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18-27667 | 文號 | 麗政發〔2018〕29號 |
組配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5-28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7〕41號)和《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浙委辦發〔2017〕46號)精神,進一步優化就業創業生態環境,促進創業帶動就業,推動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堅持就業優先,拓展新興業態就業渠道
(一)促進經濟發展與就業協同。圍繞“培育新引擎,建設大花園”,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增強經濟發展對就業的拉動能力。大力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把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經濟運行調控的下限,在制定財政、金融、產業、貿易、投資等重大政策時,要綜合評價對就業崗位、就業環境、失業風險等帶來的影響。注重產業結構轉型升級與促進就業相協調,支持吸納就業容量大的產業發展,積極培育高端裝備制造業、新材料、生態能源及生物醫藥三大千億級產業,現代裝備制造、金屬制品、汽車空調配件等特色產業集群,通過產業結構的調整升級帶動就業結構的優化,加快傳統產業改造提升,提高生產性服務業專業化水平,推進生活性服務業便利化、精細化、品質化,創造更多就業崗位。(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務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地稅局、市旅委、市金融辦、市國稅局、人行麗水市中心支行等負責)
(二)促進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滾動實施“小微企業三年成長計劃”,加大“個轉企、小升規”力度,推動小微企業加快轉型升級,更好發揮小微企業吸納就業的主渠道作用。加大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檢驗檢測資源開放共享力度,支持小微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發機構,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及企業向小微企業轉移科技成果,推動其與小微企業產學研協同創新。大力推廣實施小微企業服務券和科技創新券,為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提供精準有效的服務。(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質監局等負責)
(三)支持新就業形態發展。優先發展“互聯網+”新業態,推動平臺經濟、分享經濟、體驗經濟、創意經濟發展。調整優化不適應新興業態發展的制度和政策,為“互聯網+”新業態發展提供試錯空間,不斷擴大新興業態就業規模。大力支持農村電子商務發展,促進養老、家政服務等行業與互聯網融合。符合條件的新興業態企業均可享受相關財政、信貸等優惠政策,推動政府部門帶頭購買新興業態企業產品和服務。完善新興業態用工和社會保險政策,探索適合靈活就業人員的失業、工傷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保障方式。(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農辦、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市地稅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辦、市國稅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人行麗水市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優化創業生態,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四)推進市場主體準入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市場主體準入事項“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降低創業者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實行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多證合一、一照一碼”及個體工商戶“兩證合一”,推廣“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模式。推進登記全程電子化和電子營業執照應用,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在校大學生在校內租房或在校內創業園創辦市場主體的,可憑校方或創業園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進行工商登記注冊。(市市場監管局牽頭)
(五)支持創業平臺建設。鼓勵特色小鎮、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小微企業園區、創業孵化基地等平臺為創業者提供政策咨詢、創業培訓、創業指導、融資等服務,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孵化企業提供孵化服務的,可按實際成效給予補貼。市本級創業孵化基地或企業建設補貼期滿后,為創業實體提供3個月及以上孵化服務并正常經營6個月及以上的,按每孵化1家5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10萬元。市、縣(市、區)人力社保部門分級組織開展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認定工作。(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等負責)
(六)加大資金扶持力度。繼續落實支持和促進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等群體創業就業的稅收政策。重點人群(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持證殘疾人、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下同)初次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含網絡創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及以上的,經人力社保部門認定可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市本級補貼標準為5000元。參加各級創業大賽中獲獎的,給予一定的獎勵,并按規定享受優秀創業者能力提升培訓扶持政策。(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地稅局、市殘聯、市國稅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拓寬創業融資渠道。通過財政出資、產業基金投入等方式,設立大學生創業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共同設立創業投資子基金,為大學生創業提供支持。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科學評估創業者貸款申請條件和還款能力,對個人信用記錄良好的重點人群,允許其在未清償其他貸款的情況下,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入駐經人力社保部門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的小微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且符合條件的,按貸款基準利率給予全額貼息。(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辦、人行麗水市中心支行、麗水銀監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構建長效機制,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創業
