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15年8月,市人行、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聯合出臺《關于推進小微企業“納稅信用貸”工作的意見》(麗銀發〔2015〕99號)。“納稅信用貸”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小微企業納稅信用信息作為銀行貸款授信的重要依據,向小微企業發放信用貸款。截至目前,全市共發放小微企業“納稅信用貸”157筆、金額6060萬元。
(一)“納稅信用貸”業務條件和范圍
1.基本條件:我市范圍內正常生產經營2年以上、信用狀況良好、誠信納稅的小微企業;
2.主要支持對象:年納稅額在5萬元(含)-50萬元(含)、納稅信用等級B級(含)以上的小微企業;
3.優先支持對象:科技型、創新型、成長型小微企業。
(二)“納稅信用貸”的額度、期限、利率要求
1.貸款額度:金融機構根據企業納稅信用、生產經營、財務等狀況,合理確定貸款額度,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的小微企業按最近2年年均納稅金額的10倍以內確定貸款額度,單筆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納稅信用等級為B級的小微企業按最近2年年均納稅金額的5倍以內確定貸款額度;
2.貸款期限:要求金融機構簡化貸款手續,靈活確定貸款期限,鼓勵采用“一次授信、循環使用、隨借隨還、余額控制”的信貸模式;
3.貸款利率:要求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納稅信用貸”給予利率優惠。
(三)“納稅信用貸”申請流程
1.符合條件的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提供企業及企業主相關申貸材料;
2.銀行對企業納稅狀況、生產經營等各方面進行貸前調查,隨后發起業務評價、申報及審批;
3.業務獲批后通知企業完成合同簽訂等手續,為其辦理貸款支用。
相關政策可來人來電咨詢,聯系人:人行麗水市中心支行信貸科梅繼承,電話:0578-215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