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18-14872 | 文號 | 麗政辦發〔2018〕40號 |
組配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發布機構 | 市府辦 |
成文日期 | 2018-04-2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4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提高行政效能,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充分激發市場主體創新創業活力,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18〕2號)(以下簡稱《試點方案》)要求,結合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厘清政府與市場關系,破解市場主體“辦照容易辦證難”“準入不準營”等突出問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方式創新,實現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務更優,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二、基本原則
(一)于法有據。在打破傳統思維定勢,積極主動地進行制度創新的同時,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協調,推動完善改革試點相關法律法規。
(二)問題導向。針對“先照后證”后市場主體辦證難、辦證時間長等問題,聚焦市場主體改革訴求強烈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切實增強市場主體獲得感。
(三)穩妥推進。對“證照分離”改革的行政許可項目充分論證,加強調研,分類準確,建立“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檢查評估機制,查漏補缺,形成改革試點成熟經驗。
(四)寬進嚴管。樹立政府管理由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監管轉變的理念,探索建立適應發展要求的綜合性監管體系和執法體系,確保改革方向不偏離。
三、試點范圍
在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對《試點方案》明確的行政許可等98個事項進行改革,改革方式為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實施告知承諾、提高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加強準入管理。實施期為自本方案印發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四、改革重點
(一)清理規范各類許可。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分離的許可類證件必須分離到位,同時根據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實際情況采用以下管理方式:一是直接取消審批,實行行業自律管理,允許企業直接開展相關經營活動;二是由審批改為備案,企業將相關材料報送政府有關部門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政府部門不再對備案材料進行核準或許可;三是實行告知承諾制,企業承諾符合審批條件并提交有關材料,即可辦理相關審批事項;四是提升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和程序,明確具體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列明審查要求和時限,實現服務事項標準化;五是由各行業主管部門在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事項的同時,全面加強行業規范建設,制定明確具體的行業經營標準,督促企業對照標準進行備案或實行告知承諾。
(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發揮市場約束機制的作用,落實市場主體首負責任制,督促引導企業加強自我約束、自我監督。探索業界自治,建立健全行業管理規范和自律框架,建立政府與行業協會信用信息互聯共享機制。根據麗水實際,圍繞醫藥衛生、生態農業、文化創意等重點領域,探索監管制度的創新和監管模式的多元化。發揮第三方專業機構監督作用,完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機制和公眾參與監督機制,拓寬社會監督渠道。圍繞審批、監管、執法適度分離,健全政府監管制度,厘清部門間監管職責邊界,杜絕監管盲區和真空。建立跨部門“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實現市場監管部門、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其他相關部門間的信息實時共享和工作聯動。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綜合執法改革,提高監管效率,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健全企業信息公示制度和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完善信用評價制度、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制度和嚴重失信企業名單制度。
(三)加快推進信息共享。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的要求,加快推進“最多跑一次”事項的數據共享。全面整合優化權力運行業務流和信息流,按照事項名稱、辦事材料、工作流程、數據流程的統一要求,繼續做好辦事事項的規范化工作,并在此基礎上,不斷推進減材料、減環節、減時間工作。加快建設數據共享技術體系,以基礎先行、急用先上為原則,加快推進“1253”公共數據共享技術體系建設,完成信用信息庫和電子證照的建設任務。加快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開通網上申報、網上審核、快遞送達的“零跑動”辦事渠道,讓數據和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
(四)積極提升準營便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建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的“單一窗口”服務機制,以“互聯網+政務服務”為手段,加快推進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實現“全域一證通辦”“一網通辦”。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按照“能整合的盡量整合、能簡化的盡量簡化、該減掉的堅決減掉”的原則,全面梳理、分類處理各類涉企證照事項。將“證照分離”改革后屬于信息采集、記載公示和管理備查類的各種證照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做到成熟一批、整合一批,實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
五、組織實施
(一)市、區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證照分離”改革具體事項目錄》(詳見附件),抓緊與省級對口部門溝通對接、細化方案,做好改革前的各項準備、改革實施后的跟蹤落地、政策口徑的前后銜接,逐項梳理明確辦事依據、材料、程序和時限,研究優化辦事流程、規范自由裁量空間、提高工作效率的具體措施辦法,逐項明確審批事項的相關管理制度和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理清每個事項的監管責任并落到實處。
(二)市、區各有關單位要積極研究,為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提供及時有效的制度支持,在對現有項目復制推廣成熟的情況下,逐步對其他行政審批項目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編辦、市法制辦、市審管辦、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證照分離”改革的牽頭協調工作,麗水開發區管委會和市、區各有關單位按要求實施到位。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證照分離”改革的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明確責任處室和責任人,細化任務舉措,倒排工作時序,積極組織實施,形成工作案例,并于每月15日向市編辦上報工作進展和案例材料。同時,完善相關制度,統籌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與其他商事制度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協同發展,確保改革工作落地見效。
(二)注重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多種形式向社會進行廣泛宣傳,提高公眾對“證照分離”改革的知曉度,鼓勵和引導全社會參與,形成理解、關心、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同時,充分利用各類宣傳載體,及時向社會公告改革配套措施。
