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政務公開 >> 市政府信息公開 >> 規劃計劃 >> “十一五”及以前 >> 專項規劃
麗水市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
時間:2008-04-11 17:23 來源:市發改委 瀏覽次數:
 

一、前  言

黨的十六大提出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胡錦濤總書記強調:高度重視和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確?!鞍踩a穩定好轉”,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也是建設“平安麗水”的一項重要內容。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迫切需要,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市場監管職能的基本任務,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基本要求。我市目前正處于工業化發展中期,受自然條件、生產力發展水平和從業人員素質等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安全生產基礎薄弱,安全生產形勢依然相當嚴峻。事故次數和死傷人數總量還很大,重大事故時有發生,這種局面若不能有效遏制,將直接影響我市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打造“平安麗水”目標的實現。隨著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城市建設、道路、水利建設的全面鋪開,城區面積的不斷擴張,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安全生產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和緊迫性,決定了我們必須從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出發,以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對安全生產工作做出總體部署。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特制定本規劃,提出“十一五”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主要任務、重點工程和保障措施,以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各級政府、各個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合作,認真組織實施本《規劃》,確保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促進“平安麗水”建設。

二、“十五”期間安全生產現狀水平與存在問題

(一)安全生產現狀

1、基本情況

(1)區域經濟情況。面積17298平方公里,山區占88.4%,人口250.66萬?!笆濉逼陂g,國內生產總值從2000年的136.8億元上升到2005年的300.3億元,年均增長13.7%;工業總產值2005年為423.1億元,年均增長19.8%;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28.1億元,年均增長15%。

(2)生產經營單位情況。2005年底,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約8萬家(戶):其中工業企業1.59萬家,第二產業從業人員32.27萬人;商貿流通業3.8萬家(戶),各類專業市場130個,運輸企業111家,從事運輸業個體戶7723戶,第三產業從業人數41.15萬人。全市現有礦山116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33家,經營單位588家,使用劇毒品的生產性單位59家;煙花爆竹生產企業4家,經營單位313家。全市在用各類特種設備6840臺,氣瓶94.5萬只。

(3)道路和水上交通情況。公路總里程4809公里,其中縣鄉3539公路,全市行政村通車率達83.8%。有隧道111處、79159米,橋梁1263座、103209米。汽車53575輛,營業性的汽車9545輛;其中載客汽車32322輛,營業性客車2619輛,客運量4662萬人,載貨汽車21253輛,貨運量3028萬噸。其它機動車1071輛,拖拉機9302輛,摩托車22萬多輛。渡口164個,各類船舶688艘,其中渡船182艘。

(4)固定資產投資情況。“十五”期間,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超過690億元,比“九五”時期增長了3.8倍,其中2005年完成198億元??偼顿Y55億元的麗青高速公路隧道20座、總長度21公里(雙洞),橋梁38座、總長度32公里,橋隧總長度占總里程的69.8%。目前公路在建項目有555個,其中在建的高速公路有3條,總里程205公里,計劃總投資103億元;康莊工程路基1570公里,總投資6.4億元。完成山塘水庫除險加固104座、建成城市防洪工程108公里,新增裝機容量56.5萬千瓦,在建水電站158座,總裝機容量115萬千瓦,計劃總投資近百億元,其中青田灘坑電站總投資45億元。全市新建城市道路174公路,工業園區劈山平整工程量大,其中水閣工業園區總投資10多億元,開挖土石方1800萬立方米,開發山地占園區總面積的54%。

2、各類事故情況

(1)全市安全生產各類事故情況(見表1)。各類事故起數先升后降,從2002年開始死亡人數增幅逐年下降,2005年降幅較大。

表1:2001年至2005全市安全生產各類事故情況

年度

事故總數

死亡人數

受傷人數

直接經濟損失

起數

(起)

同比

(%)

總數

(人)

同比

(%)

總數

(人)

同比

(%)

總數

(萬元)

同比

(%)

2001

3504

+5.7

364

-15.7

2482

+7.6

3550

-3.3

2002

3685

+5.2

447

+22.8

2549

+2.7

3885

+9.4

2003

4411

+19.7

494

+10.5

2539

-0.4

4777

23.0

2004

3801

-13.8

495

+0.2

3326

+31.1

3647

-3.6

2005

2839

-25.3

420

-15.2

3372

+1.4

2257

-38.1

(2)全市工礦企業事故情況(見表2)。工礦企業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2001和2005兩年較好,其它年份上升幅度均達到了兩位數。

表2:2001年至2005年全市工礦企業事故情況

年度

事故總數

死亡人數

受傷人數

直接經濟損失

起數

(起)

同比

(%)

總數

(人)

同比

(%)

總數

(人)

同比

(%)

總數

(萬元)

同比

(%)

2001

40

-24.5

41

0

17

0

379

+27.6

2002

54

+35

65

+58.5

26

+52.9

803

+111.9

2003

71

+31.5

73

+12.3

20

-23.1

909

+13.2

2004

79

+11.3

92

+26.0

17

-15

1290

+41.9

2005

61

-22.8

73

-20.7



1016

-21.2

其中建筑施工行業企業事故情況(見表3)。建筑施工行業企業事故起數及死亡人數從2002年到2004年每年均有較大幅度上升,占企業總數的一半以上,且比重越來越大;2005年有較大下降,但總量仍然較大。

