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08-30199 | 文號 | |
組配分類 | 專項規劃 | 發布機構 | 市發改委 |
成文日期 | 2008-03-19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為指導和推動“十一五”期間全市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事業發展,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新機制,促進經濟發展,保持社會穩定,根據《麗水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精神,制定《麗水市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
一、背景分析
“十五”期間,我市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事業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圍繞我市貫徹實施 “生態立市、工業強市、綠色興市”發展戰略,開拓進取,扎實工作,在促進就業和再就業、完善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體系、加強勞動管理和勞動關系調整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初步建立了以覆蓋城鄉社會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為主,幫困救助政策為輔的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體系,為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權益和促進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十一五”期間的持續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進入“十一五”發展階段,我市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事業發展面臨新的挑戰,主要表現在:就業形勢不容樂觀,勞動力總量供大于求的矛盾和結構性矛盾并存;社會保險體系還不完善,基金支撐能力比較弱;勞動關系趨于復雜化,勞動爭議案件明顯增加;企業工資分配方式和分配結構仍不合理,分配差距不斷擴大;社會救助面廣量大,體系還不完善。這些問題,將是今后一個時期需要我們著力加以解決的重點問題。
“十一五”時期,是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與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的關鍵階段,是我們必須緊緊抓住并且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對建立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和社會救助體系等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為我市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事業的全面發展指明了方向。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居民生活向寬裕型小康生活邁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等方面觀念逐步轉變,市場意識和法治觀念不斷增強,對改革的承受能力和自我保障能力不斷提高。我市“三市并舉”發展戰略快速推進,城市化加速發展、經濟結構更趨合理、勞動力資源配置更加有效,社會保障的地位更加突出,社會救助事業更受關注。這些有利條件為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很好的機遇。我們要抓住機遇,切實解決好前進中的問題和矛盾,把我市的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事業推上一個新臺階。
二、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維護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出發,從建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出發,立足于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按照市委提出的實施“三市并舉”戰略和建設“平安麗水”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城鄉,穩定政策,完善制度,強化基礎,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努力擴大社會保障覆蓋范圍,使經濟發展與促進就業相協調,初步形成擴大就業與穩定勞動關系、完善社會保障和救助體系相互促進的長效機制,進一步縮小與全省的發展差距,為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應有的貢獻。
(二)目標任務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與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的發展目標,初步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制度,基本形成比較完善的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體系。
——形成市場導向、城鄉統籌的就業機制。按照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和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積極開發就業崗位,實現勞動力的有序流動和合理配置,形成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促進城鄉勞動者充分就業,增強就業穩定性,有效緩解勞動力市場供需總量矛盾和結構性矛盾,形成市場經濟條件下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建立失業預警機制,加強失業調控,將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控制在合理范圍內,保持全市就業局勢基本穩定?!笆晃濉逼陂g,全市新增城鎮就業6萬人(其中市區新增1.3萬人),實現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1.5萬人(其中市區0.5萬人),轉移農村勞動力1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
——形成符合麗水實際,覆蓋城鄉,保障水平多層次,保障方式多樣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
養老保險,堅持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原則,啟動實施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轉實”工作,逐步做實個人賬戶?!笆晃濉逼陂g,全市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數新增2.5萬人以上,到2010年達到14萬人(其中市區3.6萬人)。
醫療保險,按照讓更多的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的思路,穩步提高參保人員醫療保障水平,健全社會醫療救助和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到2010年,全市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8.5萬人(其中市區6萬人)。
失業保險,在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同時,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促進再就業功能,建立失業保險與促進就業的聯動機制。“十一五”期間,全市參加失業保險人數新增1.3萬人(其中市區0.4萬人),到2010年達到13萬人(其中市區達到3. 5萬人)。
工傷、生育保險,著力把高風險行業、企業納入工傷保險參保范圍,推行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協同推進的新模式。到2010年,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9萬人(其中市區2.5萬人)、7萬人(其中市區2萬人)以上。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通過積極調研和探索,逐步形成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的制度框架。圍繞人人享有社會保障的目標,加快建立覆蓋廣泛、保障適度、管理規范,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能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的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被征地農民全部納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圍,力爭做到失地必保、即征即保,使失地農民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權利。