(三)加強督查考核。建立嚴格督查考核機制,及時督促檢查相關進展和落實情況,暢通問題反映和跟蹤落實機制。在改革實施過程中,對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先進典型給予鼓勵;對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責任單位追究責任、嚴肅問責,增強公開透明的監督約束力度,樹立良好的廉政公信形象。
(四)建立評估機制。建立“證照分離”改革評估機制,根據省里部署,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照改革預期目標進行實質評估,全面分析總結改革在釋放市場活力、支持就業增長、優化產業結構、激發創業創新和促進經濟發展等方面的成效以及存在問題。同時,及時總結可復制和可推廣的成功案例,尤其是落實事中事后監管責任的做法,結合第三方評估報告,形成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成熟做法。
附件: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證照分離”改革具體事項目錄
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證照分離”改革 具體事項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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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改革方式 | ||||
取消審批 | 保留審批 | ||||||
完全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全面實行告知承諾制 | 提高透明度和可預期性 | 強化準入監管 | |||
1 | 出版物出租經營備案 | 蓮都區文廣新體局 | √ | ||||
2 | 藥品廣告備案 |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 √ | ||||
3 | 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核發(一、二類) |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 √ | ||||
4 | 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境外就業、留學除外) | 省公安廳 | √ | ||||
5 | 首次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 |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 √ | ||||
6 | 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登記 | 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 | √ | ||||
7 | 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核發(內資) | 蓮都區文廣新體局 | √ | ||||
8 | 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核發(外資) |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 √ | ||||
9 | 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審批 | 蓮都區文廣新體局 | √ | ||||
10 | 企業從事包裝裝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審批 | 市文廣出版局,委托蓮都區文廣新體局 | √ | ||||
11 | 從事音像制品制作業務審批 |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委托市文廣出版局 | √ | ||||
12 | 從事音像制品復制單位、電子出版物復制業務審批 |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 √ | ||||
13 | 互聯網藥品(醫療器械)信息服務審核 |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 √ | ||||
14 | 醫療器械廣告許可 |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 √ | ||||
15 |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 | 市建設局,委托開發區建設分局 | √ | ||||
16 | 設立保安培訓單位審批 | 省公安廳,委托市公安局 | √ | ||||
17 | 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 市公安局,委托開發區公安分局 | √ | ||||
18 | 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 市公安局,委托開發區公安分局 | √ | ||||
19 | 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 市公安局,委托開發區公安分局 | √ | ||||
20 | 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許可 | 市運管局 | √ | ||||
21 | 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 | 省建設廳,市建設(規劃)局 | √ | ||||
22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準 | 省建設廳,市建設(規劃)局、開發區建設分局 | √ | ||||
23 | 普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投入半掛牽引車和重型載貨汽車的除外) | 市運管局 | √ | ||||
24 | 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 | 市運管局 | √ | ||||
25 | 公共場所衛生行政許可(不含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衛生許可) |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 | ||||
26 | 中外合作職業培訓機構設立審批(非經營性) | 省人力社保廳,委托市人力社保局 | √ | ||||
27 | 假肢和矯形器(輔助器具)生產裝配企業資格認定 | 省民政廳,委托市民政局 | √ | ||||
28 | 水路運輸業務經營許可 | 省、市港航局 | √ | ||||
29 | 港口經營許可 | 市港航局 | √ | ||||
30 | 港口理貨經營許可 | 市港航局 | √ | ||||
31 |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許可 | 市運管局 | √ | ||||
32 | 車輛道路運輸證配發(含道路運輸證換發、補發) | 市運管局 | √ | ||||
33 | 道路大型物件運輸經營許可 | 市運管局 | √ | ||||
34 | 道路貨物專用運輸經營許可 | 市運管局 | √ | ||||
35 | 道路班車客運經營許可 | 市運管局 | √ | ||||
36 | 普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投入半掛牽引車和重型載貨汽車) | 市運管局 | √ | ||||
37 | 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演出經紀機構設立審批 | 文化和旅游部 | √ | ||||
38 | 演出經紀機構設立審批 | 省文化廳 | √ | ||||
39 | 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審批 | 市文廣出版局,委托蓮都區文廣新體局 | √ | ||||
40 | 拍賣企業經營文物拍賣許可 | 省文物局 | √ | ||||
41 | 設立內資娛樂場所審批 | 蓮都區文廣新體局 | √ | ||||
42 | 口岸衛生許可證核發 | 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及其各分支機構 | √ | ||||
43 | 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業務的檢驗許可 | 質檢總局審批,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初審 | √ | ||||
44 | 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 | 省旅游局 | √ | ||||
45 | 內資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 | 省旅游局,省級執行內容委托市旅委 | √ | ||||
46 |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所設立審批 | 省財政廳 | √ | ||||
47 | 會計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資格審批 | 市財政(地稅)局 | √ | ||||
48 | 設立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企業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 | √ | ||||
49 | 營利性醫療機構設置審批 | 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省級執行內容委托衛生健康委員會 | √ | ||||