表3:建筑施工行業企業事故情況

年度

事故總數

死亡人數

起數

(起)

占總數

比重(%)

同比

(%)

總數

(人)

占總數

比重(%)

同比

(%)

2002

23

42.6


34

52.3


2003

39

54.9

69.6

41

56.2

+20.6

2004

47

59.5

+20.5

59

64.1

+43.9

2005

33

54.1

-29.8

38

52.1

-35.6

(3)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況(見表4)。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呈現倒“V”字型,最高峰是2003年,死亡409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占全部事故的比重在80%左右。

表4:2001年至2005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況

年度

事故總數

死亡人數

受傷人數

直接經濟損失

起數

(起)

同比

(%)

總數

(人)

同比

(%)

總數

(人)

同比

(%)

總數

(萬元)

同比

(%)

2001

2938

-3.5

318

-16.3

2451

+7.6

2203

-9.8

2002

3016

+2.7

371

+16.7

2516

+2.7

2483

+12.7

2003

3274

+8.6

409

+10.2

2513

-0.1

2928

+17.9

2004

3286

+0.4

389

-4.9

3303

+31.4

1727

-41.2

2005

2602

-20.8

340

-12.6

3365

+1.9

891

-48.4

(4)全市火災事故情況(見表5)。2002-2004年,全市火災事故不容樂觀,死亡人數節節上升,其中2002年同比上升了1倍;2005年相對比較平穩,三項指標均有大幅度下降。

表5:2001年至2005年全市火災事故情況

年度

事故總數

死亡人數

受傷人數

直接經濟損失

起數

(起)

同比

(%)

總數

(人)

同比

(%)

總數

(人)

同比

(%)

總數

(萬元)

同比

(%)

2001

523

141.0

4

-63.6

14

+16.7

803

-13.7

2002

586

+12.0

8

+100

7

-50

587

-27.9

2003

1065

+81.7

11

+37.5

6

-14.3

934

+59.1

2004

434

-59.2

14

+27.3

6

0

621

-33.5

2005

175

-59.3

6

-57.1


-100

350

-43.6

(5)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情況。水上交通比較平穩,5年共發生事故13起,死亡6人,其中2001年死亡1人,2002年3人,2003年1人, 2005年1人, 2004年未發生死亡事故。

3、各類重大事故情況(見表6)

2001~2005年,全市共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其以上事故45起,死亡167人。其中:工礦企業職工傷亡事故13起,死亡48人;道路交通事故29起,死亡113人;火災發生事故3起,死亡6人。

表6:2001年至2005年全市各類重大事故情況

年度

重大事故起數

重大事故死亡人數

總數

企業

道路

交通

火災

總數

企業

道路

交通

火災

2001

10

2

8


38

6

32


2002

10

2

8


39

11

28


2003

8

1

5

2

31

7

22

2

2004

9

4

4

1

29

12

13

4

2005

8

4

4


30

12

18


4、職業衛生情況:

我市工礦企業產業結構以礦山、建材、化工、皮革、森林工業、機械、制藥、紡織等為主,當前存在的主要職業危害因素為粉塵、噪聲、高溫、甲苯、二甲苯、液氯、二甲基甲酰胺、鉛、錳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學物。據統計,全市現有重點職業危害企業837家,職工總數31451人;接觸粉塵職業數14391人,其他有毒有害因素14060人;共發生塵肺病約3100例,且每年還在增加;職業中毒事件時有發生。

(二)安全生產有利條件

近年來,我市安全生產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緊密結合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通過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及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為確保安全生產穩定好轉奠定了基礎。

1、全社會的安全意識逐步提高。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和人民生活質量的提高,以及每年“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開展,加大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力度,“以人為本、安全發展”思想觀念逐漸深入人心,人們對生命更加珍惜,對安全生產的認識逐步提高,安全意識逐步增強,全社會“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良好氛圍逐步形成。

2、安全生產責任制逐步強化。各級黨委、政府和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加強了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每年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季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及上級領導的重要指示,通報安全生產形勢,部署全市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更加重視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把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目標管理考核作為推動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措施,突出對安全生產管理和重特大事故指標的考核,通過層層分解落實考核指標,加大督查、檢查、考核、獎罰等各項措施的力度,一個層次清晰、責任明確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體系逐步形成。

3、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得到一定加強。到2005年底,市、縣(市、區)兩級都已成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建設、交通、水利、開發區管委會等安全生產任務較重的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力量也在逐步增強,全市的安全監管網絡逐步建立,監管力量逐步得到加強,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逐步形成。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一定的強化,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工作得到一定加強,企業的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開始試點,中深孔爆破、導爆管起爆和分臺階開采等新工藝、新技術得到推廣應用,安全教育培訓力度加大,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率有所提高。各級政府和重點部門的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逐步健全,礦山、危險物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措施進一步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和水利工程險情應急措施進一步完善,防御重特大事故的能力逐步增強。

