲業油煙污染整治“以獎代補”實施細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發布?,F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決策部署,落實中央、省環保督察整改意見,進一步加強市區餐飲油煙污染的治理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餐飲油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麗水市區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麗政辦發明電〔2018〕12號)》和《麗水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麗水市環境保護局、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麗水市區餐飲油煙污染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麗綜執〔2018〕8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麗水市區餐飲單位油煙污染情況現狀,制定此通知。
二、工作目標
通過以獎代補、分批整改,倡導市區1059家需整治的油煙餐飲單位最大可能地整改安裝“高效”(達到目前最嚴的北京標準:油煙排放濃度≤1mg/m3,顆粒物≤5mg/m3,非甲烷總烴≤10mg/m3)油煙凈化設備;督促餐飲單位建立油煙凈化設施正常的清洗、維護制度;餐飲單位油煙、噪聲、污水、餐廚垃圾、蜂窩煤高污染燃料等污染問題,一并得到有效治理。
三、工作重點
1.根據“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宣傳并落實餐飲單位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
2.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按照中標入圍凈化器的最低報價的50%比例,確定具體的獎補金額;
3.依照“抽檢5%至少不少于5臺,并5部門聯合上門核查”的驗收程序,確保獎補的實效。
四、時間安排
1.排查梳理階段(2018年6月底前)
市場監管部門已全面排查,我局根據排查臺賬已梳理明確需整治名單,據此進行了概算;
2.啟動準備階段(2018年7月-10月底)
對接財政,走完立項流程;采取公開招投標方式,確定5家高效凈化器入圍廠家,并根據同類型設備的最低報價確定獎補金額。
3.動員發動階段(2018年11月1-11月20)
第一批整治名單通過登報、大型戶外電子顯示屏等進行公示,征求社會意見;
多部門聯合召集第一批需整改的669家餐飲單位業主召開整改動員大會,明確整治內容、整治要求、整改期限;
分片區建立餐飲油煙整治工作管理群,全方位宣傳以獎代補政策及整改工作。
4.全面落實階段(2018年11月21日-2019年10月底)
采取片區制,全面落實網格專人責任制,需整改餐飲單位的整治任務定人定責,并限時整改。其中第一期669家未安裝油煙凈化器的餐飲單位于2018年整治到位;第二期390家已安裝油煙凈化器需整改的餐飲單位于2019年整治到位。
5.總結提高階段(2019年11月-12月)
《通知》自2018年8月28日起施行。
五、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麗水市綜合行政執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