——建立和完善新型勞動關系調整體制,保持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建立起勞動關系雙方自主協商、政府依法調整和監察的勞動關系新機制,基本實現勞動關系調整的市場化、法治化,弱勢群體的勞動權益得到更有效的保障,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鞏固完善勞動合同制度,逐步在各類企業中普遍建立集體協商制度。勞動關系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效能明顯提高,勞動爭議得到及時處理。逐步建立制度健全、文書規范、證件統一、監督有力的勞動保障行政執法監督體系。
——建立職業培訓體系,提高勞動者整體素質。以推行職業培訓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為重點,逐步形成在職職業培訓、失業人員就業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體系。國家規定的技術崗位從業人員普遍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十一五”期間,每年培養技能型人才2.5萬人左右,初步建立起一支以初級工為主體、中級工為骨干、高技能人才為龍頭的結構合理、適應經濟發展要求的技術工人隊伍。
——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全面建立醫療救助制度,醫療救助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十一五”期末達到人均6元以上。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最大限度的緩解醫療難問題。完善教育救助制度和高等教育資助體系,確保全市農村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家庭孩子入學?;拘纬晌灞<泄B長效機制,敬老院社會化程度提高,成為農村區域性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初步建成住房救助制度,形成比較完善的住房保障體系,保障城鎮和農村低保對象等困難群眾的基本住房。
——形成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網絡管理系統。使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的服務網絡覆蓋全市、貼近群眾,切實體現以人為本的宗旨。通過信息網絡,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務,充分發揮社會保險安全網的作用。
三、政策措施
(一)就業和再就業
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緊緊圍繞“三市并舉”戰略,逐步形成覆蓋城鄉勞動者的促進就業政策體系,繼續落實各項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不斷完善就業再就業工作機制。注重從勞動密集型產業、非公有制經濟和社區服務業中挖掘擴大就業的潛力,發揮個體、私營經濟在吸納勞動力就業中的積極作用,千方百計增加就業崗位。依托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著力開發適合困難群體特點的就業崗位。重點解決好就業困難人員的再就業問題,加強城鎮新增勞動力、大中專畢業生、被征地農民就業及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通過實施就業再就業扶持優惠政策,支持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鼓勵企業吸納更多的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健全失業預警機制,實行失業調控,減少失業對社會的沖擊。
大力推進城鄉統籌就業。緊緊圍繞我市推進農業產業化、加速城鎮化的進程,制定和完善城鄉統一的就業制度,統一開發和配置城鄉勞動力資源,建立和形成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城鄉對接的網絡化信息平臺,不斷改善農村勞動力進城就業環境,把農村勞動力就業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依托“山海協作工程”,積極實施勞務輸出戰略,加快“內聚外遷”步伐,指導鄉鎮(街道)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做好就業服務工作。積極探索建立農民進城就業援助制度,實施就業扶貧。
進一步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制定出臺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辦法,維護人力資源市場秩序,規范勞務中介組織。健全就業服務體系,加快建設全市統一、開放的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逐步形成連通城鄉、覆蓋全市的就業服務網絡,并通過網絡把市場信息與失業保險、工資價位、職業培訓等工作有機銜接起來。發展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把服務網絡延伸到鄉鎮、街道、社區和中心村。加強職業介紹機構建設,重視民辦中介機構的發展,加強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勞動保障代理服務工作,進一步規范市場中介行為。加強空崗信息收集,確保勞動力市場內用工信息基本滿足求職需求。
加強職業技能開發。充分發揮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機構作用,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積極實施“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全面提高勞動者的就業能力、職業轉換能力、創新能力和創業能力。大力加強職業技能開發,進一步完善職業技能開發體系,廣泛吸納社會資金,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共同參與,加快培養各級各類技術工人,加強技師、高級技師的培訓和考評工作。 推進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健全全市職業技能鑒定網絡,不斷拓展職業資格鑒定領域,進一步提高鑒定質量。努力打造具有我市特點和優勢的“技工培訓品牌”,加快形成多層次、寬領域、高質量、全方位的勞務輸出新格局。
(二)社會保險
深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繼續完善配套政策,規范個人賬戶管理,建立起比較規范和完善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依法擴大養老保險覆蓋范圍,逐步將各種所有制企業職工都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發揮稅務征收優勢,強化基金征繳工作,落實基金征繳目標責任制,規范企業繳費行為,促使欠繳養老保險費的企業盡快全額補繳。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逐步加大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支持力度,增強養老保險基金的支撐能力,保證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按照統一制度的要求,通過新老制度銜接、待遇水平平穩過渡和費率適度調整,逐步降低目前的養老金替代率,并向合理的替代率水平過渡。積極鼓勵、引導企業和職工參加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本形成基本養老保險、單位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格局,以適應不同人群的養老保障需求。
完善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和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費用社會共濟和補充醫療保險三位一體的醫療保險體系?;踞t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健全用人單位與職工雙方共同負擔的繳費機制,明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各自的支付范圍,分開管理,分別核算。進一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逐步將所有非公企業職工和個體、自由職業者納入實施范圍。建立對醫療機構、個人和社會保險機構即醫、患、保三方的制約機制,加強醫療管理。規范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管理,規范基本醫療保險支出管理和醫療費用結算辦法。發展社區醫療服務,將社區服務中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完善醫療保險各項配套政策,保證基金收繳和支付,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的社會化服務和管理水平。