4、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取得一定成效。根據上級統一部署,結合麗水實際,圍繞關系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了礦山企業、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人員密集場所、建筑施工、特種設備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通過完善制度,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加強監督檢查整頓和關閉了一些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排查并整改了一批重大事故隱患,加強了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其中礦山數量由2001年的177家,減少到2005年底的  116家;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由2001年的13家,減少到2005年底的4家;部分人員密集區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進行了搬遷。取締、解體、報廢、查封了一批土制鍋爐、壓力容器。通過專項整治,2005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了12.6%,火災事故下降了57.1%,建設工程領域下降了35.6%。

5、安全生產執法力度逐步加大。各部門突出重點領域和環節,加大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專項檢查力度,依法查處各類事故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加大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工作力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嚴肅查處各類事故,追究每一起事故的責任人。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對全社會起到了教育和警示作用,安全生產秩序逐步改善。

(三)安全生產不利因素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十五”期間,我市安全生產經歷了先升后平再降的“n”型發展趨勢,總體逐步好轉,特別在2005年,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三項指標均有較大幅度地下降。但事故總量仍然偏大,在全省的比重仍然偏重,部分行業和領域的事故多發勢頭未能得到根本遏制,省政府下達的部分控制指標完成不夠理想,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仍然時有發生,許多事故隱患仍然沒有得到徹底整治,一些重大危險源仍然沒有得到有效監控等諸多問題。同時我市的事故相對指標也遠遠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如2005年,我市億元GDP死亡率是1.4,比全省的0.62高一倍多;重大事故起數與杭州等4個市并列全省第5位。特別是工礦商貿企業事故,在全省的比重達到了8.9%,列全省第6位,與我市的經濟地位很不相稱,從業人員10萬人安全生產事故死亡率高達9.94, 是全省2.73的3.6倍。我市與省內經濟發展水平相當的兄弟市相比也有較大差距,各類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分別比衢州多1374起、54人和860萬元,比舟山多2076起、262人和103萬元。重大事故比衢州多3起,比舟山多4起。造成當前我市安全生產問題多、形勢仍然比較嚴峻的原因,既有客觀上的因素,也有管理上和體制上的原因,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當前我市正處于事故高發期。2005年我市人均GDP11963元,“十五”期間年均增長13.7%,正從溫飽型社會向小康型社會過渡,處在工業化加速發展和基礎設施大建設階段。根據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經驗表明,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之間是事故的高發期,我市當前發展階段正處于各類事故的高發期。

2、安全生產基礎比較薄弱,事故隱患多。我市地處山區,公路等級低,傍山臨崖臨水,坡長路陡彎急,極易發生交通事故;隧道多、橋梁長且高,事故救援難度大。水上交通線長面廣,渡運條件差,許多渡口沒有碼頭,渡工隊伍不穩定;各類有證船只近700艘,無證船只非法渡運的現象還比較突出,特別是緊水灘、烏溪江以及即將建成的灘坑三大電站庫區管理難度大。水利、道路等建設工程點多面廣、工程量大、自然條件和施工條件差、安全管理難度大,建設施工事故要占企業總事故的60%左右。礦山企業散、小現象依然比較突出,整治比較困難,2005年礦山事故出現了較大的反彈。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面廣,安全生產條件較差,同時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危險化學品運輸量增大,運輸事故隱患增多,2005年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翻車和泄漏事故7起。

3、安全生產重要性認識不夠,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部門和單位的部分領導干部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艱巨性、復雜性認識不足,安全發展的觀念淡薄,沒能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正確處理好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安全與效益的關系;安全生產責任制等有效的政策措施不落實,號召多、要求多,檢查落實少、解決實際問題少,監管不夠到位,工作浮于表面。特別是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存在形式主義,應付上級檢查,缺乏針對性,管理力度層層遞減,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混亂。不少業主依然存在僥幸心理,安全意識淡薄,違章指揮、冒險作業的現象屢禁不止,個別企業事前保障措施不落實,事故后也不認真吸取教訓積極整改,造成事故接連發生。

4、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安全設施欠賬較多。我市絕大多數屬中小企業,經濟實力弱,安全投入不足,仍在冒險使用不安全的工藝、設備,許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不落實,安全設施老賬未還又欠新賬。除企業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外,一些政府投資項目的安全設施也比較缺乏,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的經費不足,如康莊工程雖然實現了農村通公路,但安全設施沒有同步跟上,縣鄉道路的事故亦隨之上升。

5、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有待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手段缺乏。我市客觀條件差,事故隱患多,尚未建立有效的重大事故預防控制體系和應急救援體系,一旦發生事故無法組織起有效的搶險救災力量和快速靈敏的應急救援隊伍。對全市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工作缺乏系統性、規范性和科學性。安全生產信息網絡管理平臺尚未建立,無法利用電子信息技術為安全生產預測、預警、重大事故救援提供可靠有效的支撐。

