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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25000026455663/2018-14890 文號 麗政辦發〔2018〕62號
組配分類 市政府文件 發布機構 市府辦
成文日期 2018-06-16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8年麗水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6-16 00:00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 市府辦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2018年麗水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6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18年麗水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政辦發〔2018〕54號)文件精神,2018年麗水市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主線,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深入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不斷提升政務公開的質量和實效,推動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助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一、著力加強主動公開和解讀回應工作

(一)圍繞建設法治政府深化推進政務公開。把政務公開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政府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政府及其部門制定的政策,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需要廣泛知曉的事項和社會關切的事項以及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公開的事項,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應及時公開,以公開促進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見效,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制定出臺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的政策文件,要對相關信息作出公開的明確規定,提高政府公信力。結合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優化,做好政府部門權責清單調整和公開工作,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推動政府部門依法全面規范履職。進一步推進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對社會廣泛關注、關系國計民生的建議和提案,承辦單位原則上要公開答復全文。(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信息公開機制。(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和其他市級有關部門)

(二)圍繞重點領域加大主動公開力度。抓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項信息公開。按照“八統一”要求,全面梳理公布多部門、多層級辦理的“一件事情”清單、指南,全面梳理公布企業投資項目“最多跑一次”清單、指南。(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抓好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在各級政府或財政部門網站集中公開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信息。完善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開展預決算公開年度專項檢查和考核統計工作,推動縣級政府及其部門全面公開財政預決算信息。(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各縣〔市、區〕政府)抓好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按職責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公開主體、公開范圍、規范公開內容,及時向社會公布目錄清單。(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結合實際選取本地本行業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建設項目,突出做好中標結果公示、合同訂立及履行情況、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信息的公開工作。(責任單位:市審管辦、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各縣〔市、區〕政府)開展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普查,摸清平臺交易覆蓋范圍、服務功能、管理體制機制等情況。完善浙江政務服務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做好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公告、資格審查結果、交易過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的公開工作,持續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運行。(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進一步推進精準扶貧脫貧、救助對象認定、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食品藥品安全、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等信息公開,注重運用技術手段實現公開的信息可檢索、可核查、可利用。推動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及時公開綜合監管和檢查執法信息,增強監管威懾力和公信力。把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納入主動公開基本目錄,不斷細化完善;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公布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接受社會監督。(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三)圍繞穩定市場預期加強政策解讀。牢牢把握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根本要求,聚焦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大花園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重大部署,解讀好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和工作成效,贏得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完善解讀制度,落實信息發布的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讀人”職責,通過政策吹風會、新聞發布會、網絡訪談等方式,深入宣傳和解讀政策背景、依據、目標任務、重點任務、涉及范圍、后續工作考慮等,及時準確向市場和企業傳遞政策意圖,提高政策透明度。密切關注市場預期變化,把握好政策解讀的節奏和力度,主動引導輿論,為推動政策貫徹落實營造良好環境。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政策,牽頭起草部門要注重運用客觀數據、生動實例等,進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讀,把政策解釋清楚,避免誤解誤讀。重點抓好重大風險防范、低收入百姓增收、污染防治、數字化轉型等相關政策措施的解讀工作。(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四)圍繞社會重大關切加強輿情回應。深入推進政務輿情回應工作,切實增強輿情風險防控意識,進一步明確政務輿情回應責任,涉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決策部署的政務輿情,市級相關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對影響黨和政府公信力、沖擊道德底線等方面的政務輿情,做到及時預警、科學研判、妥善處置、有效回應。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政府部門要快速反應、及時發聲,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其他政務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做好就學就醫、住房保障、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食品藥品安全、養老服務等民生方面的熱點輿情回應,準確把握社會輿論動向,講清楚問題成因、解決方案和制約因素等,更好引導社會預期。建立完善與宣傳、網信、公安、通信管理等單位的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系,提高政務輿情回應的主動性、針對性、有效性,穩妥做好突發事件輿情回應工作,及時準確發布權威信息。開展政務輿情應對工作效果評估,建立政務輿情回應通報批評和約談制度,定期對輿情回應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對重大政務輿情處置不得力、回應不妥當、報告不及時的涉事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或約談整改。(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新聞辦、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二、著力提升政務服務工作實效

(五)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17〕22號)和《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麗水市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麗政辦發〔2017〕52號)要求,進一步完善公布全市統一的政務服務事項,簡化優化政務服務流程。加強全市統一行政權力運行平臺建設,推動更多政府部門使用統一平臺開展審批業務,促進條塊行政審批系統與浙江政務服務網數據貫通。依托浙江政務服務網,完善政府網上協同治理和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基本實現企業投資項目和群眾到政府辦事“零上門”。大力推行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編制服務事項清單,實現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六)提升政務大廳服務能力。加強政務大廳建設管理,推動線下線上融合,統籌服務資源,統一服務標準,完善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調,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模式,按照“一件事情”的標準,實行統一受理、一表填報、后臺分辦,實現民生事項和企業事項“一次辦結”。及時公布各級政府“一件事情”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加強政務大廳軟硬件設施配備,優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員、設施、經費保障,結合群眾辦事需求靈活設立綜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務窗口“冷熱不均”現象。擴大政務大廳辦事服務范圍,屬于與群眾和企業密切相關、確需到現場辦理的公共服務事項,應盡可能納入政務大廳辦理。建立完善政務大廳激勵約束制度,加強工作人員管理,嚴肅紀律作風,規范服務行為,切實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責任單位:市審管辦、各縣〔市、區〕政府)