50 |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的生產企業除外)衛生許可 | 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委托衛生健康委員會 | √ | ||||
51 | 乙級、丙級、丁級測繪資質認定 | 省測繪與地理信息局;丙級、丁級測繪資質認定委托市建設(規劃)局 | √ | ||||
52 | 燃氣經營許可 | 市建設(規劃)局 | √ | ||||
53 | 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 | 市體育局 | √ | ||||
54 | 拍賣企業及分支機構設立、變更審批 | 省商務廳 | √ | ||||
55 | 糧食收購資格許可 | 省糧食局、市發改委、蓮都區發改局 | √ | ||||
56 |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 | 省民政廳、市民政局 | √ | ||||
57 | 設立保安服務公司審批 | 省公安廳;除外資、武裝押運保安服務公司外的其他保安服務公司審批委托市公安局 | √ | ||||
58 | 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審批 |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 √ | ||||
59 | 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印刷企業,外資獨資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企業從事印刷經營活動審批 |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其中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印刷企業從事印刷經營活動審批委托市文廣出版局 | √ | ||||
60 |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設立與變更審批 | 省經信委、省金融辦;市經信委 | √ | ||||
61 | 保險公司變更名稱、變更注冊資本、變更公司或者分支機構的營業場所、撤銷分支機構、公司分立或者合并、修改公司章程、變更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或者變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及保險公司終止(解散、破產)審批 | 保監會及派出機構 | √ | ||||
62 | 石油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審批(初審) | 省商務廳 | √ | ||||
63 | 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 | 省商務廳 | √ | ||||
64 | 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證書的核發 | 省經信委 | √ | ||||
65 | 設立、變更電影發行單位批準 |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委托蓮都區文廣新體局 | √ | ||||
66 | 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審批 | 省文化廳 | √ | ||||
67 | 開辦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審批(乙種) |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 √ | ||||
68 | 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核發 |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委托市市場監管局 | √ | ||||
69 | 食品生產許可(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劑除外) |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 | √ | ||||
70 | 食品經營許可 | 市市場監管局,委托開發區市場監管分局 | √ | ||||
71 | 開辦藥品生產企業許可 |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部分委托市市場監管局 | √ | ||||
72 | 藥品經營(批發)許可 |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部分委托市市場監管局 | √ | ||||
73 | 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許可 |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 √ | ||||
74 | 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生產許可 |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委托市市場監管局 | √ | ||||
75 | 藥品零售企業開辦許可 | 市市場監管局 | √ | ||||
76 |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 | 市市場監管局 | √ | ||||
77 | 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核發(三、四類) |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 √ | ||||
78 | 新藥生產和上市許可 |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 √ | ||||
79 | 特種設備生產(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單位資格許可 | 省質監局,委托市質監局 | √ | ||||
80 | 特種設備(氣瓶)檢驗檢測機構資格核準 | 省質監局,委托市質監局 | √ | ||||
81 |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 省農業農村廳,市農業局;省級執行內容委托市農業局 | √ | ||||
82 | 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母種、原種) | 省農業農村廳,蓮都區農業局;省級執行內容委托市農業局 | √ | ||||
83 | 草種生產許可證核發 | 省農業農村廳,省級執行內容委托市農業局 | √ | ||||
84 | 草種經營許可證核發 | 省農業農村廳,蓮都區農業局;省級執行內容委托市農業局 | √ | ||||
85 | 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營業性)核發 | 省公安廳;三級、四級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核發委托市公安局 | √ | ||||
86 | 弩的制造、銷售和弩的使用(僅限營業性射擊場設立許可)審批 | 省公安廳;制造、銷售、使用委托市公安局 | √ | ||||
87 | 典當行及分支機構設立、變更審批 | 省商務廳;典當行變更機構名稱、注冊資本(變更后注冊資本在3000萬元以上的除外)、法定代表人、在本市范圍內變更住所、轉讓股份(對外轉讓股份累計達50%〔含〕以上的除外)的事項由市商務局審核 | √ | ||||
88 | 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設立和變更審批 | 商務部 | √ | ||||
89 |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批發)核發 | 市安監局 | √ | ||||
90 |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零售)核發 | 蓮都區安監局 | √ | ||||
91 |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 市安監局,委托開發區安監分局 | √ | ||||
92 |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 | 省安監局,部分委托市安監局 | √ | ||||
93 | 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 | 市安監局 | √ | ||||
94 |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 | 省安監局、省港航局、市安監局、市港航局 | √ | ||||
95 | 道路危險貨運經營許可(包括非經營性危險貨運) | 市運管局 | √ | ||||
96 | 城市大型戶外廣告設置及建筑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審批 |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 √ | ||||
97 | 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核發 | 省經信委 | √ | ||||
98 |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 | 省經信委 |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