6、安全監管力量薄弱,手段落后。監管機構特別是執法隊伍建設相對滯后,監管力量嚴重不足,鄉(鎮)一級絕大多數沒有專職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經費和裝備水平等跟不上經濟建設發展和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影響了安全生產的監管和執法力度。大量企業也沒有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我市目前的安全監管還處在經驗管理水平,與依法管理、規范管理、科學管理尚有很大差距,缺乏相應的檢測儀器和設備,手段落后,隨意性較大??萍贾瘟α坎蛔?,科技人才嚴重匱乏,安全生產科技貢獻率低。

7、安全教育不到位,從業人員安全知識缺乏。大量務工農民工沒有經過安全培訓,特別是外地建設企業,工人多數是臨時招聘,企業三級安全教育與培訓不到位,民工自身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技能缺乏,自我保護能力差,成為當前事故多發群體。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違章駕駛和低駕齡駕駛員發生的事故成為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組成部分。

三、“十一五”期間安全生產指導思想、規劃依據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發展理念,建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實施科技興安戰略,實現全市安全生產狀況的穩定好轉,促進“平安麗水”建設。

(二)規劃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2、《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

3、《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4、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編制《安全生產“十一五”發展規劃》的通知和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編制《浙江省安全生產“十一五”發展規劃》的通知。

5、《關于建設“平安麗水”,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決定》、《麗水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以及其它安全生產政策。

(三)規劃目標

1、總體目標

從2005年起到2007年,努力實現全市各類事故總量、死亡人數和事故直接經濟損失三項指標零增長,并力爭有所下降;工礦企業事故死亡人數、道路交通和火災事故死亡人數逐年減少,水上交通事故保持平穩態勢,礦山、危險化學品和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事故多發的狀況得到改善,重大和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建立有效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應急救援體系和宣傳教育體系,全市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

到2010年,建立健全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初步形成規范完善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完善的技術支撐體系、培訓體系、宣傳教育體系和應急救援體系;億元國內生產總值事故死亡率、工礦商貿企業十萬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比2005年明顯下降,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

2、分類目標

(1)全市各類事故控制目標(2005年統計數據為基數)

(a)億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目標:到2010年,全市億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以上,控制在0.9以內。

(b)重特大事故控制目標:到2007年,重特大事故起數下降12%;到2010年,在2007年基礎上再下降15%。

(c)工礦商貿企業十萬人死亡率控制目標:到2007年,十萬人死亡率比下降15%;2010年再下降15%,10萬人安全生產事故死亡率控制在7以內。

(d)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死亡人數控制目標:到2007年死亡人數下降10%,2010年再下降20%

(e)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控制目標:到2007年萬車死亡率下降10%,2010年再下降10%。

(f)火災事故控制目標:到2007年,火災死亡人數每年控制在前三年平均值以內,直接經濟損失控制在國內生產總值的萬分之一點五以內。到2010年,在2007年的基礎上有所下降。

(g)水上交通事故控制目標:水上交通保持平穩態勢,不發生重大、特大事故。

(h)重大事故結案率控制目標:重大事故結案率達到100%。

(2)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建設目標

2006年底前市本級和縣(市、區)建立安全生產執法隊伍,安全生產監管任務較重的鄉(鎮)、街道建立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機構,其他鄉(鎮)、街道在2007年內逐步建立。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的機構、人員、經費、設施和裝備“五到位”。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和人員能滿足工作需要。到2010年,形成比較完善的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安全生產監管網絡,各級安全監管機構和人員配置基本達到監管要求。

(3)安全生產支撐體系建設目標

總體目標是:滿足打造“平安麗水”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提高全市安全生產及其監管的科技含量,為全市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到2007年底前,建立市本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初步形成較為完善的應急救援體系,市、縣、重點鎮(街)、企業四級應急救援系統有效運行;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信息體系、技術保障體系、宣傳教育培訓體系。

(4)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目標

建立市、縣、鄉鎮、企業四級監控網絡。2006年開始試點,2007年逐步推開,2010年完成整個網絡建設。努力實現對重大危險源的有效監控,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有效治理。

(5)安全生產專業人才建設目標

到2007年,各類安全生產專業人才基本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中介機構法人培訓率達到100%,從業人員全部輪訓一遍。各工礦企業的培訓率達到90%以上。到2010年,各類安全生產專業人才能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

(6)安全文化建設目標

全市安全文化建設初步成效。探索出符合我市實情、有效、可行的政府、社會、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模式;明確安全文化宣傳戰略,在學歷教育、全民教育的安全教育發展綱要指導下,安全教育知識工程得到實施,安全科學普及工作得到加強;建立起全市安全文化產業發展體系,大力擴展安全文化產業規模,提高安全文化產業質量水平;建立起一定規模的麗水安全文化發展基金,進入初步運行階段,為發展安全文化事業發揮作用。

四、“十一五”期間安全生產的主要任務

根據我市安全生產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實際狀況,“十一五”期間的主要任務有:

(一)安全生產六大體系建設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

(1)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

初步建立適應我市經濟特點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市、縣(區)、鄉鎮三級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建立一支具有權威性、確定安全生產執法的主體地位、并賦予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能的安全生產執法隊伍,選拔一批業務精干、作風過硬的人員充實監管隊伍力量,努力提高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裝備水平和執法能力,真正體現獨立、公平和公正。