完善失業保險制度。進一步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按照省、市政府規定,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與其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雇工和國家機關及與其形成勞動關系的合同制職工都納入覆蓋范圍。進一步強化基金征繳,增強基金承受能力。健全促進和幫助享受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盡快實現就業的激勵約束機制,結合其求職和參加職業培訓的情況完善申領條件,合理確定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促進再就業功能,在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同時,通過將失業保險基金適當用于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補助費用等途徑,基本建立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與促進再就業的聯動機制。
完善工傷保險制度。按照工傷保險與安全生產、事故預防相結合的原則,完善工傷保險制度,逐步形成全市統一的制度模式。建立行業差別費率,制定費率浮動辦法,完善獎懲機制,促進企業安全生產和事故預防。擴大工傷保險覆蓋范圍,把高風險行業、企業納入工傷保險參保范圍。完善工傷認定程序和勞動能力鑒定辦法,建立健全監督制度。積極開展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幫助傷殘職工恢復勞動能力,掌握一定的勞動技能。
完善生育保險制度。穩步推進生育保險制度改革,合理控制生育保障水平,規范生育保險項目給付條件和給付標準。逐步擴大生育保險覆蓋范圍,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推行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協同推進的新模式。強化基金管理,提高生育保險保障能力,切實保障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基本生活和醫療待遇。
穩步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保障水平與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承受能力相適應,權利與義務相對等”的原則,采取政府引導與農民自愿相結合的方法,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在農村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和完善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政策扶持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制定符合農村特點的養老保險費收繳辦法,修訂養老金計發辦法。規范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各項規章制度,落實有關保護措施和扶持政策。逐步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基金管理與運行機制,做好基金保值增值工作。
加強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進一步掌握被征地農民思想動態,使廣大被征地農民理解政策,增強對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認同感。抓好政策的落實,確保資金按時足額到位。積極探索被征地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從根本上解決被征地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發生。做好被征地農民的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提高就業能力,確保社會穩定。
推進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建立獨立于企業、事業單位之外,依托社區開展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管理體制。到“十一五”期末,全市所有企業退休人員全部進入社區管理。切實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生活待遇,努力把退休人員活動場所納入政府建設規劃。
(三)勞動關系調整
鞏固和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勞動合同日常管理制度,實行勞動合同的動態管理,規范勞動合同訂立、履行、變更、終止、解除的行為,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使勞動合同成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和調整勞動關系的基本法律基礎。積極推行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加大職工參與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的力度。
完善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充分發揮由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工會組織和企業組織組成的勞動關系三方協調組織的作用,健全工作制度,協調解決本地區的重大勞動關系問題,使之成為協調勞動關系的重要手段。
完善勞動爭議處理體制。積極探索多層次、多渠道處理勞動爭議的制度。按照“重在源頭預防、重在基層調解”的方針,逐步建立起企業調解、行政調解等多種類型的調解制度;健全各級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充分發揮三方辦案機制的作用,改進辦案方式,努力提高辦案質量和結案率。積極預防、及時處理因勞動爭議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完善處理程序和方法。成立市級勞動仲裁院,加強縣級勞動仲裁機構、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和仲裁委員會鄉鎮辦事處建設,提高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結案率。
加強對企業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完善企業工資收入指導體系,建立企業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人工成本信息發布制度。指導企業建立和完善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健全工資支付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逐步建立預防和解決拖欠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認真貫徹《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建立三級勞動監察組織網絡,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全面配備專(兼)職勞動監察員。堅持以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支付、勞動條件、社會保險、女工及未成年工保護、規范勞動力市場秩序等為重點,組織開展勞動保障專項檢查,強化日常巡視檢查、舉報專查和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勞動保障政策法規情況的監管,推進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制度建設。建立完善集體勞動糾紛預警工作機制和預案制度,實現勞動監察向側重事前、事中預防勞動爭議和協調勞動關系的轉變,充分發揮勞動監察在調整勞動關系中的作用。
(四)社會救助
實施分層分類救助,深化完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在科學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基礎上,根據困難群眾的實際困難程度和致貧致困的不同原因,有針對性地實行救助。進一步做好教育、住房、養老、就業、醫療等各項救助工作,健全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上漲動態補貼機制,有效保障各類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