(八)拓寬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渠道。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到養老、家政服務和現代農業企業就業,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給予個人每年1萬元的就業補貼。將非公中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調整為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補貼,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按??票究?、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別給予個人每年3000元、5000元和10000元的就業補貼。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三分之二的社保補貼,核定補貼的繳費基數不超過全省上年度全社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以上三項補貼的期限均不超過3年。中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單位為其實際繳納部分給予單位社保補貼,期限為1年。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可同等享受企業吸納就業扶持政策??蒲袉挝晃{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的,按規定將社會保險補貼納入勞務費列支,勞務費不設比例限制。(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農辦、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等負責)
(九)大力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初次創辦養老、家政服務和現代農業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給予企業連續3年的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第一年5萬元、第二年3萬元、第三年2萬元。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創業并帶動低收入農戶增收的,按規定享受扶貧項目支持、扶貧貼息貸款等政策。(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農辦、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等負責)
(十)加大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支持力度。各地可根據實際擴大見習對象范圍。見習基地吸納見習對象開展見習工作,可按規定享受見習補貼、補繳養老保險補貼和繳納綜合商業保險補貼。見習補貼可用于見習基地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市本級見習期間繳納的綜合商業保險補貼按每人最高不超過300元標準執行。加強就業見習示范基地建設和動態管理,鼓勵就業見習基地為在校大學生提供就業實踐,根據成效可給予一定補貼,具體條件和標準由各地自行確定。(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等負責)
(十一)加強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幫扶。將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孤兒、殘疾人和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3000元。(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市農辦、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等負責)
四、實施精準幫扶,促進各類群體就業創業
(十二)深入推進城鄉統籌就業。農村轉移勞動人口在城鎮常住并處于無業狀態的,可在城鎮常住地進行失業登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為其提供均等化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和普惠性就業政策,并逐步使外來勞動人口與當地戶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對在農村常住并處于無地無業狀態的勞動人口,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為其在農村常住地進行失業登記,并提供相應的就業服務和政策扶持。農民合同制職工與城鎮職工同等參保繳費,同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之前農民合同制職工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單位為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按50%計算,作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年限。(市人力社保局牽頭)
(十三)大力支持返鄉下鄉就業創業。加大對發展潛力大、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多的縣城和重點鎮用地計劃指標傾斜,促進農村勞動人口就地就近轉移就業。進一步支持農民工、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士兵等各類人員返鄉下鄉就業創業,返鄉下鄉就業創業人員可享受與當地勞動者同等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對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建筑業小微作業企業等生產經營主體,可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扶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運用扶貧再貸款優先支持低收入農戶創業就業。深入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千萬農民素質提升工程等,推進農民工職業培訓全覆蓋。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拓寬農民工就業創業渠道。(市農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國土局、市建設局、市農業局、市金融辦、人行麗水市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完善就業援助長效機制。穩妥安置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全面落實各項扶持政策,促進結構調整、轉型升級中的失業人員再就業。加強就業困難人員實名制動態管理和分類幫扶,完善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機制,確保零就業家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態的低保家庭及低保邊緣家庭至少有1人實現穩定就業。支持村(社區)開發公益性崗位,用于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和低收入農戶中勞動年齡內有就業意愿的人員上崗,并按規定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加強社會保障與就業聯動,對實現就業的低保對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可按規定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對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和低收入農戶成員就業1年以上的,可給予用人單位每吸納1人2000元的一次性補貼。(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等負責)
(十五)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置殘疾人制度,確保市級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至少有1名殘疾人在本單位安置就業。放寬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殘疾人的專業要求,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要設定和預留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崗位。大力推進殘疾人從事電子商務就業創業。落實殘疾人稅收優惠政策,穩定發展集中就業。加快輔助性就業機構發展,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創辦工療車間和電子商務客戶服務平臺,吸納更多殘疾人就業。(市編辦、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地稅局、市殘聯、市國稅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認真做好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加大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力度。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要確保崗位落實、妥善安置。對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積極開展崗位推薦、職業培訓、創業孵化等服務,落實優惠政策,提高就業創業成功率。(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健全服務體系,提升就業創業服務水平