(2)安全生產監管方式和手段創新

建立完善我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提高執法隊伍的質量和水平,用科學的制度、嚴密的程序、嚴格的紀律塑造一支高素質的行政執法隊伍。進一步規范內部行政執法制度,建立必要的執法簡易程序和內部信息快速通道,開通全市統一的安全生產舉報電話,提高依法行政的效能,以適應經濟快速發展的要求。堅持專項整治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監管模式和手段,提高安全監管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網絡系統。

(3)安全生產監督執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從業人員的數量或危險性大小,督促企業建立和配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機制的運行主體得到落實。運用現代化網絡信息工具,提高我市安全執法能力和監管水平。充分發揮市、縣(市、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核心作用以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綜合監管職能,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監督參與、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

2、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建設

按照上級的有關部署,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技術基礎標準以及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工程等有關行業與領域的安全技術標準的調研工作,為上級及時制定、修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技術標準體系,形成比較完善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和技術標準更新機制做好基礎性的工作。

根據國家制定和頒布的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安全生產技術規范和安全生產質量工作標準,結合我市生產經營企業實際,完善、細化安全質量考核標準,在全市范圍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普遍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積極推廣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的經驗,落實各行業的安全質量標準規定,引導各類企業建立健全各環節、各崗位的安全質量工作標準,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建立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體系。通過分級實施、分工負責、分步落實,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逐步推向深入。

2006年在高危行業和機械行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試點工作;2007年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行業完成試點工作,全面推行安全質量標準化;2010年全市各行業全面推行和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

3、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建立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工程、道路交通、消防、特種設備、旅游等有關行業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和市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建立市、縣兩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確保應急救援預案可靠性。建立和完善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專業化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裝備,提高安全生產事故的搶險救援能力。

(1)政府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

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制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整體要求,結合我市的實際,在“十一五”期間進一步完善應急救援體系:依托現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和組織網絡,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應急救援指揮系統;整合現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資源,建立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的應急救援保障系統;發揮現有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系統,建立信息共享、預案齊全、防患未然、科學減災的應急救援防范體系。

(2)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十一五”期間,全面建設以企業自身為責任主體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先從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筑和有重大危險源企業著手,然后推廣、普及到各行業、各種所有制企業。到2010年,各行各類企業都應針對本企業的重大危險源和重點部位建立起完善、有效的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技術保障體系

加快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中相關的設備、設施和工程項目建設,積極推廣先進安全裝備和防護設施在產業中的應用,提高安全生產技術保障能力。建立安全生產科技專項基金,加強與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等的協作,把安全生產實踐中亟待解決的關鍵性技術和疑難問題列入地方科技攻關計劃。加快安全生產科技成果的推廣、轉化和應用步伐,抓好安全科技示范、安全科技人才培養等戰略性起步工程。加快淘汰技術落后、安全保障條件差的工藝和設備,引導企業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和新材料,提高安全裝備水平。

以安全生產專家組、安全生產技術人員資料庫為主體,為安全生產科技發展提供智力支撐。

5、安全生產信息化體系建設

利用現代通訊、信息網絡等先進技術,加快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利用車載電話、移動電話、計算機網絡等現有信息資源,建立高效靈敏、反應快捷、運行可靠的信息網絡體系,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加強系統內局域網和公共平臺建設,建立政務信息和辦公自動化工作網絡,開通“麗水安全生產網”,實現政務公開、信息公開、標準公開。實現與有關行業聯網,并對重大危險源實行監控,提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信息化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信息服務。

加強事故統計分析工作,形成事故情況的網上按時上報制度,為各級政府和安全監管部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6、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體系建設

“十一五”期間,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按照“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級培訓”的原則,整合培訓資源,完善培訓體系,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培訓質量,逐步建立由專業教育、職業教育、企業教育和社會化宣傳教育構成的,適應我市特點和經濟發展要求的,布局合理、分工明確、優勢互補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體系。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市、縣和大型企業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網絡和培訓機構。全市建立11個安全培訓機構。其中2家三級安全培訓機構,9家四級安全培訓機構,承擔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監管人員以及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保證培訓人員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工作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

(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

實施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建立市、縣(區)、鄉鎮(街道)、企業四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體系。開展重大危險源普查,通過培訓、普查、登記、建檔等工作,建立重大危險源資料庫,健全重大事故隱患發現、辨識、報告、控制、消除和備案等制度,制定比較完善的應急救援預案。到2006年底前,開展重大危險源普查工作。2007年底前,完成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登記工作,建立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并在有條件的市、縣逐步實行重大危險源監控試點。到2010年,初步形成全市四級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管理網絡。

開展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工作,要求企業對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進行治理。各個行業的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監督企業落實事故隱患的治理措施,從技術支撐、政策扶持上創造條件,促進企業自覺消除事故隱患;從制度、責任落實上約束企業,必須消除事故隱患。

(三)安全科技推廣應用

突出重點、緊密結合我市實際,整合和引導社會科技資源,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科技保障體系。通過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和建設安全技術示范工程,增強科技創新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生產科技水平,提高科技對安全生產的貢獻率,促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本質安全水平的提高,推動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