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構筑以低保制度為核心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形成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困難群眾幫扶機制,貫徹落實低保對象就業、教育、醫療、住房及生活等各項優惠扶持政策,積極做好服務工作;按照《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和物價上漲水平相適應的正常增長機制,在應保盡保的前提下,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的通知》(浙政發〔2005〕65號)精神,明確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強信息網絡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設,實現低保對象網絡化管理,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服務水平;抓好規范管理,做到公平、公開、公正、動態管理的低保工作,按時足額發放到位,2010年低保工作確保做到“應保盡保,應補盡補,應退盡退”;針對低保對象救助后不平衡的現象,出臺分層分類的救助辦法,做好低?!斑吘墤簟本戎ぷ?,擴大救助范圍;堅持社會救助與就業救助相結合,鼓勵低保對象積極就業,推進低保對象參加公益勞動。
建立健全敬老院長效管理機制。把“健、管、養、醫”等集中供養各項工作和措施落到實處。集中供養率鞏固在80%以上,敬老院管理人員按供養人數的10:1配置。進一步完善籌資渠道,加大財政投入,并通過“四個一點”(即“政府出一點,社會捐一點,村級集體經濟籌一點,自種自養生產一點”)的辦法,解決好供養經費。結合全市全面推進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工作,妥善解決供養對象的醫療難問題。進一步完善敬老院管理制度,落實鄉鎮管理責任,成立敬老院民主管理委員會,管理好敬老院。加強隊伍建設,組織敬老院工作人員,特別是敬老院院長進行經常性的業務培訓。建立敬老院內部規范化管理制度。繼續探索集中供養工作新機制,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和優惠政策,引導社會資源進入福利事業。推行“一院兩制”,向社會老人開放敬老院和福利院,實行自費寄養,為統籌發展城鄉一體化社會福利事業奠定基礎。
全面實施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制度。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立和完善醫療救助制度的通知》(浙政發〔2004〕28號)精神,全面推進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工作,按照省政府人均不低于3元的要求落實醫療救助資金,并列入財政預算。到2010年,形成制度設計合理、操作程序規范、保障資金落實、救助力度增強的醫療救助工作格局,逐步解決城鄉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不斷提高救災工作快速反應能力。進一步健全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經費分級負擔的管理體制,強化各級政府救災責任,建立健全災情信息系統建設、災情上報制度和值班制度,加強災情預警、監測和評估。進一步提高災害救助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救助水平,加快市本級救災儲備中心的建設,有效實施災害緊急救助。
繼續加快慈善事業發展步伐。加強慈善組織建設,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籌募慈善資金,幫助社會上孤、老、病、殘、幼、貧等不幸的個人和特殊困難群體,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救助。有針對性開展社會捐助工作,抓好“慈善超市”建設,為社會捐助工作經?;罱ㄆ脚_。
進一步加強社會福利事業。加快市本級的處州福利中心改擴建工作和市社會福利院的規劃、設計和建設工作。積極探索鼓勵社會力量興辦社會福利事業,建立政府與社會投入相結合的資金籌措機制,建立健全“民辦公助”和“公辦民營”機制,基本形成標準有別、層次不同、面向社會、服務大眾、城鄉聯動的社會福利服務網絡。
四、支撐保障
(一)加大政府投入
進一步加大政府對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事業發展的投入力度,重點是加大農村勞動力培訓、促進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救助、勞動保障監察及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信息系統建設的投入,形成與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工作目標任務相適應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和激勵機制。同時,在促進就業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繼續落實財稅、信貸等優惠政策。
(二)加強制度建設
建立健全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法治宣傳教育制度,全面提高用人單位和廣大勞動者的勞動保障法治意識,提高勞動保障系統廣大干部的法治觀念和依法行政水平,推動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步入法治化、規范化的軌道。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監察制度,規范監察執法行為,依法行使監督檢查權,依法處理各種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提高執法水平。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逐步構建由行政監督、內部審計和社會監督機構組成的各級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體系。積極開展行政復議、聽證、集體討論決定、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執法案件評查等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有針對性地加強對行政處罰、行政決定的執法監督。加強對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經常性檢查,促進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行政機關依法行使管理職能。
(三)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加強市、縣級公共就業服務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建設,進一步完善服務設施,優化業務處理模式,改進服務功能。在城鎮街道、社區和農村人口比較集中的鄉鎮普遍建立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服務機構,向勞動者及時提供就業信息、就業指導和培訓、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等服務。加快推進勞動保障系統金保工程建設,建立“五險合一”的社會保險信息管理系統和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數據中心。完善公共服務系統,通過勞動保障統一門戶網站和12333電話咨詢專線等為公眾提供咨詢、辦事等服務。
(三)加強干部隊伍建設
重視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系統的干部教育,進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質,不斷增強政治敏銳性,全面提升隊伍的戰斗力。深入開展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干部隊伍的業務培訓,改善干部隊伍的專業知識結構,努力提高政策和業務水平,造就一支業務素質較高、思想作風過硬、廉潔高效的干部隊伍。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崗位職責、業務流程、操作規范和工作標準,實施業務素質考核,逐步推進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工作專業化。加強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工作目標管理,完善目標考核體系和考核機制,增強各級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部門的競爭意識和責任意識,推動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事業的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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