(十七)完善教育培訓機制。推進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發展,健全高校專業預警和動態調整機制,深化課程體系、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改革。加快高校示范性創業學院建設,形成一批創新創業教育基地。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培養,依托互聯網,搭建政府、企業、學校合作平臺,形成政府、企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學校等多方聯動的“線上+線下”就業實踐服務體系。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協調發展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提高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積極發展技工教育。在相關職業領域建立職稱與職業資格對應關系,打通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用人單位聘用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可比照相應層級專業技術人員享受同等待遇。(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創新職業培訓模式。實施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廣泛開展崗位練兵、技能競賽等活動,培育大批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人才。根據產業發展和市場需求,定期發布重點產業職業培訓需求、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定等指導目錄。支持優質培訓機構和平臺開發數字培訓課程,開展“互聯網+”培訓試點,并納入職業培訓補貼范圍。支持通過整建制購買培訓項目等方式開展集中培訓。開展優秀創業者能力提升培訓,補貼標準最高為每人每年1萬元。企業新招用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自招用起一年內開展崗前技能培訓的,按規定給予企業培訓補貼,其中小微企業補貼標準可上浮20%。符合條件的參保職工可給予技能提升補貼。(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總工會等負責)
(十九)強化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推進服務標準化、專業化、信息化。對村(社區)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窗口),根據其服務成效給予一定的就業創業服務補貼。健全政府購買基本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制度,充分運用就業創業服務補貼,鼓勵社會服務機構提供專業化就業創業服務,開展創業大講堂(含創業講座、創業沙龍)、優秀創業項目及創業典型評選等活動,組織創業導師開展一對一創業指導服務,支持企業開展用工監測工作。各類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政府部門組織的省際對口勞務協作、省內勞動力余缺調劑服務的,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貼。建立“互聯網+”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推動服務向移動端、自助終端等延伸,推廣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實現服務管理全程信息化。推進就業創業證電子化,逐步實現與社會保障卡“證卡合一”。 (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市財政局、市質監局等負責)
(二十)推進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深化人力資源市場改革,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建設統一規范、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打破城鄉、地區、行業分割,規范招人用人制度和職業中介服務,消除身份、性別、殘疾、院校等方面的歧視,促進公平就業。密切關注女性平等就業情況,切實保障女職工合法勞動權利。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人力資源供求預測和信息發布制度。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開展人力資源市場誠信體系建設,營造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簡化勞動者求職手續,鼓勵各地建立入職定點體檢和體檢結果互認機制。(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總工會、市婦聯、市殘聯等負責)
六、落實工作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一)強化政府責任。各地要切實履行政府促進就業責任,政府主要領導為本轄區就業工作第一責任人。完善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將城鎮新增就業、失業率和創業擔保貸款發放情況等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工作實績考核。開展高質量就業社區(村)建設活動,推動實現更高質量的就業。(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負責)
(二十二)狠抓政策落實。強化政策落實情況評估和督查問責,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對抓落實有力有效的,按規定予以表彰;對大膽探索、擔當盡責、不謀私利,但在依法依規履行職責過程中由于難以預見因素出現失誤或錯誤的,可容錯免責;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依紀依法嚴肅問責。(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負責)
(二十三)加強統計監測和形勢研判。推動發改、經信、教育、公安、民政、人力社保、農業、商務、市場監管、稅務、殘聯、人民銀行等部門和單位的數據互聯互通、協同共享。充分運用大數據,定期開展就業形勢分析研判。開展失業預警工作,按照分級預警、分層響應、分類施策的原則,制定應對規模性失業風險預案。(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市府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地稅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市殘聯、市國稅局、人行麗水市中心支行、國家統計局麗水調查隊等負責)
(二十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充分利用各類媒體,深入宣傳促進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和先進典型。持續辦好“奇思妙想·創贏綠谷”創業創新大賽,積極組織就業創業成果展示,進一步激發大眾創業熱情。大力培育創業文化,引導勞動者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創業觀,推動形成全社會支持就業創業的良好氛圍。(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文廣出版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等負責)
(二十五)本意見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麗水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麗政發〔2018〕29號.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