根據我市安全生產新形勢的需要,及時淘汰和更新落后的技術裝備,大力推廣應用中深孔爆破技術、重大危險源實時動態監控技術、GPS定位技術等科技成果。積極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科技示范工程,選擇技術成熟、適用性強的科研成果,在經過充分論證的基礎上進行試點并加以推廣。堅持以點帶面、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從我市自身特點和實際情況出發,集中建設幾個具有影響力和深遠意義的重點示范工程,促進我市安全生產科技水平的整體提高。

(四)城市公共安全監督檢查

加強對公共安全的監督檢查,推動社會應急服務聯動機制的建立。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編制和實施城市公共安全規劃,及時對城市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加強對城市交通、城市消防、水、電、氣公用工程設施和特種設備等安全監督檢查。促進城市公共安全監測預警系統的建立。特別應加強各類集貿市場、商場、賓館等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的監控系統,編制應急預案。旅游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各旅游點的安全檢查和監控,督促旅游單位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大型集會主辦單位必須事先編制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經當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才可舉辦大型集會活動,實行“誰主辦、誰負責”原則。

(五)社區安全建設

充分發揮政府引導、組織作用,制定社區安全建設規劃。先行在麗水市區開展社區安全建設的試點示范。創新社區安全文化宣傳教育手段,組織開展社區安全文化推廣活動,拓展社區居民參與深度及廣度。廣泛開展安全社區創建活動,建立安全社區示范區。完善社區安全系統及設施,提高社區居民防災減災及避險能力,加強人們安全防范意識。

(六)中小企業的安全監管

加強對中小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嚴把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關,依法整頓或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認真實施《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建立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逐步試行和推廣企業安全費用提取制度。鼓勵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管理提供服務。加快淘汰技術落后、安全保障條件差的工藝和設備,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堅決制止危及安全生產的低水平重復建設。推行安全事務所制度,在非公有制企業和中小企業中推廣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推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建立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認真解決安全生產投入問題。

加強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各個企業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七)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產業發展

做好產業選擇工作,切實提高危險化學品產業的市場準入門檻,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產業規劃布局的科學指導,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和嚴格控制。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園區的規劃和安全科學論證,實施園區區域性安全風險評價。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該關停并轉的要堅決關停并轉。凡是在人口密集區域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要堅決予以搬遷或關閉,保證按期完成任務。對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有關縣(市)要盡快制定退出計劃并加快實施,確保到2007年底前徹底退出。通過產業的調整和優化,加強安全生產設施建設,為安全生產創造條件。

(八)安全文化建設

倡導“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安全理念,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力度,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納入宣傳思想工作的總體布局。加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力度,普及安全生產法律和安全知識,增強全民安全生產法制觀念,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和安全文化素質。堅持面向基層、面對職工群眾的方針,促進安全文化的繁榮。扶持、引導和發展安全文化產業,推動安全文化建設的社會化和產業化。發揮大眾傳媒的作用,加強輿論陣地建設,增加安全生產公益廣告刊(播)力度,并適時播放或刊登一些安全常識宣傳教育片或資料,及時曝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大中專院校和中小學校應開設安全知識教育課程,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教育,提高人民群眾識災、防災能力和自救能力,增強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在全社會形成“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輿論氛圍。

(九)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建設

積極實施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充分發揮麗水市安全生產專家組的作用,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技術服務。加強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培訓、咨詢等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建設,推行安全事務所制度,充分發揮各類協會、學會等中介機構和社團組織的作用。鼓勵各類為安全生產服務的機構依法參與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評價、論證、咨詢工作。加強對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提高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水平,促進中介服務專業化、社會化、規范化。到2010年底爭取成立乙級評價機構2家、咨詢機構1戶、建立安全事務所1家。

(十)職業衛生監督管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進一步加大對有害作業場所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企業認真落實職業危害的防范措施,加大投入,及時整治職業危害超標場所,切實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突出重點,加強對化工、醫藥、冶金、建材、制革、制鞋、紡織等職業危害較嚴重的行業的監督檢測,對職業危害嚴重而不及時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嚴肅查處。

(十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堅持不懈地抓好道路和水上交通、礦山、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消防、特種設備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作為貫穿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全過程的一項重要任務,堅持“依法整治、標本兼治、突出重點”的整治原則,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與依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保障制度結合起來,逐步實現規范化管理,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1、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

堅持預防為主,注重階段性工作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交通安全責任制,全面推行建立“政府負責、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道路交通社會化管理新機制。

加大危險路段和事故多發點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改善通車條件。加強農村道路交通管理;抓源頭管理,嚴格市場準入;做好道路交通“五整頓”、“三加強”工作;加大對各種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的查處力度,重點取締無證駕駛、違章裝載、超速行駛等嚴重違章行為,維護正常的行車秩序。

2、水上交通專項整治

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各級政府負責具體實施,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新聞媒體積極參與”的原則,開展全市范圍內的渡口、渡船、從事非法載客的其他船舶以及“三無”船舶的專項整治,重點是渡口、渡船以及從事非法載客的漁船、農用船等非運輸船舶。通過整治,消除渡口、渡船安全隱患,依法查處違章渡運以及漁船、農用船等非運輸船舶非法載客行為,建立健全渡口、渡船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堅決遏制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發生,維護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到2010年,渡口達標率達到98%以上。