(七)優化審批辦事服務。開展辦事服務信息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公開的辦事服務信息是否準確規范、與實際工作是否一致、是否及時更新等,發現問題應及時督促整改。圍繞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公開企業開辦、建筑施工許可審批的辦理流程、審批時限和相關政策舉措、工作進展、改革成效等情況。清理并公開群眾和企業辦事需要提供的各類證照、證明材料,無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進一步規范和完善辦事指南,辦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辦事條件發生變化的事項,應在完成審批程序后1個工作日內公開變更后的相關信息和具體實施時間。實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與政務大廳辦事服務信息同源管理,建設和使用統一的咨詢問答知識庫、政務服務資源庫,確保線上線下辦事服務信息內容準確一致,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三、著力推進政務公開平臺建設

(八)強化政府網站建設管理。認真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管理的通知》(浙政辦發〔2017〕115號)和《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麗水市政府網站集約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麗政辦發〔2017〕87號),優化考評體系,繼續做好常態化抽查通報,不斷提高政府網站管理服務水平。加強政府網站內容建設,豐富信息資源,強化信息搜索、辦事服務等功能。嚴格政府網站開辦整合流程,規范政府網站名稱、域名、徽標、網頁標簽管理。繼續推進政府網站建設集約化,建立健全站點建設、內容發布、組織保障等體制機制。推進政府網站部署互聯網協議第六版(IPv6),市政府組成部門要在年內開展門戶網站相關改造工作。組織開展公共信息資源開放試點工作,依托政府網站集中統一開放政府數據,探索制定相關標準規范,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完善政府網站安全保障機制,做好防攻擊、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網站用戶信息保護制度,確保用戶信息安全。(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各縣〔市、區〕政府)

(九)用好“兩微一端”新平臺。全面推進以“麗水發布”為龍頭的政務新媒體矩陣建設。按照誰開設、誰管理的原則,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內容審查把關,不得發布與政府職能無直接關聯的信息,信息發布失實、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及時整改。充分發揮政務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靈活便捷的優勢,做好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辦事服務工作,進一步增強公開實效,提升服務水平。加強“兩微一端”日常維護管理,對維護能力差、關注用戶少的可關停整合。(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各縣〔市、區〕政府)

(十)加強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工作。認真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設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15〕127號),做好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及12345政務服務熱線日常管理,落實集中管理、統一受理、按責轉辦、限時辦結要求,加強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與浙江政務服務網業務協同平臺的深度對接,實現與基層治理綜合信息平臺和部門業務平臺的事項流轉,充分發揮平臺的信息互通共享作用,切實做到“一號對外”和一站式服務,及時公開辦理過程、辦理結果。加強政務熱線日常值守和督辦考核,提高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服務水平。(責任單位:市信訪局)

(十一)規范有序開展政府公報工作。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公報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22號)要求,做好政府公報分級權威發布工作。在辦好政府公報紙質版的基礎上,加快政府公報電子化進程,推進政府公報數據庫建設,有序開放政府公報數據。積極推行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由本級政府公報統一發布制度。(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

四、著力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化規范化

(十二)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根據國務院即將修訂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調整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嚴格落實新條例各項規定,做好銜接過渡工作。對照新條例要求全面梳理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未公開的要及時向社會公開。進一步加強依申請公開工作,規范依申請的接收、登記、辦理、答復等流程,合法合規答復,答復內容要明示引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告知有效救濟渠道和救濟時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組織開展條例實施10周年宣傳活動,營造學法、守法、合理用法的良好社會氛圍。(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各市、縣〔市、區〕政府)

(十三)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工作。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前的審查力度,特別要做好對公開內容表述、公開時間、公開方式的研判,避免發生信息發布失實、失信、影響社會穩定等問題。依法保護好相關人員個人隱私,除懲戒公示、強制性信息披露外,對涉及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公開時要進行去標識化處理,公開方式、范圍要合理恰當。(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十四)全面推行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制度。開展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工作,充分體現“五公開”、政策解讀、輿情回應、公眾參與等要求,并提供目錄下載、檢索等功能。編制主動公開基本目錄說明,并根據職責任務變化對目錄進行動態更新調整。(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十五)建立健全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各地、各部門要制定完善本地、本部門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和公共企事業單位公開事項目錄,明確主動公開內容,于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指導,建立完善公開考核、評議、責任追究和監督檢查具體辦法,切實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年度政務公開工作具體實施方案或工作安排,并在本要點公布后20日內在本地區、本部門政府網站公開。加強政務公開工作能力建設,圍繞新條例、政策解讀、政務輿情回應等,做好相關人員業務培訓。加強督促檢查,強化對政策解讀、政務輿情回應、主要負責人研究部署政務公開工作和參加新聞發布會等情況的考核評估。市政府辦公室將適時對要點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組織開展評估,并通報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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