3、礦山專項整治

完善市場準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及其相關配套措施,嚴格《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標準和條件,禁止不符合標準和規程的企業進入市場,淘汰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探索建立登記監管制度,建立激勵和約束機制,由靜態監管變為動態監管。做好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現狀綜合評價工作,做好非煤礦山安全質量標準化試點工作。

安監、公安、國土、環保、工商等部門聯合行動,促進礦山開采規模化、機械化、規范化,特別是加大對礦山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礦長、井長及安全管理人員資質培訓,全面提升礦山從業人員素質。

4、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

全面實施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經營活動的行政許可證制度,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有關資質要求、存在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非法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重點整治,堅決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嚴厲查處無證生產經營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

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整治與監控。重視危險化學品使用領域的安全工作,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監管辦法。

5、民爆物品和煙花爆竹專項整治

依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活動,嚴肅查處私產、私銷、私儲、私運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的行為。公安、安監、工商、經貿等單位開展聯合行動,通過主管部門檢查、群眾舉報等方式及時發現非法生產、銷售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的“地下窩點”和“黑市場”,并堅決予以取締。

2007年底前完成全市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退出市場。加強對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的儲存、運輸和燃放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做到依法監督,規范有序,管理到位。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改。開展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指導、督促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不斷增強全體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增強企業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全面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6、建筑施工專項整治

建筑主管部門改進監管方式,提高安全監督水平,逐步建立有利于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長效管理機制。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企業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查處企業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生產自保體系建設,改善施工作業環境和安全生產條件,消除安全隱患。嚴把市場準入關,提高建筑市場準入門檻。加強村鎮建設管理,落實村鎮建設責任制。完善企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加強對農民工、臨時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與安全操作技能。鼓勵企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增加安全生產科技含量。

通過整治,到2010年使我市建筑企業的安全生產形勢大有好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顯著提高,力爭不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

7、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五”期間,繼續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一是突出整治重點,重點整治賓館、飯店、商場、批發貿易市場、學校、醫院、車站、公共體育場(館)和網吧等場所的消防安全。二是公安、經貿、建設、文化、旅游、衛生、工商、安監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進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三是加強宣傳教育,將防火常識和逃生自救知識納入社會公益宣傳的內容,增強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8、特種設備專項整治

繼續深化特種設備各項專項整治工作。加大整治和取締“土鍋爐”力度,深化簡易升降機、碼頭吊、壓力容器等設備和危險化學品承壓罐車、氣瓶充裝經銷及使用環節專項整治;加強壓力管道的安全監察,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五、“十一五”期間規劃實施的安全生產重點工程(項目)

(一)安全生產技術改造與推廣工程

加大對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改造的支持力度,鼓勵和支持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改造,加強先進適用技術的宣傳、推廣和應用。重視人才培養和科研成果的轉化,加強產、學、研之間的聯合。規劃、協調、促進我市安全生產相關產業發展,支持重點安全生產技術改造項目和其他有利于安全生產的項目。

(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程

結合我市的實際,在“十一五”期間進一步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政府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應急救援體系前期建設著重抓好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機構建設、應急救援信息系統建設和應急救援資源建設。

(三)重大危險源動態監控系統建設工程

建立全市重大危險源監控體系。對重大危險源實行申報、登記、監測、評估制度,對危險化學品、建筑、礦山等有關行業和領域內的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實施有效監控,加快重大危險源基礎信息數據庫建設和重大危險源動態監控網絡建設。

(四)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程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全面準確地反映各類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的基本情況,為安全生產形勢提供科學的分析和預測報告;及時報告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掌握事故發生和搶救情況,并能協調事故救援工作;傳遞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政務信息、工作動態信息、其他的緊急情況報告;受理安全生產舉報和發布安全生產信息等。

信息系統初步實現安全生產信息接受、處理、傳輸設施的現代化,初步形成適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要求的統計工作網絡,使安全生產事故上報及時、統計口徑一致,做到事故分析、預測比較準確,從而實現安全生產的關口前移,逐步實行安全生產動態化監督管理,達到安全生產信息工作“組織健全、技術先進、反應快捷、管理規范”的目標。

(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建設工程

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人才培訓機制,努力形成一支為我市安全生產提供服務和技術支撐的人才隊伍。加強與大中專院校的聯合,培養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大專、職業教育、成人再教育等多學歷層次的人才隊伍,解決后續人才問題。積極推行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通過職業資格考試、注冊前和經常性的培訓教育,培養一批現任在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崗位上的專業人才,提高我市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的評價、檢測、檢驗、培訓等服務質量,從本質上加強對安全生產的保障。

積極開展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壯大特種作業人員隊伍,提高作業人員專業素質和持證上崗率。開展全員培訓工程,提高全體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

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督系統內的人員教育培訓,提高監察人員的職業素質和服務質量,培養一批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的安監隊伍,服務于全市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十一五”期間安全生產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一)統籌發展規劃,加強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

安全生產發展規劃是經濟社會總體發展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導人們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的綱領性文件,市直有關部門和各地政府必須把安全生產的發展規劃、有關指標、重大工程項目分別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及投資計劃,統籌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做到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建立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的綜合決策機制,正確處理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關系,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編制安全生產(包括安全科技、礦山、危險化學品等)發展規劃,始終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相關部門要按規劃的要求和職能分工,創造條件完成規劃中確定的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各級政府要把安全生產工作真正放到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上來,從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從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高度,按照建設“平安麗水”的要求,深刻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建立強有力的安全生產組織領導和協調管理機制,保障安全生產監管機構、人員、裝備、經費等到位。及時分析、部署、督促和檢查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努力實現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的同步協調發展。充分發揮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綜合協調作用,各級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要在政府統一領導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能。

(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管理

建立、完善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考核體系。科學地制定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并把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層層簽訂責任狀,一級抓一級,把控制指標分解落實到基層、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責任制特別是領導干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作為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以各級政府、各部門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對本轄區、本部門安全生產負總責,各分管領導對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負分管責任的責任體系;緊緊圍繞控制指標,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抓好落實;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加強過程控制,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建立考核獎懲制度和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對考核優秀和合格的,分別給予表彰獎勵,對監管不到位、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未完成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的要予以警示,對安全生產考核不合格的部門(單位),不能評先進,其領導人不得參加各類先進、優秀等榮譽稱號的評選,對因工作不力導致重特大事故多發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形成強有力的激勵約束機制。

強化政府、部門以及鄉鎮政府安全生產管理職能,切實加強對轄內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器材、建設、交通、水利、旅游、商貿、教育、衛生、農業、林業、特種設備、消防、氣象等行業與領域主管部門應將安全生產納入本行業發展規劃,指導本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落實和強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敦促企業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車間、到班組、到職工;保證安全生產的必要投入,改善安全生產條件,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廣泛開展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工作,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完善并定期演練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投入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礎

拓寬安全生產投入渠道,形成國家、地方政府、企業及全社會多元化的安全生產投入機制,落實和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加大政府對安全生產投入和支持,強化公共安全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制定和完善財政等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優惠政策。各級政府應加強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和支撐體系建設,加大對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改造的支持力度,鼓勵和支持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改造;安排一定數額的資金,重點保障重大公共安全隱患的整治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安全生產技術保障體系建設;重視安全基礎設施、安全示范工程等安全項目的建設;對國家和省政府安排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項目,各級財政要保證配套資金足額及時到位。各級政府要把安全生產監管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實行??顚S?,確保安全生產監管經費的落實。

企業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建立高危行業生產企業提取安全費用制度,確保安全生產的投入。礦山、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企業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專項用于企業安全設施及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經費,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等。全面實施工傷保險制度,實行企業安全生產狀況與工傷保險費率掛鉤,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認真執行工傷保險制度,及時為從業人員足額繳納保險費。依法加大生產經營單位對傷亡事故的經濟賠償,提高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傷亡賠償標準,建立保障安全投入、努力減少事故的約束機制。強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凡從事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險性較大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繳納相應數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主要用于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

(四)加強產業引導,建立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嚴格市場準入

建立安全生產許可制度。開辦企業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和國家《關于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規范安全生產條件,對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建筑施工等企業,嚴格安全生產準入條件,依法實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從源頭上制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進入市場。對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實行淘汰制度,對未履行法定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職業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對未實施“三同時”的建設項目,或雖已實施但驗收未予通過的,有關部門依法不予辦理行政許可手續,企業不準開工生產。

加強產業政策引導。結合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完善產業政策,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堅決制止危及安全生產的低水平重復建設。實施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穩步退出,加大礦山資源的整合力度。城鎮居民密集區內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依法予以停產整頓,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必須在2006年底前搬遷或關閉,確有困難的,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經當地政府批準,可以延緩到2007年底前完成。

(五)強化行政執法,加大執法力度

各級安全生產監管機構要增強執法意識,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項防范措施。認真查處各類事故,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不僅要追究事故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同時對重特大事故要進行認真的責任倒查,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嚴格按照事故查處的時限規定,及時做好事故原因調查、責任追究等工作,事故調查報告完成后,有關部門應在30日內落實處理意見。對事故處理久拖不決的,要追究相關政府和部門領導的責任。加大事故的處罰力度,避免同類型事故、同一企業事故的不斷發生,特別要加大對事故隱瞞不報或整改不力、事故接連不斷的企業的查處力度,并通過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通報查處結果,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六)加強社會監督,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

加強工會組織、新聞媒體、社團組織以及社區基層組織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各級工會、共青團組織要發揮各自優勢,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強化社會監督、群眾監督。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舉報和獎勵制度,鼓勵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存在的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進行舉報,落實對報告重大事故隱患或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有功人員獎勵政策。

各新聞單位要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列入工作計劃,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舉措,宣傳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強化新聞輿論監督,對忽視安全生產、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的典型案例及時予以曝光。

    
【返回頂部】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0
伊在人亚洲香蕉精品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